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农业部、财政部近日下发《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26亿元补助资金推动基层农技推广覆盖到全国所有农业县(市、区、团、场),必须在乡镇(或区域)一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保障。
《意见》还明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要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以满足农民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强化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根据公益性职能和任务,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着重强化县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努力解决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完善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