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三角地区建成“智慧城市”群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通信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出,到“十二五”期末,长三角地区将基本建成智慧城市群,初步实现“网络无处不在,信息普惠全民”。
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期末,长三角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实现新跨越,信息网络实现宽带化升级,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干线传输网络基本形成,互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实现统筹布局和全面优化,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建成,3G网络基本实现全面覆盖,LTE商用。规划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先试先行拓展新领域:率先开展新技术试验、新业务应用和新模式实践,到“十二五”期末,三网融合业务全面展开,IPTV用户、手机电视用户分别达到800万户和4000万户;开展先导应用示范,建成国家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开展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若干智能型现代化城市,在发达城市率先建成“智慧城市”人群。
点评:智慧城市是一个全新的理念,其核心特征是将信息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充分借助物联网、传感网,涉及到智能楼宇、智能家居、智能医院等诸多领域,把握新一轮科技创新革命和信息产业浪潮的重大机遇构建城市发展的智慧环境,面向未来构建全新的城市形态。
我国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同意并转发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指出,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要素密集,投资风险大,发展国际化,国际竞争激烈,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依赖强,对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要求高。
《意见》明确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到2015年,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和研发机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普遍加强。初步形成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形成一批多层次、多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点评:到202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将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有效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涌现一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和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形成较为明显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