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臻华
(济南铁路局 货运处,山东 济南 250001)
安全风险管理是通过识别安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济南铁路局对危险货物运输实施全面安全风险管理,以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全面运用为载体,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办理限制、过程控制、应急处置等环节中的安全风险监控,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危险货物运输的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济南铁路局现有危险货物办理站 63 个,均为接轨专用线办理危险货物整车运输的车站。济南铁路局管内现有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线 (专用铁路) 102条;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单位 79 家;管内过轨危险货物自备罐车 1 346 辆,其中压力罐车 24 辆;年危险货物发送量约 700 万 t、到达量约 500 万 t;运输品类主要以罐车装运的易燃液体 (油、苯、醇等) 和腐蚀性物质 (酸、碱等) 为主,约占危险货物总运量的 98% 以上。
(1)运输品类风险分析。济南铁路局目前无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的发到作业,主要办理易燃液体 (油、苯、醇等)、腐蚀性品 (酸、碱等) 和少量液化石油气的发到作业。其中,液化石油气的危险性较大,易燃液体次之,腐蚀品较小。
(2)办理地点风险分析。济南铁路局危险货物运输全部在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办理车站主要有历城、铁石、岚山、史口、黄岛、东风、娄山、青州市南、南仇、济南南、博兴、磁窑、临沂、淄博 14个车站。历城、东风站办理量较大,品名较多,危险性较大;铁石、岚山、史口、黄岛、娄山站油品运量大,品名单一,危险性次之;其余车站办理品名单一,运量小,危险性较小。另外,济南铁路局的京沪线、京九线过往剧毒品、爆炸品、气体及硝酸铵等重点危险货物较多,济南西、兖州、聊城北、菏泽南 4个货检站货检作业危险性较大。
(3)车辆使用风险分析。装运液化气、易燃液体和腐蚀品均使用罐车,易燃液体既使用路用罐车,也使用自备罐车;液化气、腐蚀品使用自备罐车。其中,自备罐车的运用管理复杂,危险性较大。
通过综合分析,确定以下 6 个方面的问题为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1)既有危险货物托运人、办理站及专用线(专用铁路)资质条件与技术条件不达标问题。
(2)危险货物罐车罐体标识不清或不符合规定、安全附件质量差、技术资料不全,以及罐车超装、超载等问题。
(3)爆炸品、剧毒品、气体、硝酸铵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4)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推进落实不到位与日常使用存在的问题。
(5)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覆盖面与培训质量不达标问题。
(6)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不完善与救援能力不足问题。
加强危险货物托运人、办理站和专用线安全风险控制,杜绝违规承运、违章办理,强化安全源头管理。
(1)严格审查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对济南铁路局现有 79 家危险货物托运人进行资质审核,根据托运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办理品名范围,对不符合规定的,按退出机制给予取消。
(2)整合优化危险货物办理站与专用线。对济南铁路局现有 63 个危险货物办理站、102 条专用线和 32 家共用单位逐一核定实际办理品名、运量和设备与设施条件,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站线坚决予以“关、停、并、转”。
(3)继续开展危险货物专用线安全评价。对安全评价报告到期的专用线,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安全评价机构必须是国家安监部门认定的具备“铁路运输业”评价资质的机构。
(4)进一步开展既有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三年一检”的运输安全综合分析工作。目前,济南铁路局既有 83 条危险货物企业专用线基本完成了运输安全现状综合分析,剩余 19 条段管线和 63 个办理站按铁道部要求将于 2012 年底完成运输安全综合分析工作。
(5)加强危险货物专用线问题整改跟踪管理。做好危险货物专用线《安全评价报告》和《运输安全综合分析报告》等资料的备案工作,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各站段要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建立问题库,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销号,并做好跟踪管理。
加强危险货物罐车技术状态和装载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杜绝超装、超载、泄漏等问题,强化关键环节管理。
(1)加强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安全管理。对济南铁路局管内办理站过轨的 1 346 辆危险货物自备罐车,加强《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的审查;对从外铁路局过轨到济南铁路局装运危险货物的自备罐车,做好《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的审查和备案工作。要不断规范罐车标记、标志涂打,加强罐车安全检测,确保罐车盖阀、安全附件齐全有效,技术状态良好。
(2)加强危险货物罐车装运安全管理。在受理承运危险货物时,认真检查危险货物罐车车辆状态,严格执行罐车允许装运危险货物品名及自备罐车“四统一”(罐车产权单位为托运人时,《托运人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押运员证》、《培训合格证》的单位名称相统一;罐车产权单位为收货人时,罐车产权单位名称必须与《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押运员证》、《培训合格证》的单位名称相统一;货物品名、托运人、收货人、发到站、专用线(专用铁路) 等须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办理站、专用线 (专用铁路) 办理规定》中公布的相统一;货物品名须与《 危险货物自备货车安全技术审查合格证》中的品名及罐体标记品名相统一) 等有关规定;加强罐车装运危险货物充装量控制,将常压罐车充装质量、充装体积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压力罐车充装质量禁止超过标重。
(3)加强危险货物罐车运输交接检查。严格落实专用线交接检查制度,加强空、重罐车检查;积极配合企业做好罐车部件配备工作;罐车装、卸作业后,及时关严罐车阀件,盖好人孔盖,拧紧螺栓,防止运行中螺栓松动或人孔盖开启。
(4)加强罐装危险货物装卸车安全管理。罐装危险货物专用线必须具有装卸作业线、储罐、栈桥、鹤管、装卸泵 (压缩机)、输送管道、消防、防雷、防静电和劳动安全防护等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设备与设施,在实际装卸工作中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装卸运输。
(5)应用先进的安全控制手段。检查罐车充装企业使用的计量软件是否符合规定,规范罐车计量单格式;督促装运气体、液体危险货物专用线单位,创造条件逐步安装分鹤管带自动截止阀和罐车液面限位装置的流量计,准确控制罐车充装量。
加强爆炸品、剧毒品、气体、硝酸铵运输安全风险控制,杜绝超范围办理、被盗丢失问题,强化安全重点管理。
(1)严格遵守办理限制的规定。各站必须严格遵守办理规定,杜绝超范围办理危险货物运输。
(2)认真落实检查签认制度。各发、到办理站应认真落实重点危险货物发到作业签认制度,各工种、各环节控制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各货检站认真做好过往重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检查交接,落实途中作业签认制度,加强押运人检查和交接签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的运用管理,杜绝误办理、漏监控问题,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1)积极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全面运用。2012 年 9 月底完成所有危险货物运输纳入安全监控系统审核,自动生成危险货物相应戳记,形成完整运单并彩色打印输出,凭安全监控系统打印的运单制票。
(2)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控系统运用日常管理。①动态完善监控系统基础数据,确保托运人、办理站、专用线、自备货车、从业人员及押运人员培训等基础数据准确无误。②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能够正常使用。③济南铁路局货运处联合信息技术所、天津光电公司开展巡查,定期通报监控系统运用情况,并对运用情况纳入考核。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业务培训,杜绝培训覆盖面与质量不达标问题,提高业务人员素质。
(1)继续开展危险货物技术业务培训。2012年,济南铁路局将配合铁道部认定的专业培训机构继续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举办路内危险货物办理站人员培训班 2 期,培训 160 人;举办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人员培训班 3 期,培训 240 人。
(2)加强新增业务重点培训。2012 年,继续落实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新增危险货物业务时,办理站培训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专用线培训人数不得少于 15 人,共用单位培训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
(3)加强培训质量管理。培训工作结合铁道部规章文电内容和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化发展要求,全面更新培训内容;逐步完善培训方式和培训合格证的发放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理,杜绝应急处置不妥当、不及时问题,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和施救网络。结合危险货物运输实际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中的应急救援功能数据库。
(2)配置应急救援器材。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工具备品、检测仪器、堵漏设备,同时加强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使其保持状态良好。
(3)定期开展演练活动。各办理站会同接轨的危险货物专用线企业每半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演练活动,各站段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演练,铁路局每年抓好一次编组站级演练,不断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安全风险控制,杜绝监控不到位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加强危险货物的查堵工作。①认真落实防止危险货物匿报普通货物运输和普通货物夹带危险货物运输的办法与措施,加强货物验收工作,认真查验货物品名、质量、件数与运单记载是否一致,发现不符,不予承运。②加强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严格开箱检查和在货场内施封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装箱办理站与大客户安全运输协议的签订,落实安全运输责任。③运输性质不明的货物,要按规定由铁道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运输条件鉴定,未经鉴定的一律不得办理运输。
(2)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并经铁道部认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检测合格,确保包装达标率100%。各站办理局管内发送的农药,以及按普通货物条件办理的豆粕、鱼粉、棉花等货物运输时,严格审查货物包装,凭有效的包装检测合格证明办理运输业务。
(3)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干部监控。各站段要分层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干部监控制度,加强装卸车过程干部盯控。办理爆炸品、剧毒品、气体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主管站长及货运主任要重点监控并亲自监督装车,必要时货运处要派员盯控。其他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由各站段自行规定干部监控措施。
(4)加强危险货物专用线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专用线运输协议》、《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和《危险货物专用线共用协议》,加强危险货物专用线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活动,督促专用线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严禁采用罐车、汽车对装对卸方式装卸危险货物;对没有装运和接卸危险货物专用储运附属设备与设施,或者设备与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线,不得办理运输;对不具备危险货物办理资质和条件,而以其他托运人或收货人名义逃避安全监管办理运输的专用线,必须停止办理运输业务。
(5)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管理。各站段应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规章制度,健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完善危险货物规章标准体系。各办理站应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档案和基础管理台账,并按规定及时更新内容。各站段应树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永远无小事”的观念,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加强危险货物日常管理,提高运输的安全可靠性。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是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研究探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受理、承运、装车、签认、监控等关键环节的安全风险控制对策,在运输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对杜绝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保障运输安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由于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是一种动态危险源,发生事故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对社会公共安全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安全风险管理是一种科学有效的方法,在运用过程中需要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的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安全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确保运输安全有序可控、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