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科学性和实践性都极强的教育活动,不同于一般知识技能的教育,不具备一定的能力和条件是无法胜任的。作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首先要具有专门的知识和技能,要了解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并能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运用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其次,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而当前,在我国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仍然存在“少、混、杂”的状况,即从业人员整体数量不足,专业人员和专职人员少;构成成分复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中具备专业资格的远未达到国家要求的“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需由专职人员担任”。笔者认为要承担心理服务的责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专业化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
在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进程中,出台的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力的推动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1999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全国大中城市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小城镇和农村的中小学也要从实际出发,逐步创造条件开展。意见中还指出要积极开展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要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当地和学校师资培训计划。但是,在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没有规定统一的执行机构和明确的职责范围,而且这些不是强制性的规范,缺乏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缺乏可操作性。这导致了在不少中小学,虽然配备了心理辅导老师,设有心理咨询室,但这些却都被当成了摆设,成为学校宣传、评优的工具。
2.教师专业背景多样,专业化水平和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水平不一,专业多样,专业化水平不高。正规高等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所占人数较少,使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人员只占到了一小部分。而且这些本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虽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技能。占到多数比例的兼职人员,基本上都不是科班出身,多是学校从教务处教师、校医、政治课老师和班主任等人员中抽调出来,经过短期培训甚至未经培训,就被补充到了心理教师队伍中。这些教师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加之受教育者自身观念的影响,往往用传统的教育思想和一般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们无法真正走进学生内心世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很难保证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3.教师专业素养不足,科研能力欠缺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其中的许多理论与实践都仍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值得从业教师认真、系统地讨论和研究,因此,对于心理教师而言,“教师成为研究者”的理念尤为重要。需要心理教师提高研究意识,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反思和总结,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以促进自身的专业化成长。近些年在我国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完整系统的追踪研究和高层次的理论探索并不多见,科研能力的欠缺使心理教师在其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上很难取得大幅提高,成为阻碍心理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4.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定位模糊
在很多中小学,虽然开设了心理健康课,配备了心理老师,但心理健康教育并没有得到重视,原本就不多的课时经常被其他学科,尤其是“主科”教师占用。在工资待遇、人员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也无法与其他学科教师相比,在一些学校心理教师甚至被划为教辅人员,使一些心理教师感觉自己只是学校教育舞台上的“配角”,甚至是旁观者,严重影响了他们自身对心理教育工作的认同。此外,有的心理教师不清楚自己在学校教育活动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缺乏明确的专业角色意识。这可能会产生更为严重的中小学心理教师职业枯竭现象。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专业化发展的策略
1.树立专业化发展的理念
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单纯的课程教育,它是以提高人的自尊、自助能力,促进心理和谐为首要目标的,其对象也不是少数学生,而应是面向全体。它必须尊重服务对象,必须配合学生的需要,心理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的关系也不是教导式关系,不是灌输,而应是一种引导式关系,引导学生自己认识自己并自我成长,以达到“助人自助、全员心育”,这也体现了现代教育的价值追求。所以,中小学心理教师应在工作过程中形成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
2.完善资格认证制度
我国已建立了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证书制度,很多在学校心理教育岗位上的从教者,也通过参加社会培训,拿到了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证书,但因国家心理咨询师面向社会人群,缺少学校教育的个性,而且其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也都有别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使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经常会打折扣。为了能改变教师队伍专业性不强的局面,必须要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资格标准。目前浙江、上海等地已推出了心理辅导教师资格认证制度,但认证条件还多以考取心理咨询师证书为准,对任职教师的学历、专业背景及职业道德等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要求,所以需要尽快完善和制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统一的资格认证制度,在其任职资格、认证的组织机构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达不到资格要求就不应担任专职教师。
3.形成教研制度
在我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中,很多地区的教育实践已经证明,引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学校的工作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教研,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作为地方教育部门应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和心理教师联系的组织网络,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优秀课例、案例的评选活动等。在学校内可成立心理教研组,平行于其他学科教研组的岗位、职责和待遇。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鼓励教师申报课题,结合青少年在成长中的重大问题,探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4.建立督导与评价制度
督导制是对心理教师从业全过程的督导,可起着监督反馈、指导落实的重要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督导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根据教育部要求,监督学校设置专门辅导人员,抓好中小学心理辅导师资的培养与和培训工作,督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将其列入评价学校工作的内容,使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尽快走上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对于心理教师的评价,可采取工作实绩、课程进修等多方结合的方式。工作实绩指心理教师在校实际工作量,包括心理课、团体和个体的心理辅导、讲座等。课程进修指参加教育系统内以及教育系统指定的机构所举办的专业培训。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管理,使其在学校教育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他们的工作状况能被了解。应保证心理教师与“主科”教师能享受同等的待遇,在评职、晋级、评优等活动中能有一席之地,以保护心理教师的积极性。此外,学校还应多了解心理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对工作的应对能力,及早发现心理教师的职业倦怠和心理亚健康状态,便于其及时进行自我调整或接受辅导。
5.开展师资培养和培训活动
首先,要培养合格的心理教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除了需要一般的教育技能外,还需要掌握特殊的专业技能,不是看些书籍,听些讲座就能有效地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因此,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应该由师范院校心理学专业的毕业生承担,或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并通过心理辅导任职资格证书考试的专业人员担任。其次,要对在职心理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培训。把对心理教师的培训列入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心理教师长期的有计划的专业在职训练与进修,对培训课程进行研究,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目前,我国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虽发展较快,从中央到地方也都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和条例强调其重要性,但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进程缓慢,仍然需要国家、地方政府和教育系统的多方支持,加大对其投入,改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并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制度。同时也需要心理教师自身的不断努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化队伍会越来越壮大,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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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