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步幅度分公式”的实践思考

2012-04-29 13:44汤曼丽
体育教学 2012年10期
关键词:全班分母幅度

汤曼丽

前一时期,我参加了全国高中体育与健康新课程远程培训,专家们的专题讲座令我受益颇深,尤其是关注“学生进步幅度”的知识点上。新课程更强调进步幅度的评价,这样基础差的学生会更加关注自己的进步幅度,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提高进步幅度,获得成功体验。关注进步幅度,实际上是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在学习成绩评价中计入进步幅度分,不仅承认了学生的个体差异,而且对于学生具有激励作用,专家以进步幅度分来检测学生的进步幅度,这是一种很新颖的做法。进步幅度分公式的提出考虑到了进步难度、幅度大小等因素,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当时我为今后能在教学评价中有了很好的评价方法而感到高兴,但后来我通过几次假设论证,个人认为进步幅度分的公式存在一些问题,现冒昧提出,敬请各位同仁给予批评指导。

进步幅度分公式如下:

该公式存在的问题有:

一、弄虚作假现象难真正避免

谈到这个公式时,专家认为如果某学生存在期初故意降低成绩“放水”的话,则分母会变大,那他的进步幅度分值反而会变小,我觉得其实不然。比如:一男生立定跳远期初能跳2.20米,但他故意只跳2.00米,期末时他则跳了2.50米,全班最好成绩为2.80米。根据这个公式可算出:

从以上两种结果比较可以看出,假的进步幅度虽然分母变大了,但是分子提升的幅度大于分母,这样,该学生期初故意降低成绩所获得的进步幅度高于真实成绩的进步幅度。

二、全班成绩最好的学生的进步幅度分不便判定

成绩在期初和期末都是最好的学生在进步幅度的判断上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若该生立定跳远成绩在期初为 2.79米,期末为2.80米,期初期末均为全班最好成绩,那他的进步幅度就为1。

即:进步幅度分=2.80-2.79

2.80-2.79=1

2.若该生立定跳远成绩在期初为 2.79米,期末只保持期初成绩2.79米,但期初期末也均为全班最好成绩,那他的进步幅度则为0。

即:进步幅度分=2.79-2.79

2.79-2.79=0

3.若该生立定跳远成绩在期初为 2.79米,而期末为2.78米(下降0.01米),但期初期末也均为全班最好成绩,那他的进步幅度则为-1。

即:进步幅度分=2.78-2.79

2.79-2.78=-1

从以上三种结果比较可以看出,这类在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只要他在期末时哪怕只有一点点进步,那他的进步幅度就为1,若该生只保持期初成绩,那他的进步幅度则为0。如果他成绩还不如期初,那他的进步幅度则为负分值。也就是说他们的进步幅度为极端值,要么最高,要么最低,甚至为负分。其实我们都知道,这类学生的成绩提高难度非常大,只要他能保持成绩就很不错了。那么对这类学生的进步幅度我们又该如何做出合理而又公正的评价,这就是需要解决的难题了。

针对以上两种假设情况存在的可能性,我对进步幅度分公式提出我个人的质疑,殷切希望能得到老师们的帮助,找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我也将对其可行性操作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分析,力求既合理运用又避免纠结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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