孙锡发 张艳清
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和巨大的成就,但是市场经济的片面发展会加剧社会矛盾的激化,安全问题也会随之愈发明显。归其原因,笔者试从社会道德底线和利益驱动的矛盾关系方面入手,分析当下此类社会现象中的种种弊端,以此寻找其问题的症结与对策。
关键词:道德底线利益驱动矛盾关系症结与对策
近日,以酝酿湘西千年文化,传承湘西古老秘方自居,号称天下第一酒的酒鬼酒,经21世纪网将购买的438元/瓶酒鬼酒送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后显示,酒鬼酒中共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其中,酒鬼酒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为1.08mg/kg,严重超出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的DBP的最大残留量0.3mg/kg,超标幅度达260%。此类社会现象引发了笔者如下思考:
一、利益驱动与道德底线分析
1.概念界定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利益驱动是指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充分利用个人利益引导或驱使利用人去从事不愿或者不能主动从事的工作的一种趋利避害的生理特性,从而满足其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促进其才能的有效发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所谓道德底线,是指不管人们追求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或价值目标,都不能违反的一些基本的规则和不能逾越一些基本的界限。一般来说“道德底线”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所有人最基本的自然义务和社会义务,比方说不伤害和侮辱生命、不欺诈他人,这也是最基本的或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的道德底线;第二个层次是与制度、法律有关的所有公民的义务,比如说奉公守法,捍卫法治;第三个层次则是各种行业的职责或特殊行为领域内的道德,比如说官员道德、教师道德、网络伦理等等。
2.利益驱动与道德底线的关系
2.1利益驱动是道德底线实现的前提和基础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出:在自由市场状态下,人的逐利本性必然驱使人们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团体和组织的最基本的利益得以实现是道德底线存在和发展的保障,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要求都是以个人、团体和组织的最基本的利益为基点。
2.2道德底线是利益驱动的制约点
伴随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个人、团体和组织在经济活动中追求其利益的时候,不是公众意识与社会责任观念缺失、利欲熏心、道德沦丧、盲目地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基于道德底线的要求,不违背于法律、道德的约束,理性的追求基本的利益。
2.3利益驱动和道德底线相互促进
一方面,个人、团体和组织追求其利益的时候,要受到道德底线的约束,随着人们价值观念的不断提高,在经济活动中会自觉地遵守道德底线,能动地促进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个人、团体和组织追求其利益的时候,会借助相应的法律工具制止违法的、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促进道德底线的长远的、持久的良性循环。
二、原因分析
1.公德意识浅淡,价值观偏离
100多年前,梁启超抨击中国人只有私德而不讲公德,并且提出“新民”也主要是革新国民的道德,培育公德意识。大多数人的“小巷思维” 长期存在,将个人利益视为其发展的唯一驱动力,对国家法律相关明文规定熟视无睹,故意破坏或者间接破坏相关的文明公约和规则,重物质轻精神,重金钱轻道德就是公德意识浅淡、价值观偏离的具体表现。
2.诚信缺失
企业是当今市场经济的主要活动主体,诚实信用是社会发展的基石和生存之道。一个企业的诚实信用度的好坏、高低直接决定了消费者对于其品牌和价值文化的认同度。
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是人类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规律,它本身具有道德的合理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道德经济。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系是需要成熟的道德支撑的,必须遵守自由买卖、公平有序的竞争、诚实信用等基本道德要求。
3.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监管机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虽然卫生部于2011年6月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但是,卫生部的标准不代表了公认的白酒行业标准,可以说是法律体系中公认行业标准的缺失。
其次,诸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如卫生、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质监、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部、粮食局等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管理人员缺位、腐败失职、产权保护失灵、地方主义保护等问题无形中促使那些投机取巧者有利可图。
三、解决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政府要加快放松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更多地给予培育和扶持,积极发挥它们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 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专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到动态信息共享、及时快捷高效、全程食品安全监管。
2.加强诚信、道德、责任建设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挑战、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同时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企业发展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的关系。通过制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开展全面、持久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构建包括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使命愿景、经营理念、质量承诺、服务宗旨、品牌追求等在内的价值管理系统,把诚信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结合。
3.拓宽社会团体及消费者参与食品生产销售监督的途径
食品安全,不仅仅关系政府和生产者的利益,也关系到消费者和众多社会团体的切身利益。注重培育食品行业组织、消费者协会、各类卫生健康组织、食品质量检验和认证机构、新闻媒介组织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团体,重视其作用与影响,建立和拓宽其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途径。这些组织不仅能够承担信息传播、食品安全教育的职能,更重要的是,一旦政府机构监管不力,作为社会性的重要制衡力量,他们将对不法的生产经营者以及少数地方“助纣为虐”的监管部门施加压力,监管“监管者”。
参考文献
[1]陈青松.当前中国社会道德底线的基本状况[J].理论参考,2011(5):35.
[2]“小巷思维”, 也称“胡同思维”,形容一个人容易把自己的思维定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然后形成思维定式,固执往前走.学术上称“沉没成本”,指人们在为了某个决定付出了一定代价后,为避免之前所做的努力付诸东流,会做出有利于实现最初那个决定的第二个决定,第三个决定…
[3]杨建华,李传喜.道德底线失落的历史文化原因分析[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1(1):27.
[4]俞可平.走向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N].南方都市报,2011-5-8.
[5]本刊评论员.监管“监管者”是保障食品安全重中之重[J].瞭望东方周刊,2011-04-21.
作者简介:
孙锡发(1986-),男,汉,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学历(2010级硕士)研究方向:学校管理哲学。
张艳清(1981-),女,汉,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学历(2010级硕士)研究方向:学校管理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