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苏格拉底逃走了

2012-05-14 13:38姚宏科
杂文选刊 2012年12期
关键词:苏格拉底法制孔子

姚宏科

公元前399年,七十岁的苏格拉底被奴隶主贵族以“慢神”和“腐蚀青年”为由关押起来,并被一些由鞋匠、裁缝和不识字的游民组成的审判人员判处死刑。弟子和友人助其越狱,但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辩驳道:“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难道逃避法律制裁就正当了?”最终他在狱中平静地饮下毒酒。

如果当时苏格拉底接受学生们的安排,结果会怎样?作为一个毕生追求民主、推崇法治的智者,苏氏一定会感到尴尬,虽然可以认为恶法不是法,但买通看守、越狱而逃的行为一定会为这个追求人格完美的智者蒙上一层厚厚的阴影。也许后世极少有人会因为苏氏的越狱行为而诋毁他,但他的“宁死也要服从法律”的法治精神将不复存在,他以死捍卫法制尊严的壮举将杳然难寻,不会有人记住他在颐养天年后是怎样寿终的,不会在两千多年漫长的时间里总有人反复思考他的死。从这个角度考量,苏格拉底给后人的财富,不是他的学说和思想,是他为了法治的慷慨赴死。

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东方伟人是孔子,他筑就了另一座思想高峰,是中华文明的源泉。孔子也是哲学家、思想家,也广收门徒、善于言辞、述而不作。孔、苏二人具有诸多相似的地方,但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法治的态度和在法规面前的行事方法。孔子不支持法治,主张德主刑辅、以德去刑,贬低法律的作用,认为人治优于法,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是“仁”和“礼”。在具体行为中,孔子也表现出了对于法律轻视甚至鄙视的态度。比如孔子得知齐国大夫晏婴要治自己罪,选择了逃离。(见《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在鲁摄政时,授徒讲学的少正卯与他形成竞争,于是孔子在执政的第七天,就在道德方面罗织了一些“心达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辨、记丑而博、顺非而泽”的莫须有罪名将少正卯诛杀了。(见《荀子·宥坐》)从遵从法律、推行法治的角度分析,孔、苏二人几乎迥然不同。

受苏格拉底的影响,西方法治思想从源头上就得到重视,完善的自然法理念和精巧的立法体系,使后世涌现出一大批影响深远的法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卢梭等。受孔子的影响,中国形成了沿袭千年的礼教治天下的传统,中国历朝历代均有“不惜死”的志士,但这些视死如归的先贤英烈中,更多的是为“忠”杀身的殉道者,为“孝”而亡的舍命者,当然也有为民族大义献身者,但极少有为法治而慷慨赴死者。

在专制权力之下,在忠孝节义构建起来的伦理道德观压榨下,中国的司法制度经常失宠于当权者甚至普罗大众,面对强权和不公,历代法律制度一般会屈服,法律人大多选择了逃遁,中国的法律缺少一种刚性坚守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国人在法律面前最容易达权通变,找到“识时务者为俊杰”等各种各样的借口和绕行路径。所以,中国始终缺少像苏格拉底这样为维护法制的尊严而慷慨赴死的思想家,法制的园圃贫瘠而荒芜、清冷而萧索。也许,这是中国法制最大的缺憾。

假如苏格拉底逃走了,他的人格魅力不会这样隆盛,人类法制史上将缺了一颗光彩熠熠的精神宝石,不会有那么多的人纪念他的思想、追思他的死亡。在思想上,他给雅典及人类的法制大厦上贡献了坚实的基石,他的生命绝唱那样精彩,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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