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之痛的新思考

2012-04-29 00:44王娜
会计之友 2012年13期
关键词:企业融资保险合作

王娜

【摘 要】 融资难是抑制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痼疾,将保险引入企业融资领域是缓解企业融资之痛的良药。文章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的必要性及其形式,回顾了国内各地借助保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案例,并针对保险在该领域发展的限制因素,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关键词】 企业融资; 保险; 银行; 政府; 合作

中小企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融资难却是抑制中小企业健康长久发展的“瓶颈”。所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各方努力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在2011年10月份出台了9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鼓舞了广大中小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根据2011年第三季度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20.7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26万亿元。虽然发放给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我们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保险涉足中小企业融资领域的必要性分析

根据《资本市场与中国企业家成长:现状与未来、问题与建议——2011 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规模越小的企业,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能够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和“银行贷款能够满足企业外部扩张的融资需要”的比重越低,从银行贷款的难度越大。2011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第一,有40.3%民营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而国有独资企业家和非国有独资企业的企业家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比例为31.7%和38.5%;第二,认为银行贷款不能满足企业外部扩张的融资需要的企业家比例分别是:民营企业家为74.6%、央企为61.3%、国有和非国有独资企业为72.2%和62.6%。

除此之外,62.3%的小型企业银行贷款利率高于基准利率,56.1%的非国有独资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率高于基准利率,简而言之就是银行贷款额度不够,贷款成本很高。由于中国的金融业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体系,中小企业的其他融资渠道更加狭窄。中小企业资产较少,自身的制度不够完善,再加上进入我国股票市场的门槛非常高,所以直接融资的成本更高。因此当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这条通道不通畅时,也就意味着他们陷入了融资瓶颈。

探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无疑是金融机构贷款给中小微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风险。国家在银行的存贷比方面有着严格的限制,以确保他们的流动性以及安全性,再加上当前紧缩的宏观政策,要想从银行取得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所以帮助银行承担贷款风险就成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保险无疑是承担这个角色的最佳选择,因为它比普通的担保机构有更多的资产、更丰富的经验、更完善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可以分散银行、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

二、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的形式

(一)银行与保险联合模式(见图1)

保险公司参与企业融资最直接、最普遍的模式就是银行抵押贷款保险模式。在这一模式中,银行在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时,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信用保险,或者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向保险公司购买贷款保证保险;如果贷款企业不能够及时按期偿还贷款,则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赔偿银行,并获得向企业追偿贷款的权利,保证了银行资产的安全性,降低了银行面临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与保险联合的模式(见图2)

截至2010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共有4 817家,筹集担保资金达3 915亿元,当年为35万户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1.58万亿元(《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状况》)。根据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了显著的发展,但是调查研究显示,我国的担保机构的发展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担保业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风险较高;担保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地位不平等,银行对其要求的门槛过高,难以建立通畅的风险分散机制;随着担保机构单笔业务额度的增大,潜在担保风险日趋明显。所以,担保机构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借助保险公司专业的风险分散能力,共同承担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在这种模式中,银行贷款给企业,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保险公司为担保机构提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当企业没有偿还能力的时候,由担保机构代其偿还,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经过审查后赔偿给担保机构并获得向企业追回赔偿款的权利。通过这种模式,担保机构可以扩大自己的业务量,并同时降低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银行、政府、保险公司联合的模式(见图3)

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大力推广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并在各地进行试点工作。同时,可以成立相应保险基金,对需要的中小企业进行补贴,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保险。并且推行引导政策,使银行认可中小企业,对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实行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存贷比的要求。

三、国内各地借助保险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回顾

近几年来,各地纷纷采用相关模式借助保险缓解企业融资难。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而且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完善了金融体制。

2010年9月,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出“企业信贷履约保证保险”项目,该项目是保险进入企业融资领域的一个创举。这一保险产品属于银保联合的模式,在山东、福建等地都得到了推广。2011年,北京海淀区又推出了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这种保险是履约保证保险的一种,海淀区政府向试点单位投入大量风险补助资金,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属于银行保险政府联合的模式,实现了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的多方面合作。

2011年,浙江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府2011年10月7日发出的一份通知,该省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支持对象基本上为向试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小额贷款的试点地区中小企业、农户和城乡创业者。其实早在2009年,浙江省就分别在宁波、舟山等地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国首创了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相互合作解决中小企业、农户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不足的融资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很多保险公司也都开发出了新的保险品种帮助企业缓解融资之痛。例如长安责任保险公司联合嘉兴银行、担保公司推出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保易贷”;人保财险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在贸易信用险融资领域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基于赊销贸易的保险与融资增值服务。

四、抑制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全面发展的因素

从国内各地的情况来看,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开始发挥它独特的作用,但是这其中依然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据学者研究,早在2002年太平洋保险就向保监会申请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然而时隔9年我们才再度听到有关贷款保险的消息。剖析阻碍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全面发展的原因至关重要。

(一)贷款保险中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保险可能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购买保险会增加企业融资的成本,那么资产结构好、信誉高的企业就不会愿意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往往是那些具有高风险的企业。购买保险后,企业在使用借来的资金时缺乏小心谨慎,甚至可能故意违约拖欠还款,延长资本占用时间;银行可能也没有实行严格贷款审查和贷款使用情况的限制以及检查,甚至可能过度放贷。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出售贷款保证保险时承担了过大的风险,因而没有供给贷款保险的激励。

(二)贷款保险起步晚,发展不够完善,企业或银行为贷款买保险的意识薄弱

从根本上说来,我国的保险业自身发展的时间较短,在风险管理、风险分散机制上还存在欠缺,各大保险公司在贷款保险等财险产品上投入的精力不足。2009年,信用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的保费收入只占财险总保费收入的0.702%(2010中国统计年鉴)。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投保意识不强,不能够真正理解保险所能带来的利益。简而言之,在企业贷款保险市场上,供给不足,需求不足,导致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难以深入发展。

(三)金融市场不够完善,保险公司分散风险以及投资路径不宽

由于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本身就很高,再加上前文所说的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等问题,在当今信贷紧缩的宏观环境下,保险公司所承保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总的来说很高。保险公司需要有效分散风险的途径以及有效的保险基金投资途径。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保险公司运用资金为5.3万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占比32.7%;保险公司难以通过有效的投资方式或者风险分散方式将承保风险分散出去,保险供给不足。因此保险还是难以覆盖到真正需要购买贷款保险的中小企业。

五、加大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的作用的建议

为了让保险在企业融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针对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发贷款保险产品时设定相应的免赔额,真正实现风险共担

设定免赔额是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途径。在贷款保险中规定免赔额,企业的贷款额在免赔额内的部分还是由企业自己承担风险,只有在超过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会赔偿;保险公司还可以在保险合同内规定赔偿比例。这样企业会增强对所贷资产的责任感,银行也会加强对贷款的监管,真正实现了风险共担,并且企业购买保险的成本也降低了。

(二)开发团体企业贷款保险,并给投保人充分的选择权,尽量实现风险证券化

团体保险的保费比同样的单个保险的保费低,而且低风险投保人的收益可以弥补高风险投保人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可以鼓励同一地区或者同一行业的中小企业一起购买贷款保险,实现企业和保险公司的双赢。同时,关于保险合同内容,可以让投保人自由选择,以此来识别出高风险和低风险的投保人。同时,利用金融工程技术,开发动态风险管理产品来转移风险,针对贷款保险,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保险证券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促进保险的发展

贷款保险是一个新型产品,也是一个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在促进这样的产品发展的过程中,政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应积极地推广贷款保险,进行各地区的试点工作。并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保险补贴,引导企业认识到购买保险的收益大于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协调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的关系;完善保险产品体系,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创建信息平台,提高各方获取信息的速度,方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评估管理。

企业融资问题是中国经济改革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多角度多方面的努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是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当今面临的各种问题中,很多都是相互关联的,解决好了一个问题,其他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同理如果留一个痼疾不去解决,那么在推进中国各种改革措施的道路上都将步履维艰。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是这样的一个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完善都可以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如果可以消除保险涉足企业融资领域的限制因素,那么保险作为金融体系三大支柱之一将会发挥它应用的作用,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途径。

【参考文献】

[1] 孙蓉,兰虹.保险学原理(第二版)[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 傅平,等.保险业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思考[N].中国保险报,2011-10-31.

[3] 岳德亮.浙江推广试点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EB/OL].新华网,2011-10-7.

[4] 郁智慧.保险能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N].中国保险报,201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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