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范的董事会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2012-04-29 00:44孙玉梅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15期
关键词:治理董事会规范

孙玉梅

摘要: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其核心是董事会的职权与结构问题。董事会作为现代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是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的,它应以诚实、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的战略、计划进行决策,最终实现股东价值和长期回报的最大化。怎么建设规范的的董事会,就成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关键词:规范;治理;公司结构;董事会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5-0032-02

一、董事会的产生模式

在西方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其董事会的制度性安排有二种模式。一种是以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的一元模式,即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其托管公司财产、选聘经营管理班子,全权负责公司的各种重大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另一种是以日本、德国等国家为代表的二元模式,即由一个地位较高监事会监管一个代表相关利害者的执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会呈垂直的双层状态。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二元制的结构。公司在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两个平行的机构,由董事会聘用经营管理班子,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进行监督。

二、在中国,公司董事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任何现代公司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具有一个完善信息且能够很好地发挥功能的董事会。中国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构成,选举规则,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以及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等,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每一个公司的《章程》对董事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加以具体化和条文化,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同时,由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建设科学、规范的董事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从目前的实践看,中国公司董事会的结构功能建设处于一个演进的过程中。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班子)和监事会之间的“分立—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1.“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广泛存在,中、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根据2001年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的调查,中国的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极高,而且大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相差悬殊,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达到50.81%,而第二大股东的平均持股只有10.11%,中国的公司实际上处于大股东的超强控制状态。

2.很多公开上市的企业,由于股权的分散化,而陷入了内部人控制。一些独立于股东或投资者(外部人)的经营管理人员掌握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所有者的控制和监督,使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一种情况是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班子没有制衡,决策层和管理层没有分开。另一种情况是董事之间职责无明细分工,表面上做到了权力的对等,实质上,缺乏明细分工的结果必然造成信息采集和加工处理的困难,最终导致董事会失去科学的决策和监督能力。其结果必然是,董事会的作用被淡化。

三、如何规范董事会

一个好的董事会,对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因素总是纠缠不清,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也非无所作为,通过加强公司管理,可以逐步建设规范的公司董事会,具体做法为:

1.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的一部分公司,包括某些上市公司,先后设置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一般在两名以上,应为经济、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学者、专家,可以给董事会提供知识、客观性、判断和平衡。为此,独立董事被赋予了一定的职责: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应在董事会决议中列明;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由独立董事签字后方能生效;两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直接向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设立独立董事后,公司决策有了监督,更加理性谨慎,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2.设立专业性委员会。在董事会层次下,应该设立专业性委员会,如审计、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必要时还须成立环境委员会或其他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专门负责细节性监控、咨询和监督任务以及推荐合适的董事。这些委员会对于董事会高质量地履行职责、胜任信托责任起到重要作用。

3.细化议事规则。一要明确董事会需要事先充分拥有信息,这需要经营管理班子能够及时提供完善的信息;二要有明确的议程,以便董事有充足的时间分析信息,统筹考虑;三要区分议事程序,可以借鉴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对一般事项、重大事项和有关特别事项的不同的决策程序。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有关董事应该回避,必要时,可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4.规范董事责权。董事会必须对每一个董事的绩效进行定期地评估,为此应该建立科学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因为,不管是执行董事,还是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都应该有相应的责权利,建立起对董事的评价和激励机制。可以利用红利、利润佣金和股票期权对董事进行激励,使董事能够科学决策,维护股东的利益。

猜你喜欢
治理董事会规范
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第四届董事会
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第四届董事会
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第四届董事会
来稿规范
来稿规范
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第四届董事会
PDCA法在除颤仪规范操作中的应用
来稿规范
治理背景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发展
浅析网络舆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