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建畜禽养殖场

2012-04-29 00:44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2年27期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刊讯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为加强对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征求意见稿规定,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依法进行环评,环评文件要包括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和措施,同时授权环保部、农业部确定需要进行环评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范围和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建设废弃物贮存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或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

猜你喜欢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保护水源
GC-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的2-MIB和GSM
河南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类名录与分布
南水源头清如许
黄河三角洲保护区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如何保护好兴隆山保护区内的马麝
寻找水源
饮用水污染 谁之过?
涉及各类保护区的项目建设的探讨
我国将整合公布包装饮用水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