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教育部长期以来大力推进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一项意义深远而效果显著的系统工程。2011年7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为未来5年我国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和人才培养改革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北京高等教育始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和“北京高等学校科学技术与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成绩。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清华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教育部“十二五”时期“质量工程”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北京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北京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一段时期内北京高等教育的发展思路和改革重点进行了系统规划和部署。
明确思路,提高认识,促进北京高等教育内涵提升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提高北京高等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基本思路。概括来讲,可以总结为“一个中心、两个重点、四项原则、五种兼顾、十大举措”:“一个中心”即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发展为中心。学生发展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途径。“两个重点”即重点推进学校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重点加强本科生和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建设是学生培养的入手点和着力点,具备实践创新能力是当今时代和社会对大学生的首要要求。“四项原则”即坚持“育人为本、突破创新;丰富内涵、共享资源;分类发展、彰显特色;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基本原则,全面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社会服务和贡献意识,全面推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其中丰富内涵、提高质量是关键。“五种兼顾”即实现学生专业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兼顾,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并重,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体系完善同步,学生学习能力增强与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互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育质量保障共举。“十大举措”即加强专业与专业群建设、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创新教育改革等10项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各高校深刻认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北京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科技兴国战略,满足国家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完善与北京世界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现代化、国际化高等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北京各高校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各高校要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北京高等教育内涵提升。
综合改革,突破创新,实现北京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意见》提出了10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举措,要求各高校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系统扎实推进,全面助力北京高等教育发展。
(一)加强专业与专业群建设
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促进教育教学全面改革。北京市将支持高校进一步开展专业建设综合改革,加强能够彰显本校办学特色、在国内具有先进水平的重点专业建设。同时,各高校要适应北京市产业升级、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发展,积极开展相关紧缺本科专业的建设。北京市将大力推动高校间同类专业、高校内相近专业之间的合作,开展专业群建设,深化专业建设内涵,形成专业集群合力。首批专业群建设将在机械类、计算机与信息类、经济与贸易类、会计学类、英语类等5类专业中试点启动。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评价、信息发布及预警机制,及时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较低的专业,建立健全适应国家和首都建设需求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动态调整机制。另外,北京市将继续加强北京高校专业预警网络平台建设,通过政府、学校、社会的评估,完善高校专业的设置调整。
(二)深化课程体系改革
北京市将以“精品课程”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高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拓宽学生知识背景,促进文理交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培养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生培养方案改革,加大选修课程比重,强调因材施教,充分挖掘大学生自身潜能。北京市将大力推进大学英语教学模式改革,探索以实用性为前提的大学英语教与学新模式,着力提高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在课程体系改革方面,北京市将通过综合改革立项、通识课程体系建设、优质共享课程建设等多种方式集中推进。
(三)完善实践教学体系
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丰富实践教学手段,提高实践类、应用类课程比例。通过支持高校整合校内实践教学资源,加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方式,改善校内实践教育环境;通过建设高校校内创新实践基地等方式,为学生自主实践、启发新知创造条件;通过支持高校拓展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建设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等方式,拓宽高校实践教学资源,打造富有特色的北京高校校外实践教学平台。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在过去的3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是北京高等教育的创举,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今后北京市将加大支持力度,不拘一格,建设形式多样的高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四)强化创新教育改革
北京市将鼓励本科生深入参与科学研究,通过推广本科生导师制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科研引导支持。北京市将广泛开展大学生科学研究行动项目和学科竞赛,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合作意识;支持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着力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举办高水平研究生学术论坛,拓展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北京市开展的市级优秀博士论文评选工作不但有力提高了博士生本人的科研能力,而且极大带动了博士导师的教学科研工作热情,取得了显著效果,是一项将高校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的重要举措。今后北京市将继续开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全面促进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北京市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北京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理念和经验,吸引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同时,大力推进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和暑期大学生海外交流项目,拓展本科生国际视野;聘请海外知名学者、专家来京访学授课;鼓励国内外高校共同建设研究生国际培养基地,支持研究生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支持高校开展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推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六)推进人才培养综合改革
北京市将大力引导和支持高校广泛开展教育观念和教学工作大讨论,深入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不断转变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增强改革创新核心驱动力。继续积极探索学分制改革,增加学生自主选择权,提高学生责任意识;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启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市将重点支持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复合型优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建设,支持不同方向、不同类型人才培养。进一步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北京市将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中关村园区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切实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北京市将强化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探索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鼓励知名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继续开展市属高校校外名师讲学计划,让更多著名学者、专家走进不同高校的课堂。继续评选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名师、团队传帮带作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导师开展广泛深入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开展研究生“知名导师”建设工作,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导师队伍。推动高校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完善教师教学帮扶、交流、咨询、培训机制,加强高校教师职业规划,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设立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提高中青年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推动教学管理体系与国际接轨,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八)优化资源体系结构
北京市将进一步完善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文献资源保障体系,不断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继续开展精品教材建设,加大对选用率高、适用范围广的优秀教材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优秀公共课开放共享平台建设,继续支持“北京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平台”和“北京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平台”建设。推动文献资源、数字化教学资源、实验室、博物馆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加大优秀文化成果的社会推介。深入推进高校共同体建设,鼓励共同体高校间开展双学位教育。积极探索在京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新机制,进一步推动高校间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积极推进高校间学生、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互派互访。
(九)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北京市将继续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形成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和高校联合认定的相应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完善学校自我质量保障机制基础上的分类评估、多元化评价制度,建设北京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完善北京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十)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
在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同时,北京市将继续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内涵发展,突出特色,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建设,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完善就业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职业规划和创业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优秀团队评选,进一步激发高校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引导帮扶学生就业创业的热情。
需要指出的是,《意见》与2008年以来北京高等教育大力开展的“质量工程”建设是一脉相承、紧密相连的。质量提高归根结底是为了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意见》中提出的人才培养新举措也必须以“质量工程”建设成果为基础。与之前的建设相比,《意见》中的举措将重点放在了综合改革之上,将已取得的改革成果相互结合,形成集成优势,使亮点相得益彰,让体系全面通畅。
加强监督,扎实推进,切实保障改革高效实施
为保证各项举措高效实施,北京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各项计划实施的领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各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制定科学的立项及审核程序,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考评,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完成后组织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高校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将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建设需求,在继续突出优势的同时,以《意见》中重点措施的实施为抓手,推动教学体系的全面完善。更大的自主权并不意味着放任,北京市要求各高校贯彻《意见》精神,出台相关配套办法,承担各项目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以科学的论证、组织、实施和监督体制,保证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
《意见》的出台实施开启了北京高等教育新的发展阶段。它是《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十二五”时期“质量工程”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北京高校“质量工程”的系统延伸,更是北京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提高、全面加速发展的保证。北京高等教育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以更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迎接未来的挑战,为建设创新型社会,推动北京世界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执笔人:黄 侃刘 霄)
[责任编辑:张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