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辉,丁黎军
[摘要] 产业共性技术作为竞争前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导致在共性技术开发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以及政府对于共性技术供给和扩散中的作用也越来受到学者的关注,本文对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研究进行汇总和综合,并对国际国内共性技术开发平台进行介绍和比较,这有助于完善我国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同时也为我国共性技术开发提供了一些思路。
[关键词] 共性技术;组织形式;开发平台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0. 027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2)10- 0048- 03
1共性技术内涵
共性技术(generic technology)的概念最早由Anders Granberg在1981年明确提出,认为共性技术是自然过程、因果联系的集成,并能够完成某些功能的技术。共性技术第一次被明确定义是在1988年美国ATP(先进技术计划)上:一种有可能应用到大范围的产品或工艺中的概念、部件、或工艺、或科学现象的深入调查。在这个定义中,共性技术及其与之相对应的“专有技术”是就它所服务的范围来说的。美国布什政府对共性技术作如下定义:共性技术是存在潜在的机会,可以应用于多个产业的产品或工艺的科学事实,这种科学事实在这里具体表现为科学概念、技术组成、产品工艺以及科学调查[1]。英国在第一次技术预见活动中,将共性技术界定为:①共性技术是一类密切相关的技术;②共性技术研发能够影响一系列其他技术的发展;③共性技术的开发能够使多个经济社会部门收益[2]。在共性技术界定的3个方面中,前两种定义是从共性技术的内涵出发进行界定的,是较为传统和严格的共性技术定义。而第三种定义则反映了作为共性技术选择的主题,即是按照英国政府的需求出发的。
2共性技术特点
国内学者将共性技术一般称之为产业共性技术,在学术研究上不作区分。马名杰认为共性技术是一种能够在一个或多个行业得以广泛应用的、处于竞争前阶段的技术。另外还有学者从共性技术所处的技术研发阶段出发,即将技术分解为实验技术、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和专有技术,或者提出共性技术处于基础研究之后的第二个基础研发阶段。李纪珍从技术层次的角度提出了产业共性技术的概念,同时也对产业共性技术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产业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普遍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许端阳以科技计划管理为视角,分别从技术、应用和效益3个角度对共性技术进行了界定,认为产业共性技术是一种制约众多技术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其开发应能推动本部门不同技术领域的技术进步,能提高一个或多个产业部门的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多项相关技术的进步,而且还应能提高多个部门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3]。
在此后的众多研究中,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经济学家Gregory Tassey(1987)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共性技术的内涵做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他在剖析技术黑箱的基础上,认为共性技术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是技术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是衔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发的桥梁,通过共性技术的开发能推动众多专项技术的商业化应用[4]。我国学者李纪珍、马名杰等也对产业共性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产业共性技术作为多个部门、企业技术创新的平台,是与技术基础设施和竞争前技术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基础性、开放性、外部性和关联性等特征[5-7]。罗芳提出产业共性技术的基本特征是前瞻性、同享性、风险性、联合性。基本思想和李纪珍的提法大体一致,但将共性技术开发的风险从其特征的角度提了出来。操龙灿认为产业共性技术的主要特征是超前性、非独占性、共享性、风险性、集成性和社会效益性,在重视产业共性技术研发风险性的同时,还提到了集成性和社会效益性。薛捷则把产业共性技术所处的阶段——竞争前阶段,作为共性技术的首要特点提了出来。
3共性技术开发平台
V.Krishnan和Saurabh Gupta在产品平台的基础上提出技术平台的概念,认为技术平台是特定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核心产品及其产品线中的产品、扩展产品和衍生产品)共同采用的基本技术构架,构筑产品平台的最低技术标准[8]。国内学者对于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也有一些研究,认为它是政府引导和组织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是由政府直接牵头公关、组织产学研、行业研发组织等,对共性技术开发实行指导和监督,影响共性技术的开发,多用于产业间共性技术或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共性技术等;或是由政府、行业协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独资或者合资兴办的,以企业需求为核心,通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推广、设备共用、产品检测、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支持与服务的产业研发基地与技术服务平台,包括相关的人员、资金、设备、管理体制和技术手段等[9]。
二战后,美国信奉只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原则。20世纪60至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并加大对公益性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在大学投资建立了数以百计的三类中心: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中心。80年代早期,美国人开始认识到,高度分散的科技体制已经不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的研究方面。对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新兴高技术的政府支持计划开始出现。美国开始了一系列技术合作的研究与开发计划,而且这些计划大部分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些计划基本上是以政府参与产学研结合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的形式,它们的总体特点是以研究国际前沿、包含竞争前技术、共性基础、耗资巨大、需要各成员联合攻关的重大科技项目为主[11]。而日本的经济发展从战后至今主要分为3个阶段:从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贸易立国”阶段,这一阶段的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模式为“引进—研发”模式,“引进—研发”模式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模式,政府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其机制建设主要围绕政府的主导作用展开;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的“科技立国”阶段,这一阶段的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模式为“需求驱动—自主研发”模式,由于科技体制的初步建立以及民间企业经济、科研实力的增强,在这一模式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减弱;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科技创新立国”阶段,这一阶段日本实施的共性技术研发推广模式称之为“技术驱动—自主研发”模式,是一种“先导向”技术研发策略,由研发的新技术催生出新的产业;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减弱,民间企业逐渐成为共性技术研发的主体[10]。韩国共性技术开发与其经济发展相结合,在不同产业阶段采取不同的共性技术发展类型。从60年代开始,韩国的产业发展分为4个阶段:引进、引进—创新、需求驱动—自主创新、技术驱动—自主创新,从4个阶段来看,任何一个阶段由于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等原因政府都扮演着从直接管理到间接支撑的角色,整个发展阶段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11]。英国作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其科学研究水平一直位列世界各国前列,然而由于近代英国偏重于基础科学的研究,以至于工程技术和技术成果转化方面相对薄弱,严重制约了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为此,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开始着手调整科技政策,从增加民用研发经费到加强科技界与产业界的合作,以求靠科技发展改变经济下滑的形式,在国际国内形式的推动下,英国于1993年展开了技术预见活动,颁布了《运用我们的潜力:科学、工程和技术战略》科技白皮书,成立了英国科技办公室,其下设置了技术预见指导委员会,在技术预见活动中第一次对共性技术进行了三方面的界定,在共性技术选择方面,技术预见指导委员会采取“秘书组提出初步清单—委员讨论—修改补充—最终确定—依据技术优先模型投票确定优先次序”这样的方法来确定优先发展的共性技术。英国是在国家层面上基于技术预见开展共性技术选择较为成功的国家,尽管其技术预见活动仍在不断完善,然而其第一次技术预见中关于共性技术的选择体系仍然相当完善[2]。荷兰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由政府牵头,咨询机构、研发资助机构、中介组织、研究机构与其他支持机构组成。平台成员由政府关键部门的高官和富有经验的工商界、学术界人员组成,荷兰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属于国家层面的协调和咨询机构,既保证了平台的政策支持力度,又便于统筹全局,平台在帮助荷兰政府制定科技政策,推出科技支撑项目以及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11]。从对国外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的研究不难发现,在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虽然不同时期采取的科技政策和组织形式都是有差异的,从各国的政府支持平台的过程来看,都是从最初的政府主导逐渐转变为政府引导,但是不管怎样政府在共性技术的开发和组织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对于我国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学者也做了大量研究,薛捷分析了中国在科研院所转制后所出现的共性技术研发断层的实际情况以及现阶段我国在共性技术开发上所面临的挑战,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官产学研”合作来组织建设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思想,并对其组成主体的行为和基本功能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组织运作特点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组建共同参与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创新平台的中心实验室以及充分利用创新平台人力资源的思路[12]。邓衢文对国外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从组织结构、运作模式和资金来源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的平台建设应该发挥政府的作用、以需求为导向、建设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同时国家应该调整、制定产业政策、相关法规来支持开发平台的工作[11]。李纪珍指出由于共性技术的供给存在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因此政府需要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弥补市场缺陷等方面来进行干预,对共性技术的供给和扩散中存在的问题政府要予以重视[13]。王亚萍认为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是巩固和提升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政治与军事科技文化实力的重要手段,政府在该平台建设中起关键作用,从目前的科技发展情况来看应当在平台建设中担当主持者与服务者[14]。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相当重视基础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对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的服务作用,尽管事实上更多的是向国防建设和高技术领域的引导。并仿照前苏联的模式,我国迅速建立了庞大而密布的科研机构,形成了独立研究院所与高等院校两大基本队伍。1983年我国进入科技体制改革阶段,提出了很多决定和计划纲要,为我国今后的科技体制改革目标、具体任务等提出了方向。通过上述举措,改革开放以来,科技工作完成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技术研究、加强基础研究3个层次的部署,自1982年后,陆续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技活动各阶段上推出的一系列专项科技计划,初步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科技计划体系。
当前我国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受到以下方面因素的制约:①市场失灵,产业共性技术属于准公共产品,市场对产业共性技术的供给难以发挥基础性作用。而我国市场机制又不够健全,市场的拉动作用更难以得到充分发挥。②政府缺位,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在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方面的职能退出过快,有关产业技术政策没有及时制定,政府指导和推进产业技术进步的方式、方法没有及时转变,政府与市场在推动产业共性技术供给方面没有形成良好互动关系,政府在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方面出现了缺位现象。③系统失效,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科技体制存在部门分割、相互脱节的现象,相关管理部门的作用和定位不明确,缺乏有效的统筹及战略协同,军民两大创新体系尚不能有效集成资源、互动协作,导致产业共性技术研究资源分散,研究活动重复,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系统失效[15]。
4结语
总的来看,国外有关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对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的作用分析上,这主要是受本国技术环境和市场机制所影响,对于一些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国家来看,政府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管理,在共性技术开发过程中扮演强有力的主导者的角色;对于具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和运行良好的技术市场的发达国家来说,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具有技术、资金优势的企业,政府作为间接的管理者,对全局进行引导,来实现共性技术开发、创新和扩散。而国内对于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由李纪珍等学者从共性技术的性质出发,认为要解决共性技术开发中的双重失灵等问题,我国政府应该在共性技术开发过程中起到应有的作用;另外由薛捷等学者从研究国外共性技术开发平台的经验得出,我国共性技术开发应当建立和完善“官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形式。虽然两者研究的出发点不同,但由政府充当共性技术技术开发和创新的主体,带动企业、高校、研究院所等参与技术开发与创新,这一点是达成共识的。因此政府在建设和完善共性技术开发平台过程中,如何更好地整合资源健全市场机制、拉动市场机制、制定政策来促进共性技术的开发、提升共性技术创新能力也将成为新的研究方向。
主要参考文献
[1]G Huber.Organizational Learning:the Contributing Processes and Literature [J].Organization Science,1991(1).
[2]许瑞阳,徐峰.英国共性技术选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1(5).
[3]许端阳,徐峰.产业共性技术的界定及选择方法研究——基于科技计划管理的视角[J].中国软科学,2010(4).
[5]李纪珍.产业共性技术:概念、分类与制度供给[J].中国科技论坛,2006(3).
[4]R Nelson.The Co-evo1ution of Technology: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Supporting Institutions[J].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1994,3(1).
[6]李纪珍.产业共性技术供给体系[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7]马名杰.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的一般规律与组织[J].中国制造业信息化,2005(7).
[8]V Krishnan,S Gupta. Appropriateness and Impact of Platform-based Product Development[J].Management Science,2001,47(1):52-68.
[9]伊彤.对产业共性技术平台的战略思考[J].太原科技,2009(1).
[10]薛捷,张振刚.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6(12).
[11]邓衢文,李纪珍,禇文博.英国和荷兰的创新平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技术经济,2009(8).
[12]薛捷,张振刚.基于“官产学研”合作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6(12).
[13]李纪珍.产业共性技术发展的政府作用研究[J].技术经济,2005(9).
[14]王亚萍.政府在发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创新平台中的作用探讨[J].农业科技管理,2008(8).
[15]操龙灿,杨善林.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