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具有农村电子村务、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信息服务三项职能,包含27大模块、500多项使用功能。
农村信息化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我国农村互联网建设的不断拓展,农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提上了日程,但也是目前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难点。“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正是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探索。该平台采用政府提供平台、公司经营、市场化运作模式,以“整县推进、村设网点、服务到户”为原则,在不增加新投资的乡村中,在原来装有宽带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代办点、村委会、供销合作社、合作医疗所、食杂店、茶叶店等地点设立信息服务点。
在今年举办的2012年中国信息化进程报告会上,福建南安市康美镇兰田村村党委书记潘春来介绍了“世纪之村”的信息化建设进展,他说,世纪之村在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商贸模式和金融模式等方面实现了创新,形成了让农民“用得起、懂得用、爱使用”的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
新农村的“兰田模式”
“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具有农村电子村务、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信息服务三项职能,包含27大模块、500多项使用功能。是一个集信息交流、农村教育、农产品市场、劳务需求、金融服务、村务管理、农村文化建设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信息化平台,被誉为“兰田模式”。该平台由潘春来于2006年创办,2008年正式运行。目前,已在泉州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全面上线使用,并在福建、湖北、江西、新疆、广西等省份推广使用,建立2万多个信息点,发布农产品生产、供求信息870万多条,月交易额上亿元,提供就业岗位4万多个。
据潘春来介绍,世纪之村在服务模式、盈利模式、商贸模式、金融模式等多方面实现了创新,为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世纪之村”依托小店铺、卫生服务所、电信营业厅等实体店,设立信息服务点,进行信息咨询、收集、发布,同时还在每个信息服务点配备了草根物流配送人员,使平台贴近当地农民需要。
该平台独创了一种“共生分利”新模式,按照“3+3+3+1”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即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各得30%,世纪之村平台得10%。同时,实行消费积分制,消费者在通过消费积分换取商品的同时,还可以将积分转化为“世纪之村”集团的内部股票,待平台上市成功后,积分便变成股票,由此开创出一种新的消费经济模式。
“世纪之村”还建立“网上农家店+实体农务产品公司+信息点”的商贸模式,以网上农家店为运营中心,依托信息点、组织收集、发布信息、进行农副产品采购、配送;实体农务产品公司负责整合上下游供求资源信息,有针对性地寻找合作的商家和产品参与和扩大网上交易。这种模式建立起对上连接市场、对内连接管理、对下连接农户的信息互动平台,让封闭的农村与外面的市场进行有效地对接,解决了农民特色农副产品销售困难,运输、交易成本费用高等问题。同时“世纪之村”与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合作发行联名卡,在各信息点设置便捷终端设备,方便农村客户群体进行资金管理,资金转账、费用缴纳等金融服务;对有经营特色的农家店、星火科技企业,提供个人助业贷款。
打破“信息孤岛”
据介绍,在建设模式上,“世纪之村”平台属公私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的优势主要是缓解政府资金的压力。因为在农村,政府的财政能力非常有限,利用企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电子村务建设中,有助于缓解我国农村电子政务建设资金的压力及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加快我国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也能弥补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缺乏人才、技术等方面的缺陷。
对于泉州等沿海发达地方,因其经济发达,政府财力、企业资金都相对充足,有利于“世纪之村”平台的建设。但对于山区等后发展地区,发展较为困难,既使在初期的重点扶持下,也难以可持续发展,发展后劲不足。同时,政府和企业建设电子政务出发点的不同是农村电子政务建设中最大的风险之一,政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企业则是为了自身的获利,这就需要在农村电子政务建设中,充分考虑双方的立场,使政府和企业在电子政务项目中达到双赢的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农村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比如农村固定电话、手机、宽带以及电脑的拥有量逐年提升。政府部门也开始高度关注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也为“世纪之村”平台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支撑和政策支持。
当然,由于“信息孤岛”的存在,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只是解决农村信息化服务的硬件问题。当前,许多政府部门出于部门利益或政绩,习惯于开发或建设一套自成体系的工作模式。在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方面也亦如此,比如泉州有“世纪之村”模式、科技部门有农业服务热线、农业部门有综合服务平台。特别是福建省农业厅推广的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项目,要求在每个乡镇村都建立信息服务站点,要求做到“五有”,即有1至2名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一处固定的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块信息发布栏,一套管理制度。其实,从当前农村的实际来看,治安、计生、国土等都有类似的“五有”要求,每项工作都要求安排固定的场所,要求安排专兼工作人员并给予100~500元不等的补贴。一个村,村部大楼只有10问左右的办公室,只有10名左右的干部,并且还承担了其他大量的村级日常工作,要求每一项工作配备一间房间和一名工作人员,其实是根本做不到,要么只是用于参观的“示范点”,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潘春来表示,做好农村信息化服务,首先要做好信息设备、资源的整合。要加强农村信息资源统筹规划,围绕农业生产产业链和农民生活需求,重点整合市场、科技、农资、气象、水利、治安等平台和资源,真正形成一个综合的农村服务平台,而不是农村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同时,从信息化自身来看,要重视解决横向“信息孤岛”和纵向“网站内容雷同”的问题,通过制度化建设,改变信息重复采集、分割拥有、垄断使用和低效开发的局面,实现一站式发布,全系统共享。要减少共性涉衣信息资源的重复开发,根据实际需求,集约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涉农共同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