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 梁庭栋
[摘要] 急诊医学在县级医院的发展很不平衡,且基础相当薄弱,体系也很不规范;但却面对着广泛的地域和绝对多数的人群。本文意在促进其科学、规范、正常化建设。
[关键词] 急诊医学;基层医院;现状
[中图分类号] R197.323[文献标识码] C[文章编号] 1673-9701(2012)19-0122-02
急诊医学,通俗的理解可表述为急诊医学是为健康危机者提供全面、紧急、快捷的医疗服务,最大程度避免死亡和伤残事件发生的医学学科,是挽救生命的重要部门。就目前研究界定,它的范畴主要包括急救医学、危重病学、复苏学、预后评价、灾难医学和急诊医疗体系管理学。急诊医学独立成为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临床学科已历经33年,但在我国却仅30年。急诊医学的创立,是医学和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在近30个医学学科中,被普遍认可和接收程度是最高的,且发展最快。短短30年,急诊医学遍及医疗卫生的每个角落、深入医患双方的心里。该学科的建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尤见急诊医学之重要非同一般。
1 现阶段基层医院急诊医学发展的状况
急诊医学成为独立学科是医学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提高的需要。我国于1983年正式承认急诊医学这一学科。近30年来,急诊医学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应用中被普遍认可,尤其在经济文化发达的大中城市,更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急诊医疗体系,在医疗保健服务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与所有临床学科在各层次、各地域的发展不平衡一样,各级各地的健全和发展也有很大差距。从我国城乡结合的县级医院现状中可以看出,急诊医学无论在管理体系还是实际应用上仍处于相对落后的态势。
1.1 急诊科(室)没有被摆在一个规范的临床科室位置
从形式上看,每个县级医院无论是否二甲,都设有急诊科(室),但究其人员设施的配置、规章制度的建立、工作职责的范畴等,都处在一个“中转站”的水准上。很多县级医院的急诊部门虽然都配有专门的医护人员,但素质参差不齐,很不适应需要,就本医院比较甚至都不及其他临床科室的中等水平;设备设施上,除急救车辆外,其他设施连“凑合”级别都达不到,相关制度、程序、管理规范和标准、应急预案等更是鲜见,相对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而言,连达到两成的符合度都很难。
1.2 急诊功能极不完善
一般来说,县级医院的急诊科(室)应具备急诊、首诊、门诊、留观等功能,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械。客观状况是县级医院一方面面向广大农村,消费层次以低廉快捷为主;另一方面又受经费严重不足的限制,难以保障和完善急诊相关功能所需的条件。正因如此,医院的急诊功能被严重忽视。基于前述“中转站”的定位,在接诊、会诊和转送过程中,治疗上缺乏整体性,又没有连贯性,急救复苏与确定性治疗的衔接问题十分突出[1],尤其在首诊和病区功能方面严重不足。在绝大多数的县级医院中,首诊一般仅限于很简单的基础生命支持,病区功能方面除有简单的病床外,根本不具备急、危、重症患者留观所需的设施和条件。对于急诊队伍的功能而言,按卫生部的《指南》要求:熟练掌握各种基础生命支持和高级生命支持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基本操作技能,如插管、外伤处理等;熟练掌握本专业救护技能,如创伤、中毒、核辐射等;对各种伤害与灾害,具有较强的自身安全防护能力和较丰富的知识;熟练掌握与使用相关医疗器械[2]。然而,医护人员远不具备上述素质,同时,院内生命通道的协调也因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而不畅通、不规范,急救后续的转归有着很大的人为因素和随意因素。
1.3 没有专门的经费保障
急诊急救的特点就是用时间抢生命,故无法等到办理正常手续后再实施。而县级医院面临的又是广大的农村地区,因此,急救单元到达现场或门诊接收时就有三种情况要面对:一是经济拮据缴不起费,二是因其他因素不想缴费,三是因害怕费用太高而放弃救治。在这些情况面前,急诊急救人员的责任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然而,事后就面临着社会责任与科室绩效、医院公益性所产生的矛盾,急诊急救人员自身的效能也难以保证。要解决此矛盾,惟有依赖政府在调控医疗卫生市场时给予相应保障。
1.4 急救网络不健全
由于许多基层医院主要面对的是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半径大,尤其在边远山区交通又不便,如此看来,发挥乡镇卫生院(所)的作用尤其重要;但乡镇卫生院(所)极其缺乏急诊医护人员,有的卫生院甚至因担心被卷入重大医患纠纷而束手旁观,令急诊急救无能为力,使生命的呼救得不到应有的响应。
2 基层医院急诊医学的前景改善探讨
30年来,急诊医学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因其特殊性和局限性而至今未能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可供各种环境运作的固定模式。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我国发达的大中城市,都是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在实践中边摸索边改进、边实践边完善。因此,服务于广大地区和人口的基层医院的急诊医疗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亟待加强;同时,鉴于基层医院的功能定位和乡镇急诊急救市场的实际需要,当务之急应做好如下工作。
2.1 积极加强急诊医学人员的培训
急诊医学是一门年轻的临床医学学科,边缘特性尤其显著。急诊急救专业人员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急诊急救水平,在培养和训练人才上,各国的急救中心都非常重视[3];所以,无论是医疗行政部门还是基层医院,都应把人员培训列为重中之重,不仅要培训县级医院的急诊人员,还应重视对乡镇卫生院(所)的医护人员普及基本的急诊急救知识,逐步做到使他们能在急诊急救的接力中传好第一棒。培训的方式宜采取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为主,亦可参加各级部门和院、校举办的培训班,有效提高急诊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2.2 建立健全有效的急诊医学服务网络
基层医院功能定位虽然不高,但却服务着相当比重的人口和绝对广大的地域。要做好这么大面积的急诊医学服务,没有多层次的服务网络是行不通的,尤其要发挥县、乡两级医疗卫生部门的积极主动协调配合作用,利用网络、通讯、交通等有效手段,建立紧密有效的多形式联系制度,有效保障生命通道的快捷畅通。
2.3 加强基层医院急诊医疗管理体系建设
几十年来的实践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使基层医院的急诊建制都具备了基本的雏形,发达地区的基层医院已经有了比较规范的急诊医疗体系。但是,制度建设始终是保证体系有效运作的基础,基层医院务必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急诊科(室)管理制度,如医护驾人员岗位责任制、首诊责任制度、院前急救准备制度、急诊诊疗入院优先制度、急诊单元设置范围及日常检查制度、必备药品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奖惩制度、常见急危重症抢救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术等急救程序。每个医疗单位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尽可能详细的管理制度,用制度去规范管理,靠管理使工作人性化、正常化、标准化,从而有效减少或避免致残和死亡事件以及重大医患纠纷的发生。
2.4 加强政策扶持
随着医改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将逐步由资本主体角色退居指导协调的地位,但对于急诊医疗这样的特殊领域,一定要有相应的政策扶持,以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和对生命的高度关爱。
3 结语
急诊医疗是战场,是高危中的高危,肩负着创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的神圣使命[4],各级医疗行政部门以及相关医疗卫生企业都应引起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国家把急诊科(室)建设列在“医院分级管理临床一级科(室)首位”的目的和意义,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按专科建设的要求去加强急诊科(室)建设[5],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逐步完善管理体系,使急诊急救向科学、高效、可持续方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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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