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推行独生子女政策的时候,决策者可能没有料到会出现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失独家庭。所谓“失独家庭”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家庭结构: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国家执行一胎化政策,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不幸,有些家庭,由于疾病、意外等原因,独生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留下孤独无援的中老年父母。
在中国,独生子女家庭为控制人口总量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研究数据表明,计划生育使中国目前的人口规模缩减了4亿,这种统计方式意味着中国将今年7月的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
与之相对应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步入老年,这也使得失独家庭这个社会问题日益凸现。专家估算,目前全国至少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另有人测算,即便不计算2010年后新增独生子女家庭和死亡孩子数量,到2035年,也会有1000万“失独”家庭。
任何家庭都可能遭遇风险,但很显然,相对于多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孩子父母所遭受的生活打击,更加严重。父母对独生子女本来就倾注于异乎寻常的爱,家庭生活基本上也是围绕着独生子女展开的。很多独生子女被当作是家庭的核心。失去子女,家庭生活秩序就会完全陷入混乱,失独父母心理之伤痛,是异乎寻常的。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5月,北京失独父母人数为7746人,其中农村1269人,城市6477人。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养老体系还相对完善一些,农村的社会保障、尤其是养老体系,根本无法给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提供有效的保障。
失独家庭现象的出现,再一次向人们展示了社会管理的动态性与复杂性。当初实行一胎化政策,乃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产出不足,无法满足迅速增长的人口之需求。然而,社会是动态的,随后的市场体制大大释放了人们的创造力,人口变成资源。中国过去二十多年的增长,很大程度上依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投入工业化过程。而工业化过程推动的城市化,本身具有抑制生育的能力,实际上,过去十年,育龄夫妇的生育愿望已经大大下降。
失独家庭的精神与社会保障难题, 是一个社会发展至今不得不面对的问题。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当年在中国10个省市试点,并于此后向全国推行。
该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满49周岁后,按规定条件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一定额度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比如北京市,针对失独家庭的帮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策帮扶,包括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同时可享受特别扶助的,按较高标准执行;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二是精神帮扶,即以“亲情牵手”项目为载体的亲情抚慰。但这些措施只是聊胜于无,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失独家庭的精神问题。
更大的问题是,政府未来有没有能力照护这些失去子女的老年人?中国目前整体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为低下,那些有子女的家庭还可以依靠子女,没有子女的家庭只能依靠社会、国家。然而,目前中国的老龄化速度极快,养老的压力十分大。对于失独家庭救助,当务之急,是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对此社会问题要重视和行动起来。一方面,要建立独生子女父母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化养老机制,动员社会的慈善力量,弥补国家救助力所不及的之处。
有媒体报道,在北京,一些尝试正在进行。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在3年前联合辖区内的失独家庭组建“新希望家园”,通过组织活动、心理互助等帮助失独者走出心理困境;丰台区的民间团体瑞普华老年救助基金会正筹划公益组织“萤火虫公社”,搭建平台帮助失独者实现自治。
归根到底,解决失独家庭问题,仍然是国家的责任。自2002年一直关注失独群体的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说:“如果我们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国家、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的存在,在现有的国策之下,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在减轻失独者的情感煎熬之外,让他们老有所养。
这关乎一个社会的稳定,也关乎一个国家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