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本军
【摘要】 企业管理中,税务风险无处不在。从税务登记、发票开具与保管、税金核算、纳税申报、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履行扣缴义务等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税务风险。文章对常见的税务风险进行剖析,提出防范税务风险的措施,对于企业依法纳税、合理避税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税务风险; 风险分析; 风险防范
税务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税法或者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而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主客观原因导致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发生偏差,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二是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相关政策,多缴纳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减少了应得经济利益。
税务风险会导致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加,包括因少纳税而遭到税务机关处罚的成本;因税务风险而成为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对象,经常接受纳税检查及评估而引发的纳税调整成本及协调成本;因没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发利益流出的成本。另外,企业的税收信誉与商业信誉联系密切,企业在产品交易、银行贷款时,客户群和各银行将企业纳税诚信度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如果纳税信用等级过低,有可能减少优质客户群或引发融资困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一、企业常见的税务风险
(一)企业筹建环节的税务风险
企业筹建环节的税务风险,主要是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风险。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存在上述问题,企业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改正的,有被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二)采购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
采购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包括:未按规定时限抵扣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计算应抵扣进项税额;未按规定做进项税转出;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未按规定要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的风险等。
(三)销售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
销售环节的常见税务风险包括: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未计提税金;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殊销售业务把握不当的风险,例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废料、残次品等销售后不入账计提销项税;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导致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因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上述行为造成多缴税金,会增加税收负担;造成少交税款的,除补缴税款外,还将承担滞纳金,并有可能被处以罚款。
(四)关联交易业务常见的税务风险
关联交易业务常见的税务风险:一是关联价格制订不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的风险。企业常见的关联交易类型包括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和提供劳务等。因关联方的特殊关系,出于整体利益考虑,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可能存在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事项,造成利润水平不合经营常规,减少关联方应税收入或应纳税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有被补税、罚款的风险。二是未按规定提供关联交易资料的风险。对企业未能按期提供其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采用合理方法核定,调整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
(五)涉外业务常见税务风险
1.出口环节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出口退税率执行不准确;出口不退税产品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出口产品不退税部分未做进项税转出计入成本;出口免抵退税会计核算错误;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出口单证逾期未办理延期证明,超期后未按规定补提税金;出口免抵税额未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以上错误都会带来补税及罚款风险。
2.进口环节存在的风险。对非居民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扣缴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六)税款核算申报缴纳环节的税务风险
第一类是逾期申报的风险,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将被按征管法的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继而影响其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第二类是不申报和申报不实的风险,将可能造成偷税行为,面临补税、滞纳金、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类是逾期缴税的风险,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又未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被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税收优惠政策应用不当的风险
一是不知晓国家已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能申报利用导致多缴税款;二是未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限制性条件,导致不符合申报要件引发不必要损失,比如一般要求对税收优惠项目要在账面独立核算,如未能与非优惠项目分开核算,将不能享受优惠;三是不了解税务机关对税收优惠的管理模式(目前,分备案类和审批类两种),导致未能区分具体情况提出备案或审批申请;四是未与主管税务机关形成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未能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审批时限内报送申请材料,或报送的审核材料格式和内容不符合税务机关的特定要求导致无法获得税务机关审批;五是不重视税企协调,申报税收优惠政策后未能及时催办,致使未能将税收政策效益实现最大化,如申报出口退税资料后,不能按期收回资金,造成企业资金被国家无偿占用。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成因
(一)税收政策具备多变性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税收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总是随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具有相对较短的时效性。比如近年来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个人所得税法数次提高起征点、资源税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每年出台的各类财税、国税发、国税函类文件多达数百个,失效的文件或条款也在不断更新。政策变换的频繁,使得企业难以掌握所有政策变化,且企业通常站在经营角度而非征管角度去考虑税务问题,难免存在政策滥用、错用。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建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控制纳税风险的重要保障。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不仅应包括企业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控制及担保制度、业绩考核及激励制度、企业风险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也应包含税务管理系统。目前,企业普遍缺乏完整的税务风险防控系统,或者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税务风险防范的目标。
(三)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
误区一:企业将利润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终极目标,过度强调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的事,与己无关;误区二:认为防范税务风险是财务部门的事,与供销、生产、技术、研发、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无关,没能把税务风险控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际上税务风险管理是一项严密细致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风险产生于生产经营的每一环节,只有全员配合,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事后修正才能将风险避到实处。
(四)办税人员业务素质有限,政策执行不到位
企业办税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如果办税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有限,只对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得心应手,但对有关税收法规的精神把握不准,理解不透彻,虽然主观上没有偷税的意愿,但在纳税行为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或者在表面上、局部上符合规定,而在实质上、整体上没有按照有关税收规定操作,造成事实上的偷税、逃税,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成本以外的税收违规风险。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建立健全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要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机制。董事会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和税务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二是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制衡制度,确保企业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要有效防范风险,人员素质是关键。企业应在领导层和执行层面分别进行培训,其中,对领导层,重在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重视税务风险防控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对执行层(财务及业务相关人员),则重在提供广泛的培训机会,使他们成为既知晓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又精通企业所在行业的税收政策法规,成为企业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的中坚力量。
(三)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风险的新纳税思维
实质上,财务部门不过是将业务环节产生的税收在账务上反映出来,并履行相应的纳税处理程序而已,是业务部门在产生税收,财务部门只是核算和缴纳税收。因此,企业要更新纳税理念,采购、销售、生产、资本运营、规划、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等各部门人员都应主动参与到学税法、用税法活动中来,积极参加税务知识培训,了解各自业务可能存在的基本涉税风险点和防范处理措施,与财务人员一起做税务风险防控工作。
(四)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实现风险分散化
涉税问题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实效性,企业仅靠自己很难全面识别和控制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与中介机构的合作,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与咨询的中介机构,将其视为企业税务风险的外部监控人。年度终了,由其对企业经营全过程进行更好、更专业、更全面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企业的税务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必要时还可以由中介机构作为桥梁和纽带与税务机关进行协调,减少税企间的直接摩擦。
(五)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企业的日常纳税处理事项只有获得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准才能视同无风险。特别是有些模糊事项和新兴事物,因国家出台政策滞后或者政策条款比较公式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企如果有不同认知,只能依靠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运用自由裁量权来运作,企业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企业要重视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主动汇报税务疑难问题,经常性地进行业务咨询,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定期邀请税务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讲解,使税企双方在同一平台上认识和处理涉税问题,这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总之,税务风险从来都不会自动消失,如果企业不能主动控制风险,就会被风险所控制,付出资金和信用双重损失。企业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去识别、防范、控制企业的所有税务风险,力争做到该缴的税一分不少缴,不该缴的税一分不多缴,做诚信纳税的典范,做财税政策运用的行家里手,切切实实维护企业权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李秀普,李斯成.企业税收风险管理[M].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2] 张晓.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税务风险管理[J].商业会计,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