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威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研究我国国有企业管理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多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管理的根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国有企业管理面临的一些问题,最后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出几点意见,希望对国有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有所帮助。
关键词:管理方式;监督考核
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所有者的权力。因此,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对国有企业的根本要求是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
这个根本要求是有具体内容的,它至少应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求国有企业认真完成各自在国民经济中担负的基本任务。由于历史的原因,也由于国有企业的性质,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重要行业。因此,它事关社会经济效益,承担这类任务的企业必须认真完成其承担的基本任务,不能为了追求企业经济效益而丢弃自己承担的特定任务,什么赚钱干什么。
第二,要求国有企业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也是全体人民对国有企业的非常重要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就要提高经济效益。为此,就必须不断地提高技术、降低消耗、改进管理、创新产品,更合理地使用各种资源,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第三,要求国有企业坚持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多种经济成份,不可能在所有的企业中全部实行按劳分配。但在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中,企业占用、支配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员工在国有资产面前具有平等的地位,任何人都无权凭借国有资产而不劳而获。
第四,要求国有企业坚决服从国家的规划政策和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是全体人民的总代表。它不仅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国有企业的出资人的权力,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考核,而且代表全体人民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因此全体人民要求国有企业自觉配合国家的规划政策和宏观调控,在落实国家规划、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第五,要求国有企业坚决防止损害全体人民利益的各种行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也是产权明晰的生产经营主体。国有企业作为法人运用其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但这决不意味着国有企业可以只顾企业自身的利益而不顾及全体人民的利益。因为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不同,它的所有者不是少部分特定的人,而是全体人民。
第六,要求国有企业积极履行应负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承担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之外,还要承担的对员工、消费者、供货商等利益相关者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履行社会责任是指在履行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后以更高的标准善待员工和供货商、优质服务消费者、保护资源和环境、参与社会救助和公益事业等等。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不仅对于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继续完善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为了完善和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出一下几方面的意见:
第一,必须扩大对国有企业监管考核的范围。
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要全面,至少应当把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都纳入国有企业监管和考核的范围,而不能仅仅监管和考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对上述的七个方面都要提出详细的要求和标准。这些要求和标准应当是清晰明确的,而不能含糊其词。三是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上述七个方面在总体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四是要根据总体评价的结果来确定相关人员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报酬、奖惩和去留。 第二,必须强化监管考核机构。
在这里所说的强化监管考核机构首先是指这个机构的设立不能仅仅是为了监管考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经济效益,监管考核经济效益只是其设立的目标之一。这个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至少要包括上述七个方面的内容。应当按照这个目标来考虑设计这个机构的级别、职责、内部机构、岗位以及人员数量。要赋予这个机构必要的权力使其有能力直接担负或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一起担负起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系统地监管考核的任务。
第三,必须坚决打击涉及国有企业的腐败行为。
涉及国有企业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国有企业内部的有关人员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行贿舞弊、贪污腐化,不择手段地骗取高额报酬,自己或伙同他人挥霍侵吞国有资产。二是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机构及有关人员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掩盖问题、奖罚不明,任由一些企业欺上瞒下、肆意妄为,坐视国有资产流失。涉及国有企业的严重腐败行为会在事实上改变国有企业的性质,使国有企业走上邪路。这会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对涉及国有企业的腐败行为必须坚决打击。
第四,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普通职工在监管考核中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党组织不能直接指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它必须发挥监督保证作用。监督国有企业能否坚持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的原则,保证国有企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发挥公有制经济应有的作用。在这里要研究如何防止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出于自身的利益而疏于履行职责,甚至去掩盖存在的问题。
总之,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管考核与合理安排国有企业的经营领域都是由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宗旨的两种不同而又相辅相成的表现形式。因此,只有完善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考核,国有企业才能发挥其注重社会经济效益的优势;同样,只有合理安排国有企业的经营领域,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管考核才切实可行。(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げ慰嘉南祝
[1]何新红.按照企业特点管理国企经营者.经济日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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