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创建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渐由单一的陆军发展成为一支诸军兵种合成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在其80年的历史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先后组建过陆军、海军、空军、公安军、防空军等几大军种及步兵、骑兵、炮兵、工程兵、装甲兵、铁道兵、通信兵、防化兵、基本建设工程兵等兵种。在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公安军、防空军及铁道兵、基本建设工程兵、骑兵先后被撤销。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再也没有这几个军兵种了。那么,这几个军兵种是如何组建的?组建后又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呢?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在1955年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主要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警备重要城市,守卫国家重要企业、厂矿、交通设施及保卫边疆等任务,1957年番号被撤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前夕。随着解放战争的即将胜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的问题日显重要。在此情况下,中共中央军委于1949年7月6日决定,在军委设置公安部,统辖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长。罗瑞卿受命后,即开始着手组建公安部。8月31日,中央军委根据罗瑞卿的建议,发布命令,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直属公安部领导,以保障中共中央和北平市(今北京市)的安全。9月29日,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共中央军委公安部即改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30日,周恩来在北京接见参加全国公安工作高级干部会议的代表时曾指出:“军队与保卫部门是政权的主要的两个支柱。你们是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国家安危你们承担了一半的责任,军队是备而不用的,你们是天天要用的。”11月1日,公安部启用印信,开始办公。11月5日,罗瑞卿主持召开了公安部成立大会。
195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整编,将陆军统编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国防军集中力量担负对付外来侵略、巩固国防的任务;公安部队则主要担负肃清残匪、维护社会治安、保卫祖国建设的任务。5月31日,中央军委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在军委参谋会议上宣布:军委成立公安司令部,统一指挥全国的公安部队。同年秋,中央军委决定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原第20兵团机关部分人员为基础组建公安部队司令部等机关,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程世才为副司令员,李天焕为副政治委员,吴烈为参谋长,欧阳毅为政治部主任。11月,军委公安部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等机关先后组成,正式开始工作,并开始接管与整编内卫公安部队。至1951年10月,共组建了20个师又23个团的正规公安部队,计18万余人。
在军委组建全军正规的公安部队及其领导机构的同时,各大军区及各省、市地区也先后组建了一批公安部队。至1951年5月,先后在华东、东北、中南、西北、西南等大军区和铁道兵成立了公安部队领导机构,各省、市也相继成立公安总队,负责领导各地的内卫、边防和地方公安工作。1951年9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内卫、边防、地方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受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1955年7月18日,根据国防部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据此,公安部队司令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司令部;各大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也相应改称公安军司令部或公安部队处;公安部队学校改称公安军学校。从此,公安部队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
公安军组建后,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领导下,继续担负着原公安部队的职能。在内卫方面,执行清剿土匪、警备城市、平息叛乱、警卫首脑机关、守护重要工业设施、守卫重要的铁路桥梁隧道、看押劳改罪犯及捕歼空降特务等任务;在边防方面,执行国境警卫、侦察、检查和边境事务管理等任务。对巩固和捍卫诞生不久的国家政权,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了重要作用。在抗美援朝战争中,部分公安部队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公安部队入朝,执行巩固战地后方治安、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清匪肃特、防空护路、警备城市、纠察执法以及看押战俘等任务。在执行任务中,涌现出“警卫英雄”贺福洋、“剿匪和群众工作模范”张福全、荣获朝鲜三级国旗勋章的戴子和、“人民功臣”孙广起等一批英雄模范。
1957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对全军实行精简整编。鉴于社会治安日趋好转,且公安军的作用与省军区、军分区的地方部队基本相同的情况,军委决定撤销公安军的番号及其领导机构,将其所辖的内卫、边防、城防部队交归省军区、军分区和城市警备司令部领导和指挥,将凡是可以改为警察的看守监狱、守卫工厂、仓库和国家机关的部队均改编为警察,连同其所担负任务一并拨给国家公安部门;专区、县的公安部队交地方政府公安机关改编为人民警察。从3月开始,公安军所属的部队开始陆续地撤销与整编。9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的番号正式被撤销。从此,公安军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消失了。公安军被撤销后,在总参谋部和大军区司令部设警备部或警卫处,作为研究和领导内卫、边防工作的业务部门。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是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它在1955年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主要担负着国土防空作战的任务,1957年番号被撤销。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就陆续组建了一些高射炮部队,以抵御国民党军的空袭。1948年8月,中共中央军委提出了对城市、要地实行积极防空的方针。遵照这一方针,中国人民解放军加强了防空部队的建设。从1949年4月起,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各野战军高炮部队为基础,先后在华北、华东、东北等地建立了几个地区性的防空司令部。截至1949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已组建了近20个高射炮团,分别部署在北京、上海、沈阳、抚顺、南京、长沙、武汉等大中城市。
朝鲜战争爆发前后,为加强对主要城市和工业区的防空,防止国民党军的轰炸袭扰,中国人民解放军又在各主要城市和工业区相继设立了一些防空司令部。期间,为统一对防空部队的领导与加强国土防空建设,中央军委于1950年9月7日决定组建国土防空部队的领导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同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在北京成立,隶属中央军委领导,周士第任司令员,钟赤兵任政治委员,谭家述任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防空部队还是作为陆军的一个兵种来建设的。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部分防空部队先后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参加作战,并取得了辉煌的战果。据统计,在整个抗美援朝作战期间,中国人民志愿军防空部队共作战1万余次,击落敌机400多架,击伤敌机1500多架,对掩护朝鲜后方交通线和重要军事、工业目标,配合其他部队作战,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按照边打边建的原则,由单一的城防高炮部队逐渐发展为包括探照灯、雷达、通信等诸兵种合成的部队。空军歼击航空兵部队在执行防空作战任务时亦归防空司令部统一指挥,这样就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国土防空作战体系。
1953年秋季,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在华北地区进行防空战役演练,开始以军事训练为中心的正规化建设。1955年3月,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的番号总称定名为防空军,将防空部队由陆军的一个兵种上升到一个独立的军种,与陆军、海军、空军、公安军处在同一个平台上。同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正式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北京军区司令员兼京津卫戍区司令员的杨成武兼任司令员,成钧、谭家述任副司令员,谷景生任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成钧兼任参谋长。在防空军成立的同时,还组建了防空军第1军,接着又组建了3个防空师。
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成立后,认真贯彻中央军委加强防空建设的方针,一方面继续组建新的防空军部队,一方面注重加强防空军部队的自身建设,同时还积极向苏联方面学习防空军建设的先进经验,请苏联防空军专家来中国帮助建设防空军指挥所,改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防空系统。另外,还从苏联引进了一批较为先进的高射炮系统,以提高防空军部队的作战能力。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55年8月至1957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军共组建有4个大军区防空军领导机构、1个防空军军部、11个高炮师师部、32个高炮团、6个探照灯团、25个雷达团、5个通信团又1个通信营。学校训练也初步形成体系,先后建立了高级防空、高射炮兵、防空、雷达、技术等9所学校。部队、学校总计近15万人,在共和国的蓝天筑起了一道铜墙铁壁。
1957年1月,中央军委在北京召开扩大会议,决定对全军实行精简整编。会议通过了《关于裁减军队数量加强质量的决定》。鉴于当时空军、防空军两个军种的任务相似,机构重叠,不便于指挥协同等情况,中央军委决定防空军与空军合并为一个军种,建立空防合一的新体制。同年5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和防空军正式合署办公。此后,防空军的干部大部分合并到空军,一部分分配到国防科委工作。7月26日,中国国防部发布命令,正式宣布撤销防空军的番号。从此,防空军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已不复存在。
从1950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司令部组建到1957年5月的近7年时间里,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在保卫社会主义的建设中,共进行防空作战500余次,击落敌机40余架,击伤敌机130多架,若加上抗美援朝战争期间的战绩统计,则中国人民解放军防空部队共对空作战1.05万余次,击落、击伤敌机2100多架,有效地抗击了国内外敌人的空袭和空中侦察、骚扰活动,为保卫国家的政治经济中心、工业基地、交通枢纽和海军空军基地等重要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原来是陆军的一个兵种,主要由建筑、通信、线路、隧道、桥梁、舟桥等专业工程部(分)队编成,担负着铁道工程技术的保障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解放战争时期。抗日战争胜利后,挺进东北的八路军、新四军及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等部于1945年10月31日组成了东北人民自治军。为保护当时东北境内铁路运输的安全,东北人民自治军以一部兵力于同年12月20日组成了东北人民自治军护路军。随着东北解放战争的发展,东北人民自治军护路军也不断发展壮大。1948年7月,东北人民解放军以原东北人民自治军护路军为基础,另外补入了部分二线部队和铁路技术干部、技术工人,组成东北人民解放军铁道纵队。1949年1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出电令,成立军委铁道部,统一领导各解放区铁路的修建、管理和运输,任命滕代远为军委铁道部部长。同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以原东北人民解放军铁道纵队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归中央军委铁道部领导,滕代远兼任司令员、政治委员,吕正操兼任副司令员。
在解放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部队的战斗口号是:“野战军打到哪里,就把铁路修到哪里”,先后抢修通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和西北地区的15条铁路干线,铺路1600余公里,修复桥涵970余座,另外还修复了大量的铁路设施,从而确保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铁路运输的通畅及安全,有力地支援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作战行动。对于铁道部队所起的重要作用,新华社曾专门发表评论,指出:“全国铁路网的基本恢复,使首都和全国主要城市紧密连结起来,使前方与后方、铁路沿线的城市和广大农村、工厂、矿山联系成一个整体,对于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西藏、海南岛,对于全国的经济建设,均将起着巨大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为恢复国民经济,中央军委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部队投入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的行列中。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部队于1950年转入以担负主要铁路干线、桥梁为重点的复旧工程。
朝鲜战争爆发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于1950年9月转隶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同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部队以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团的名义陆续开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执行铁路保障任务。1951年1月,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团转隶中国人民志愿军总部领导。1952年8月,正式列为中央军委序列。从开赴朝鲜至1951年初,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团部队主要执行道路抢修任务,先后修复铁路900多公里。随后,在朝鲜北部1300公里的铁路线上,对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的空袭破坏进行了持续的反轰炸斗争,基本上能做到随炸随修,随修随通。从1951年8月开始,“联合国军”实施了长达10个月的以切断中朝人民军队后方供应为目的的“空中封锁交通线战役”,即“绞杀战”。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部队随即展开了艰苦激烈的反“绞杀战”斗争,并最终粉碎了“联合国军”的空中封锁,保障了铁路运输,建成了一条“打不烂炸不断的钢铁运输线”,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迹。1953年初,为了做好反“联合国军”登陆的作战准备,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部队仅用两个多月的时间,紧急抢建了长达129公里的殷(山)龟(城)铁路,相应改善了朝鲜北部的铁路布局,对进一步保证战时运输畅通具有重要意义。1953年7月朝鲜战争停战后,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部队帮助朝鲜人民开始重建家园,参加朝鲜北部铁路的新建和复旧工程。
1953年9月,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中国人民志愿军铁道兵团与志愿军6个铁道工程师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由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同时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团的番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成立后,还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于是中央军委决定组织铁道兵的领导机构。
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领导机构于1954年3月5日正式组成,王震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李寿轩任副司令员,崔田民任副政治委员,徐斌任参谋长。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下辖10个铁道兵师、1个桥梁独立团、1所铁道兵学校和2所文化速成中学,共8万人。此后,铁道兵部队几经扩编和整编,人数最多时达51余万人。1956年8月,铁道兵还组建了第1军,这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历史上组建过的惟一一个军。1958年10月该军被撤销。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建设的不断加强,铁道兵部队的技术装备也得到相应补充和改善,其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也随之提高,在国家铁路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世纪6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参加了中印边界自卫作战中抢修公路的任务;20世纪70年代末,又参加了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
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第七次大裁军。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于1983年10月1日归国家铁道部建制领导。从此,作为陆军一个兵种的铁道兵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消失了。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的历史上,继王震之后,先后有李寿轩、张翼翔、刘贤权、陈再道等人担任过铁道兵司令员一职,崔田民、吕正操、刘贤权、旷伏兆等人担任过铁道兵政治委员一职。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自成立以来,在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先后担负和参加了包兰、成昆、京原、襄渝、青藏、南疆等52项铁路工程和北京地下铁道的修建任务。连同其他国防、林业和各种专用铁路在内,共建成铁路近1.3万公里,被誉为“铁路建筑的突击队”。此外,还完成了一些公路、机场、洞库等国防建设工程以及包括引滦入津等任务在内的民用工程,多次完成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灭火、清雪开道等紧急任务。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简称基建工程兵,是陆军的一个兵种,主要担负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的任务。
基建工程兵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兵种,它的组建与部队的作战、训练并无直接的关系,而是为了工程建设。1966年8月,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将其直属的部分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使其成为一个职业化的施工队伍,以解决地方施工队伍在其施工期间因家属拖累较大、跨区调动困难等因素带来的一系列矛盾。
在中共中央作出组建基建工程兵的当年,即分别在冶金部、煤炭部、水电部、化工部、建工部、交通部等中央各部直属的施工队伍中抽调有关人员,组建了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基建工程兵组建后,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部队不使用国防经费,而是实行经济核算,自负盈亏。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又多了一个兵种,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建设中又多了一支生力军、突击队。
在第一批基建工程兵组建之后,中共中央于1971年至1979年,又先后组建了铀矿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普查、北京地铁和市政建设、战备通信、黄金地质等部队。随着基建工程兵部队的不断增加,中央开始着手组建基建工程兵的领导机构,以解决部队的统一指挥和领导问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后,经中共中央的批准,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于1978年1月正式成立。到1979年底,基建工程兵共辖有10个军级或相当于军级建制的指挥部、32个师级或相当于师级建制的支队、5所技术学校、150多个大队或团,总人数约50万人。
基建工程兵虽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在部队建设上仍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原则。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自组建以来,基建工程兵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在工程建设中,基建工程兵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以顽强拼搏、勇于创业的精神,相继完成了湖北省化工厂和化肥厂、陕西省桑树坪煤矿、辽阳石油化学纤维总公司以及潘家口水库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单项工程130多项;探明了一批铀和黄金矿床;完成了北京地铁第二期工程,为北京和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建起了大批教学、科研楼房以及民用住宅;完成了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220余万平方公里的水文地质普查任务,填补了国家雪线以下350万平方公里中最艰苦地区的大面积水文地质空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修筑和改造秦岭、天山、川藏和青藏等公路2300公里;参加了河南省抗洪救灾和辽宁、河北等地的抗震救灾斗争。在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基建工程兵部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以“雷锋式好干部”姚虎成为代表的英雄模范人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第七次大裁军。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军队精简整编的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于同年8月作出了《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基建工程兵大部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北京市和其他省、市、自治区;水文地质部队转隶有关军区;战备通信部队移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水电、交通、黄金地质部队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11月,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被撤销。至此,作为一个兵种的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其自身的历史使命。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历史上,除了上述撤销的军兵种外,被撤销的兵种还有骑兵,另外还有司号兵、探照兵、对空情报兵等兵种专业被撤销。其中,骑兵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一个兵种,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就已组建起来。在解放战争时期,骑兵部队最多发展到10余个骑兵师,这也是其发展的鼎盛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还组建过专门的骑兵学校。1985年,中国进行百万大裁军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摩托化和机械化取代了骡马化。至此,骑兵作为一个独立的兵种已不复存在,全军仅象征性地保留了几个骑兵营、连,目的是为了展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过去的骑兵风貌,让中外人民了解、目睹现代条件下的这一古老的兵种,另外,还担负着中国影视片的拍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