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锋
摘要:由于法律实施监督不力,发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等现象,分析原因并提出一些预防措施,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现象
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特点
1. 滥用职权绝大部分是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方面主要负责人。基层计划生育方面工作人员犯罪案件的情况看,其中大多是乡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书记、乡长以及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2. 多人“联手” 滥用职权的现象严重。往往是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具体实施人以及斡旋人来共同完成。他们共同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借以达到所共同追求的非法目的。
3. 滥用职权的公开性。一些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及至一些乡镇,为了自己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公开或半公开地向一些想生二胎的计划生育户明码标价,只要交点钱就可以生育二胎,甚至有些计划生育干部竟然动员辖区内计划生育村长去主动寻找想交钱生二胎的农户。而就计划生育对象户来说,交点钱,既可以免去罚款又省了到外地躲避,双方都有利。滥用职权行为已经悄然地从隐秘走向公开。
4. 滥用职权手段的多样化。多年的计划生育经历,为他们积累了作案“经验”。分析他们的手段大概有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先与计划生育对象签订合同收取押金,然后故意放纵生育没收押金法;第二、是超计划生育不闻不问,等待付款法;第三、搞虚假准生手续,收取手续费法;第四、降低人口抚养费征收标准,培养征收户法;第五、瞒报少报超生人口法等等。以此达到谋取局部或个人利益的目的。
5. 滥用职权行为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乡镇。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在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对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不在觉得只有生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女孩也照样能做到这些。从调查结果看,经济条件好的一般不会冒着被告罚得倾家荡产的危险而去硬性超生,计划生育工作做得相对较好。而经济欠发达的乡镇,由于交通地理环境和人们的生育观念的差异,地方内政紧张,政府将计划生育政策视为一种自己可控的资源,加之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价值观的错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进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原因
1. 权利过分集中是导致滥用职权的必然因素。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林权仍集中在乡镇分管领导和计划生育个主任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因此,行贿者便将目标盯住了大权在握的主要干部,这些能拍板定音的干部,一旦经受不住诱惑,便会陷入金钱的泥潭,沦为人民的罪人。有的干部对于计划生育问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对于手中的权利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有权力的地方就会滋生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2. 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普遍文化层次较低,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受文化教育程度的局限,他们中的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滥用职权是犯罪,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多生几个孩子的事情。甚至认为“我为你办事,你交点钱,只要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有什么不可”。不明不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 地方财政状况欠佳,被迫违法创收。多年来,对计划生育部门投入较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一分钱不投入,甚至还向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钱。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仅仅是靠罚款来运作,以至于出现计划生育干部收罚款抵工资的现象。而诸如检查、妇检、宣传等等均需要经费。这样,势必会造成一些计划生育干部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滥用职权。
4. 落后的生育观念是滋生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土壤。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地区,部分仍然存在只有生男孩才能发家致富、养老送终落后意识,为了生到男孩,而不惜倾家荡产的人依然还有,这给了部分计划生育可乘之机。
5. 财务制度不规范,给了滥用职权人员可乘之机。财务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财务帐目混乱,收入、支出全凭个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计划生育部门的帐上屡见不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谁收谁用,不用白不用的情况。为诱发经济犯罪提供了方便。
三、遏制预防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对策
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破坏了国家计划生育法令和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问题,是当务之急。
1. 以人文本,加强教育。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人员特别是引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主要包括文化素质的教育、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包括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要真正遏制计划生育干部职务犯罪,还必须加强度他们的教育,消除其犯罪的内因。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当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该服务人民。
2. 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完善用人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体制本身的漏洞,对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图谋不轨者想为不能为。对下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做到检查经常化、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廉政建设要依靠群众,只要把群众动员起来了,到处就布满了警惕的眼睛,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了,现在检查机关查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来自群众举报的事实,充分证明群众监督的重要性。还要探索新的新闻监督形式,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
3. 完善财务制度,增加合理投入。严格财务制度,把好财务收付关口,实行收支两条线。计划生育部门按照规定的罚款要及时纳入财政国库统一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由财政按标准统一发放。对一切假公济私的行为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