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凡
自新“掌门”郭树清上任以来即动作不断的中国证监会,2月开始再度连推新政。这些改革举措,全部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有关。
根据证监会公告,自2月1日起,企业申请IPO的招股书预披露时间将由原来的发审会前5天,提前至发审会前30天。
同一天,证监会还对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和申报企业的情况予以了公示。截至2012年1月31日,包括创业板在内,共有515家企业“排队”申报上市。
3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针对新股询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证监会正计划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全部已上市公司的行业市盈率进行研究,供机构和投资者参考新股定价情况。
三天之内针对新股发行连出三项措施,证监会对“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和决心可见一斑。
但这一系列新政能否“提振股市信心”,《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金融业人士认为,证监会还需要对市场进行更加深化的改革,方才能收到综合之效。
新股发行力求透明
证监会此次公开发审流程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的透明度。
根据此次公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需要经过分发分送材料、见面会、问核、反馈会、落实反馈意见、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落实发审委意见、封卷、会后事项审核等十余项程序,才能最终拿到核准发行的批文。
在具体流程上,创业板IPO与主板和中小板IPO存在一定差异,创业板的反馈会在见面会和问核流程之前,即创业板发审流程中前四个环节为:分发分送材料、反馈会、见面会、问核。至于为何要在见面会之前反馈,官方的解释是,创业板发审流程的细微改变对创业板发行没有实质性影响,无论反馈会在先在后,在落实反馈意见阶段,发行人都会与证监会充分沟通。
在信息披露方面,由于目前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内核、跟踪等工作上存在很大差距,导致一些招股书风险揭示不到位,另一些则有广告嫌疑,个别招股书还存在有重大事项遗漏的情况。还有一些中介机构,没有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信息,有“挤牙膏”式的信息披露、“闯关”过会的情况。
此次证监会公布在审企业名单,并且提前预披露,将发行人的申请文件、中介机构的把关工作等都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也把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和发行人的工作质量曝光于整个社会,正是为了应对以上情况。
“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审核工作有很大帮助,对于有违法违规的企业有很大的威慑力,对于提升整个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有很大积极作用”,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同时,证监会也向全社会发出呼吁,欢迎广大有正义感、责任心的有识之士,对在审企业予以监督,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反映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一方面帮助证监会进一步做好审核工作,另一方面还可以督促中介机构更加勤勉尽责、企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针对新股询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证监会正在研究加强询价过程监管,并敦促机构理性报价。对于个别新股定价较高的公司,已经要求其提供估值研究报告,并进行认真研究,审查是否存在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的情况。
另外,证监会正计划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测算全部上市公司行业市盈率水平,并公布结果供市场人士在投资新股时进行参考,以避免承销商片面选择有利于发行人的数据公布,这一结果还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
对于定价明显偏离行业水平的新股,证监会正研究措施应对,如要求发行人及承销商说明定价依据等,以促进询价更加透明、理性。
提振股市效果待检
在1月6日到7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就已经被提出,此次证监会推出的新规,正是针对这一要求的举措。
也正是从全国金融会议召开的当天,沪指开始了一波震荡上行。1月6日,沪市以2148.15点开盘,截至2月6日收盘,沪指报2331.17点。不过,在证监会新规实施的第一天,2月1日,股市却并未飘红,当天沪市收盘报2268.08,跌幅达到1.06%。
证监会此次对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到底会对股市产生怎样的影响?能够对“提振股市信心”起到多大的效果?
在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看来,证监会推出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IPO的十大发审流程十分必要。“一级市场是‘源,二级市场是‘流,要使‘流能够干净,首先必须使‘源干净。证监会新规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净化‘源,即上市公司自身,使其具有真正的投资价值,因此,新规实施后对二级市场的影响也很大。”
对2012年股市表示乐观的还包括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财经中国2011年会上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马骏表示,“虽然中国股市前几个月的情况会比较困难,但在二季度以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向好趋势。预计全年的涨幅能够达到25%~30%。”
但是,市场的涨跌却并非全无理性。长期以来,A股市场一直都存在重融资、轻投资回报的问题,新股发行超过市场承受能力,股市严重供大于求,从而导致单边下跌的情况频频出现。这一现象在年前表现得尤其明显。
上述问题在此次新规中并未涉及。预披露提前和公布在审企业名单,当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杜绝拟上市企业造假,但如果对信息真实的企业上市不加节制,恐怕市场同样难以承受。
证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A股市场共有279家公司进行了IPO,募集资金总额达2825.07亿元。2010年,企业IPO数量则是349家,融资额为4940亿元。
假设目前在证监会“排队”上市的515家企业,按照2011年11月64.9%的过会通过率低点,其数量也将接近2010年的水平。在融资规模上,虽然不会出现像2010年上市的“中国农业银行”那样的巨无霸,但在已披露的企业名单中,仍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中国铁路物资”“春秋航空”“大连万达商业地产”“重庆燃气集团”等大型IPO,融资总额可想而知。
从2011年二季度至今,二级市场萎靡不振,一旦这些新股入市,将对境内市场产生较大的稀释作用,不排除可能对股市产生更大的打击。
在这样的市场情况下,控制融资节奏,平衡融资和投资之间关系,也许是证监会对股票市场改革的一个思路。
在对新股发行实行“透明化”改革后,还有哪些改革是需要做出的?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首先需要改善的是在制度设计层面上。
“现在很多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融资,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怎样回报投资者,这就是分红制度的缺陷。”
还有一些公司为了上市,做了一些过度的包装,甚至弄虚作假。
“对于这样的企业,就需要一些惩罚机制。如果这种惩罚机制缺位,导致虚假横行,最终受伤害的是广大投资者,这就很难吸引中长期投资者入市。”潘向东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股市信心的提振,应该是一个规范市场、立足于市场稳定长期健康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