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 本固邦宁

2012-04-29 00:44王芬
农家书屋 2012年12期
关键词:三农城乡农民

王芬

和以前的任何一次党代表大会报告一样,十八大报告中直接和间接涉及“三农”的论述可谓全面详尽、浓墨重彩。这是因为,不管在任何时候,解决好关乎13亿人口饭碗的“三农”问题,都不能不是执政者必须首先考虑的要务。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而民以食为天,是故,农业安则天下安。

“三农”的黄金十年

在总结过去五到十年的“三农”工作时,十八大报告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连年增产”。“改善民生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就业持续扩大,居民收入较快增长,家庭财产稳定增加,衣食住行用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扶贫标准大幅提升”。

十八大报告中过去十年虽然没有用“黄金十年”的说法,但是,国人有目共睹的是,十六大以来这十年,可以说是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出台最密集的十年,也是农民得实惠最多的十年。

概而言之,这些成就主要表现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2004年以来,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连续9年增产,粮食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我国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 “九连快”,2003年以来年平均增长8%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强化。各项直接补贴政策,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连年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明显作用,受到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农村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税费改革从2000年试点到2003年全面推进、再到2006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只用了6年时间就彻底终结了具有2600年历史的“皇粮国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明显进展。

根本之道:城乡一体化

在谈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十八大报告指出,“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等。

何以解决这些问题呢?十八大报告指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十八大报告把新农村建设放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将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考虑,对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意义重大,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的决心。只有将城乡真正当作一个有机整体,以城市化带动新农村建设,通过城市化实现城乡的一体化,农村才可能得到科学、持续、协调的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保证农民增收的基础。而真正的一体化,还不仅仅体现在增收上。城乡一体化后,可能逐渐不再提农民工的概念,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以后,不再是农民,也不再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后,他成为市民;而留在农村的农民,一体化之后,他在职业上有分工,是农民,但他的收入要和城市一致,他们享受的公共服务也要和城市一致。

那么,应该如何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呢?第一,在城乡一体化工作中,要重点推进城镇化。第二,农村人口进城后,要让他们尽快成为市民,真正实现市民化,克服城乡二元结构,并避免在城市再搞出新的二元结构。第三,在农村人口逐渐减少的情况下,一定要让留在农村的人口逐步转为当代农场主,使农民成为农村发展主体,保证他们享受发展成果,提高收入水平。否则,一体化将成为空话。农业要现代化,就要塑造当代新型农民,伴随新型经济组织的诞生,在原农民当中培育新型农场主,而不是雇农。第四,随着农村逐步城市化、农村人口减少,要让规模变小的农村社区,具有和城市基本一致的功能,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

改革是“三农”发展的最大红利

要问起当下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莫过于二元户籍制度和农村征地拆迁制度。明晰地还原并有力保障农民包括土地在内的一切合法的财产权利,不仅是效率之源,更是公正之所必需。换言之,还原包括农民在内的一切公民的财产权,不仅是民富国强的不二法门,更是公民个体的人格尊严和天赋权利所系。而要有效地确立并保障农民的土地等经济权益,就必须还原其包括户籍权利在内的普适的国民待遇,就必须还原其包括选举权在内的一切应有的政治权利。在这里,建基于普适的国民待遇之上的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生态权利也应该是“五位一体”,而实现公民政治权利无疑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和保障。

既然还原一国之内公民的普适待遇、还原公民“五位一体”的合法权利是促进“三农”继续长足发展的有效而符合正义法则的前提和保障,那么,何以实现这些权利呢?答案就是改革。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可喜而重大的政策利好。

李克强同志11月22日强调,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表明我们已经进入决定性阶段。靠什么?改革开放就是强大的力量。

无独有偶,经济学家周其仁日前判断:“未来10至20年,中国最大的投资就是改革。”

人口学家蔡昉也称,户籍改革可兼得效率与公平。他认为,户籍制度改革可从三方面促进潜在经济增长率。第一,可以直接提高潜在增长率。经济增长的实际增长能力在于生产力供给。其二,在目前工资涨幅已经很大的情况下,户籍改革等公共政策的调整也可以代替工资提高,持续吸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第三,可以大大促进消费。

从朝野的有效互动来看,至少在户籍制度改革等领域,已有了明确的共识。可谓万事俱备,只欠决心。

政府帮扶 责无旁贷

在设计小康社会目标时,十八大报告表示,到20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为此,十八大报告指明了未来“三农”工作的总方针:“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中国能否如期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于弱质产业和弱势群体未来的发展状况。

农业因其生产周期长、环境影响大、回报见效慢而被称为弱质产业。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类似农业这样的弱质产业提供各种优惠和扶持政策,中国也不应例外。事实上,正如前面所述,最近十年,是中国政府惠农政策最多、中国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历史时期之一。今后,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继续强化各种惠农政策,尤其要踊跃推动一切有利于“三农”良好发展的改革举措。中国很好地解决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吃饭问题,不仅是中国人民的福祉,也是中国对人类的巨大贡献。中国政府有这个责任和义务。

目前,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扶贫标准,中国尚有1.28亿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地区外)的近十分之一。这一亿多人口是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政府对其有责无旁贷的扶助义务。

只有当中国的“弱质产业”成为“强质产业”,只有当中国如此庞大的贫困人口彻底把贫穷的帽子扔进广袤的太平洋,我们才有资格说,中国建成了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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