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春:撕掉艾滋病人的道德标签

2012-04-29 00:44邬佩怡
方圆 2012年12期
关键词:感染者艾滋病公共卫生

邬佩怡

【√】由于医疗卫生界与新闻媒体在艾滋病方面的强势话语已经给感染者贴上诸多负面标签,艾滋病反污名与歧视的迫切任务就是改变这种话语

6月3日,西班牙《侃报》称:“为减少艾滋病等病毒的传播,荷兰计划将于2050年前推出‘机器人妓女项目。这一项目引起了科学家的广泛兴趣。”

“艾滋病跟其他疾病本应该没有什么区别的,但有的时候就是媒体的一些报道、公共卫生专家的一些研究使艾滋病被贴上道德标签。”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张有春告诉《方圆》记者,一直以来,大众媒体与公共卫生领域既是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要力量,也在塑造公众对艾滋病的认识与想象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其中包括人们对艾滋病普遍的恐惧与歧视心理。

由于早期的艾滋病多与吸毒、同性恋、多性伴联系在一起,加之艾滋病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仍然难以治愈,因而艾滋病感染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被歧视、孤立,即便在当前以关爱艾滋病感染者为主流的宣传教育工作中,对艾滋病的歧视也不时流露出来。

“长期以来,专家对艾滋病污名与歧视的研究多关注歧视产生的心理与认知根源,忽视了塑造艾滋病话语的真正力量。”6月9日,张有春进行了一次名为“艾滋病歧视——公共卫生能够做什么”的公开课讲座。

近年来,张有春始终致力于艾滋病反污名与歧视的相关研究。他独立及参与撰写的《中国艾滋病相关政策决策过程的分析》、《艾滋病宣传报道中的歧视现象研究》等论文,在业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为艾滋病反歧视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据。

既来之,则安之

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张有春算是半路出家。进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工作之前,他是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专业的博士生。那时候,艾滋病于张有春而言不过就是书本上、电视上的一个名词,他从未想过自己的人生会与它有什么联系。

转折发生在2002年。

当时,博士毕业的张有春被分配到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性艾中心”)工作。虽然工资待遇都还不错,但在“谈艾色变”的大环境中,亲友们都不理解为什么拥有如此学历背景、前途光明的他要选择留在性艾中心,跟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艾滋病打交道。

“我的专业背景是人类学,进入性艾中心后被分到政策信息室,做艾滋病相关政策、伦理、社会文化因素等方面的研究。”关于那一次选择,他提到了2001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与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在北京发起召开的第一届社会科学与艾滋病防治国际研讨会,这是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界首次大规模介入艾滋病领域,也是他进入性艾中心的一个契机。

在性艾中心的第一年,张有春主要开展了一些政策方面的研究。“由于政府各部门之间条块分割,我们国家的一些部门在制定政策法规时常常不能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得一些部门的政策法规出台后,可能会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冲突。我们考虑的是,在中央和地方艾滋病相关的政策决策过程中,有哪些人参与了?利益相关人有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些政策有没有做到公开、公正和公平?”

除了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张有春还在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的评估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张有春告诉《方圆》记者,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是很值得推敲的,不仅要对材料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还需要考虑到受众的文化程度及语言、审美等习惯。“比如说,针对教育水平低的受众,健康教育材料中就应该尽量口语化,避免过多生僻的专业术语。”

虽然说只是做政策研究,但有时候张有春还是需要深入到艾滋病重灾区去实地考察,设身处地去了解艾滋病患者的需要。

第一次接触艾滋病患者是在2002年8月,当时张有春与另外两位专家深入河南省上蔡县的一个村子去做艾滋病与贫困的关系的调研。

“我知道艾滋病是怎么回事,跟他们接触时不会有心理负担,但还是被看到的景象震惊了。当时在卫生所里有一个感染者已经发病,身上的疱疹出现了溃烂的趋势,他无望地躺在病床上,眼巴巴地等死。”简陋的诊所里,有五六张病床,都是已经发病的病人。张有春不忍看下去,默默地走出了诊所。

“无辜的受害者”与“不道德的受害者”

从上蔡县归来,张有春在继续研究艾滋病相关政策的同时,开始留意国家对于艾滋病疫区的救助扶持工作。他发现,相较于广西、云南、四川等艾滋病重灾区,河南的医疗条件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我到四川凉山州做调研的时候发现,那里居然没有艾滋病病毒载量检测的仪器,感染者抽血后要拿到成都市去检测,一来一去要好几天。但是这样的仪器在河南却不缺乏,甚至是镇里的卫生所都有这样的仪器。艾滋病病毒载量的检测对于感染者而言极为重要,它决定着感染者服用药物的剂量。”艾滋病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平衡让张有春很是疑惑。

一番查阅之后,张有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河南、山西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多被视为“无辜的受害者”,因为这两个地区的患者多数是因为卖血、输血而感染艾滋病;而新疆、广西、云南、四川等地的患者多被视为“不道德的受害者”,因为这些地区毒品犯罪泛滥,患者多数是由于吸毒、不当性行为而感染艾滋病。

“这种认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普遍存在的。”据悉,早些年出台的一项政策中就曾提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是在河南、山西这些因为卖血、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地区”。张有春将这种歧视称做“结构性歧视”,即制度、政策化的歧视。

“公共卫生工作不应该在感染者中作这样的区别,就像医生不能因为病人是自己的不良行为得病就拒绝给他提供治疗一样。”张有春认为,即便不从保护HIV感染者平等的健康权的角度出发,而仅仅考虑艾滋病防治,这种因感染途径不同而区别对待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实际上,即便在以‘关爱为主旋律的艾滋病防治中,公共卫生领域对艾滋病的道德化仍是或隐或现的。‘洁身自好,远离艾滋是我们常用的宣传口号,它以一种隐晦的方式表达了对艾滋病的道德化与歧视,也成为公众对艾滋病的一个基本判断:只有不洁身自好的人才会得这种病。”

这种看法在2004年底一名艾滋病义务宣传员的话中得到了印证,那名宣传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能够成为宣传员,一方面说明我们都是幸运的健康者,没有传染上这种可怕的病毒;另一个方面说明我们的生活检点,没有那些不良嗜好。”其话语中的道德化倾向显而易见。

“歧视是你们制造的”

也就在张有春进入性艾中心工作的前后,艾滋病歧视成为国际公共卫生领域的重大议题。2002年和2003年,反歧视被连续两年作为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推动了艾滋病相关社会歧视的研究与反歧视工作的开展。艾滋病歧视显然不只是一个医学问题,张有春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或许可以有所作为。

“有一次我跟一位彝族朋友聊到这个话题时,他的一句话深深触动了我。他说,‘我们彝族只歧视两种病:麻风病和狐臭。我们连艾滋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怎么可能歧视?如果歧视,也肯定是公共卫生、大众媒体制造出来的,其中也包括研究者。”这位朋友的一席话使张有春开始重新审视对艾滋病歧视的相关研究。

“1985年,一位美国人在北京的医院看病时,血液检测出HIV呈阳性,这是中国第一例艾滋病感染者。《人民日报》的第一波报道为艾滋病定下了基调,他们将艾滋病称为‘超级癌症、‘新瘟神、‘不治之症,认为这是‘西方腐朽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恶果。”张有春告诉《方圆》记者。对于社会大众而言,媒体是他们了解艾滋病的平台。但由于当时对艾滋病认知水平的局限,媒体的报道使社会公众将艾滋病与卖淫、嫖娼、吸毒等不良行为等同起来。

张有春发现,当时除了艾滋病本身的报道外,媒体对艾滋病的防护措施也进行了大篇幅描述。“90年代早期,医务人员在面对前来求医的感染者时全副武装、如临大敌,好像病毒可以通过空气或简单的身体接触传播。而这些过度的保护措施也被当做预防HIV的必要措施加以渲染报道。”他告诉记者,正是早期的这些报道使社会公众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吸毒、卖淫、嫖娼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品质”和“行为特征”,“敬而远之”则是最佳的防护措施。

后来,艾滋病患者中出现了新的群体:因卖血、输血而感染的患者和由于母婴传播的婴儿。“无辜的受害者”的标签被制造出来,媒体、公共卫生界对这类人群表现出极度的同情。同时,民主法治的逐步推进让平等意识在公众心中深化,媒体和公共卫生界对艾滋病患者的论调也开始转变,除了同情“无辜的受害者”外,也开始关注“不道德的受害者”的治疗境况。

于是,媒体、公共卫生界开始携手宣传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宣扬平等、爱护的理念。

“越是宣传,越是将艾滋病特殊化,越是不利于对艾滋病感染者的保护。”由于早期报道带来的恐惧心理无法彻底根除,越是提倡对艾滋病患者的关爱越是将这一群体置于风口浪尖,受到更多的歧视。

“2004年,胡锦涛主席到佑安医院慰问艾滋病感染者,鼓励他们与疾病抗争。这段新闻在电视上重复播出了好多次,但当时被接见的两位患者非但没有得到更多的关爱和同情,他们的家人还因为其艾滋病患者身份的曝光而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敌视和白眼。”张有春感叹。

公共政策的两难抉择

相较于艾滋病宣传教育给感染者带来的痛苦,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些善意的政策、做法却有可能将他们彻底从我们中分离出去。

“公共卫生领域每年都要更新‘死亡人数与‘新感染人数,以提醒人们‘艾滋战役的日益残酷。”张有春认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使用“抗击艾滋”、“艾滋病战役”这类富有煽动性与火药味的语言只会加重“谈艾色变”的程度。在恐惧感已经根深蒂固的情况下,媒体的正面引导与宣传无法起到积极的作用,只会愈发将这一群体特殊化。

卫生部门一方面要保护患者的权益,但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为其他公众的健康负责,因而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他们常常会面临一些两难的抉择。

2009年11月,甘肃省卫生厅下发了《甘肃省艾滋病检测呈阳性结果告知规范(试行)》,这个规定让张有春很恼火。“它要求HIV检测呈阳性的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将自己感染情况告知其配偶或性伙伴,告知后,感染者的配偶或者性伴侣也必要进行HIV检测,否则将被视为故意传播艾滋病,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规定太不合理了。”

“任何人患任何疾病都需要有一个消化的过程,特别是像艾滋病这种贴有道德标签的疾病。感染者需要一个缓冲期来接受这样的事实。”张有春告诉记者,艾滋病患者的自杀率非常高,这样的政策无异于是在感染者的伤口上洒盐,最后只能是将他们彻底逼上绝境。

“也许他们的初衷是想保护非感染者,但这样的规定牺牲了感染者的利益。强制公开实际上是给公众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艾滋病感染者是自私的或者道德败坏的,他们是坏人。”甘肃省卫生厅的这个规定让张有春难以理解。

无独有偶,成都市也曾经出台过类似的地方法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艾滋病人不能进入公共泳池,公共浴室。”

“在对待艾滋病方面,卫生部门要兼顾到患者与非患者两方面,就像法律的制定一样,不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就彻底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对于艾滋病患者,公众对他们的态度有可能不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但公共卫生专家的态度、做法却与他们息息相关。

重塑话语

虽然随着医学的发展,艾滋病早已不再是“嗜血杀手”、“超级癌症”,但公众的恐惧感、歧视感并没有消除,艾滋病感染者依旧会被歧视、被排斥,艾滋病的道德标签始终难以被彻底去除。

“科学教育也许可以减少公众对日常接触感觉艾滋病的恐惧,但艾滋病的道德化判断却不是一个科学问题。”张有春说。由于医疗卫生界与新闻媒体在艾滋病方面的强势话语已经给感染者贴上诸多负面标签,艾滋病反污名与歧视的迫切任务就是改变这种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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