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苏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基因,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为此,中国为了建立适合自己境况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对世界上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及主要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地研究,从而寻觅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国情;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202-02
中国目前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妥善处理大量旧体制遗留问题和新体制下逐渐显现的社会贫困群体的保障问题,以及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已日益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因此,研究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其改革的经验将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正确实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可以说,中国为了建立适合自己境况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必须对世界上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及主要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深入地研究,从而寻觅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境况比较
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形成建立起来并已经存在和发展了一百多年。由于它对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上所有现代化国家皆把实施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自己的一项基本国策。“社会保障”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的《1935年社会保障法》中。英国在《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对社会保障做出具体概念的界定: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福利计划,是在保护个人及其家庭免除因失业、年老、疾病或死亡而在收入上所受到的损失,并通过公益服务(如免费医疗)和家庭生活补助,以提高其福利。这项计划包括保险计划、保健、福利事业和各种维护收益计划。为此,英国把社会保障视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强调遵循普遍性原则[1]。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漫长进程中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均作了各具特色的有效探索。虽说西方过度发达的社会福利制度存在诸多弊病,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证社会稳定、缩小贫富差别和弥补市场缺陷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它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实行宏观调节的一种重要形式。加之世界各国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文化历史各异,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先后不一等,因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2]。但依据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享受条件、保障水平、基金来源、管理机构等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四种典型的实施模式。
1.“传统型”社会保障制度。美国、日本等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该类制度。这类制度坚持“选择性”的保障原则,即对不同的社会成员适用不同的保障标准,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负担,社会保障的待遇给付标准与劳动者的收入和社会保障缴费相联系,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2.“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英国、瑞典、挪威等西北欧国家实行该类制度。这类制度坚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则,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社会保障的范围包括“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需要,给付的待遇标准是统一的。
3.“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前苏联以及东欧等国家都曾实行该类制度。这类制度坚持“国家统包”的保障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和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必缴纳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范围包括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事务由国家统一设立的保险组织经办,职工参加管理。
4.“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马来西亚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大都实行该类制度,这类制度实行“个人账户积累”的原则,社会保障费由劳资双方按法定比例交纳,以职工个人名义存入个人账户,在职工退休或有其他生活需要时,将该费用连本带息发给职工个人。
总之,社会保障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产物,是人类社会逐步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所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人类自古以来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外经验启示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从形成到发展都经历了漫长的阶段。世界各国在这一方面也取得了不少的成就。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起步较晚,而西方国家却积累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许多经验,其中有不少值得中国借鉴。
中国在计划经济下认为公平问题和经济不稳问题能够通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得到解决。因此,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计划经济体制的延伸,它顺理成章的是国家在城镇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代表全社会人民的利益;而西方社会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是在于弥补市场失灵状况,而不是要履行“慈善”政府的职责[3]。但世界上直接导致社会保障私有化浪潮兴起的原因是经济增长速度的放慢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导致政府收入增速的下降,人口老龄化社会增加社会保障支出。
中国“十五”计划建议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均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总目标:“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强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重要支柱, 也是社会保障需求与供给的内在要求。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须加快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可以说,世界上任何一种制度又总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选择,既与各国的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有关。为此,中国确立的社会保障模式理当尊重社会保障的演进规律, 但更重要的是要立足于中国的实际国情。譬如说,中国是人口大国,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财富相对不足,社会结构仍然是二元体制,并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这些皆加剧了社会保障的实施难度。有鉴于此,吸收国际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就可得出以下启示:
1.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程度。众所周知,经济实力是决定一切事物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也不例外。发达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 保障对象不仅遍及全民,保障项目还贯穿人生各个方面。相反, 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项目相对较少。这就要求中国采取渐进的观点, 认清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像中国社会年龄在65岁以上的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在2000年已经达到7%。它已符合联合国的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就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定义条件,说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然则“人口转型”的背景是发展中经济,如此看来,社会保障所要求的经济实力,中国自然是远不如发达国家的。因此,发展中经济的“人口转型”使得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更为迫切[4]。由此可见,中国在当前理应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避免出现社会保障水平过高、覆盖面过宽、超过国力负担的尴尬局面。
2.完善的法律规范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推行的重要基础。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法对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予以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对于公民来说,享受社会保障是其基本权力。就国家而言,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 如何用法律的形式将这种权利与义务加以规范和制约就显得颇为重要。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和改革都是以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正为先导。中国从总体上看,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尚缺乏整体性、系统性和权威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要求不甚适应。因此,从理论的角度,还需要对中国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作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是社会保障推行的组织保证。社会保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由此,应建立一套分工协作的管理系统,以保证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发达国家为稳定社会保障财政,在保障基金的管理上均采用基金制,这是一条有益的经验。为此,中国社会保障的管理体系应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它对社会保障实施行政管理职能,通常由政府及政府授权的行政部门组成。二是社会保障基金运作的监督机构,它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的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经营和管理, 负有保证该基金的正常支付和安全流动的职责。
古人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综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改革的基本经验和教训,将对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和启示价值。可以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经历了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从自发到自觉、从单项到全面综合改革的艰难历程。改革初期对社会公平的矫枉过正已经得到正本清源。国人对社会保障的认识越来越科学, 越来越接近和符合社会保障的本质。中国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注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拓宽社会保障筹资渠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从而建构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的有效管理体制。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基因,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世界各国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中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整个社会结构性变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变得越来越迫切,它不仅直接影响着经济体制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及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能否成功,而且涉及到城乡居民能否获得有保障的生活环境,从而对社会稳定和经济与社会的协调以及可持续发展均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杨志勇.比较财政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01.
[2]周弘.福利的解析:来自欧美的启示[M].上海:上海出版社,1990:8.
[3]李珍.社会保障理论[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66.
[4]方乐华.社会保障法论[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78.
[责任编辑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