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浩庭
新闻评论的对象是新近发生的事件或者是还在变动的事态。这种电视报道形式是电视新闻的深度挖掘和延伸,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就某一时事热点,百姓普遍关心的新闻事件,邀请专家,权威人士和百姓共同进行评论,通过揭示事件的背景,内涵、意义公开发表意见,表明观点,缜密的论证,专家或者权威人士的解读,以及主持人简明、生动的语言、串联、补充、引伸,达到被观众所接受和认可。可以说电视新闻评论是媒体的旗帜和灵魂,是新闻节目的补充和延伸,是深入报道的重要表现形式。
电视评论不是电视与新闻评论的简单相加,它是新闻评论与电视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独特电视新闻体载。我国的电视评论兴起于1980年代初期,开始基本套用报纸模式,由主笔人写一篇文字稿,播音员录播,观众看到的只是播音员的形象,后来有了配画面的评论,但仍是从文字出发,并未摆脱“报刊体”。90年代后电视人开始积极探索符合电视特点的“电视体”评论性节目。以中央电视台的的新闻评论节目“焦点访谈”为标志的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创造出一种独特的电视新闻评论新模式,它以丰富深刻的内容,生动形象的画面表现形式,立刻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并被观众所喜爱。曾一度成为观众每天必看的新闻节目。同时也带动了各地方电视台新闻评论节目蓬勃发展,从而使电视新闻评论逐渐成为评论节目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
电视新闻评论具有与报纸、广播不同的适用范围和制作要求。随着人们民主和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政府舆论监督的日渐开明,电视传播制作手段也日益丰富,特别是随着网络新闻评论的迅速崛起并形成了强有力的冲击下,要求电视新闻评论必须强化“电视特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特殊优势和话语权,在激烈的媒介竞争中应对挑战,保持和强化自身的独特魅力。
面对收视环境的变化和网络新闻评论的迅猛发展,电视新闻评论充分发挥特有优势,强化贴近性、可视性。电视观众是多层次的,这就决定了电视新闻评论节目要选题广泛,涉及热点问题,是政府部门重视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并具有全面意义的问题。电视新闻评论不能泛泛而谈,必须要紧密结合新闻事件,从具体事件入手,层层递进,就实论虚,以深刻的剖析,阐明媒体的观点和立场,要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体现电视新闻评论的内容贴近群众、重视群众,服务群众。从而达到揭示真理,引导舆论,充分发挥电视主流媒体的作用。
电视新闻评论群体节目具有参与性,形象性和说理性。这就需要组织各方人士参与评论新闻事件,并围绕其发表各自看法、观点,同时由于电视具有声像兼备的优越性,特别是屏幕形象是动态的、具体的、形象的,使观众有如身临其境,从而构成了电视新闻评论在展开事件方面的优势。需要注意的是电视新闻评论除具备参与性、可视性,说理性还必须与典型性相结合,即切入点要恰当,让观众满意、放心,这就要求严把选题关,要从领导重视、观众关心和普遍存在的问题三方面综合考虑,坚持以大局为重。选题的取舍和时机把握达到有利于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注意叙事和报道技巧,电视新闻评论的主持人代表媒体,在镜头前现场讲述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采访后对事件的剖析,必须具有把握,驾驭和调控能力,站在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就事而论,不影射攻击,不引申发挥,不扩大矛盾,不渲染情绪,不激化事态,人云亦云。力争得到主管部门或权威部门人士的表态或得到他们的配合,主持人不能轻易下结论,最后评论要有结果或争取有结果。总之,主持人要注意引用方式和报道方式还有语气掌握,使观众能欣然接受,从而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综上所述,电视新闻评论要具有选题的贴近性,论点的交流性,论据的形象性,论证的参与性,从而满足社会各界对新闻的需要和大众的新闻消费心理。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电视台)
责任编辑:胡达古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