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炜
在经济发展和改革的双重促进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现已成为主流价值观,但国人做事最忌一点:一有什么流行,就会趋之若鹜,搞成一窝蜂,更坏的结局则是弄巧成拙。毕竟,要做出有价值的社会管理创新谈何容易,重点、难点均是千头万绪。
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复旦大学唐亚林教授、唐贤兴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高勇、西南政法大学和静钧副教授、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执行主编沈阳等专家,试图共同求解这些难题。
服务只能花钱买?
《廉政瞭望》:在2011年,中央前所未有的重视起“社会管理创新”,各地也把这一口号提得更多、更响了,先行者、跟风者都在纷纷出招,其中有哪些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如何防止其中的“花架子”。
唐亚林:社会管理创新最重要的不是新口号的纷纷提出,而是要抓住重点:一是限制与规范政府权力,建立法治廉洁高效政府;二是发挥社会自治作用,尤其是发挥各种社会团体的自治作用,发挥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用社区自治的办法推动社会管理的创新;三是建立政府、社会、公民优良的伙伴关系,其价值取向以平等、独立、分担、共治为核心。
沈阳:避免“花架子”,这个说法很好。各地创新的招数不求一致,但重心都在对地方官员的管理和制约,对权利的保障与弘扬。比如广东的特点是强调社会建设,并在制度允许的空间内引入公民参与。相比之下,处于西部地区的重庆就比较重视民生。这些方法各有价值。
《廉政瞭望》:在一些发达地区,政府往往会把暂时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用金钱进行社会购买服务,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种方式是否具有推广的意义?毕竟,没钱的贫困地区要占多数。
和静钧:其实,不光贫困地区没钱,发达地区的财政也有限。江苏昆山市代市长路军不久前就表示,他刚到昆山工作时,觉得这个排在全國百强县榜首的县肯定不会缺钱,但半年下来发现却是很缺钱,因为“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沈阳:“花钱买服务”,本意克服政府集权趋势所带来的一系列现代性危机,值得鼓励。不过,如果被理解为,出了事情用金钱去摆平,就有问题。对贫困地区来说,推进市场培育、民营企业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与制约,进而改善政府财政收入状况,显得更加重要。改良社会和政府运行则是基础性工程。否则社会管理创新就很容易缺乏根基。
维稳压倒一切吗?
《廉政瞭望》:在很多官员眼里,把维稳当做了社会管理的唯一目标,以不惹事、不出事、压得住为施政之道。对这个问题该怎么理解?
高勇:去年年初,胡总书记讲“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习近平副主席讲“社会管理,要和群众工作联系起来做”。这些话,都是在给社会管理定调子,就是社会管理不是单单讲维稳,而是要从综合层面上解决根本问题。但是具体落实到责任主体上、实践中、基层里,可能就又是一回事了。
唐亚林:维稳只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动态目标,社会管理的真正目标是社会的自主良性治理。
乔新生:如果为了维稳而强化政府特别是执法机关的权力,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的利益对立起来,或者人为地夸大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紧张关系,那么在管理的过程中就会滥用权力,制造不必要的社会动乱。
沈阳:社会管理的目标是“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公正廉洁执法”。不能让稳定压倒人民民主、压倒改革开放、压倒公民权利。这几年来,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问题官员将自发的维权民众对稳定的影响上纲上线,结果造成民众逐步将对腐败官员的不满转移到对政府的不满。
唐贤兴:现在,很多地方的“维稳”的做法,已经成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大阻碍。真正的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依赖于社会的成熟和强大,但社会成长之后,政府的权威处于什么位置,政府的角色如何定位,政府自身以及各地的治理者,都有很多方面的担忧。显然,不改变当前的维稳逻辑,不改变围绕维稳而设计的管理体制,很难指望“维稳”能成为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的推进器。
《廉政瞭望》:中央提出“要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不少地方以此为借口,就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都推给7乡镇政府甚至村委会。你怎么看这个现象?
沈阳:再怎么推,出了事情,上级政府主管领导照样难逃其咎。其实,由于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政策掌握空间并不大,这样会把它们推向与民众对立的紧张局面。
唐贤兴: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是一个正确的思路。但必须找到产生这些矛盾和冲突的最基本的根源。事实上,基层和乡村的很多矛盾,根源并不在基层和乡村,大多具有深刻的历史根源。显然,这些矛盾和冲突远远超出了乡镇和村委会解决的能力范畴。不恰当地将其转移给基层,是“压力型体制”的传统做法。上级层层给下级加压、加指标,只会出现下级和基层纯粹为完成指标而维稳的结局,这种现象,正是当前维稳工作怪圈的一个体现。
唐亚林:很多矛盾确实发生在最基层,经过多年的累积和变异最终便成了大问题,而上级部门缺乏应有的介入与纠偏机制,从而加剧了矛盾的恶性循环。对于多年累积下来的复杂矛盾,仅靠基层政府肯定是不行的,不发挥上级部门的主动介入与纠偏,不可能得到最终化解。同时是要建立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的有效的规则与制度,而且要将其真正落实下来。
自治的进与退
《廉政瞭望》:在当前的创新中,成立各种协会、社会组织被视为一个标志,一些政府甚至以此作为政绩考核指标。那么民间成立协会或组织是不是单纯的数量越多越好?另外,协会怎么管理?它的权力有多大,例如它能不能罚款停业呢?
沈阳:现在的协会不是太多,协会太少了,不过要减少协会的垄断和官方色彩。对于协会是否有权罚款,要看罚款的依据。我们一般不应该主张协会参与罚款停业,如果非参与不可,也要守法,还要经过全体协会成员的民主决定,形成社会契约。可以确定的,一旦授予协会这种处罚权,那么协会的和平退出机制和行业协会的多样性就显得特别重要,也就是必须打破行业协会的官办体制和垄断色彩,让协会成为公民自己的自由生活。
和静钧:各类协会多不可怕,就怕是最后都异化成公权力的替身,这从那些退休官员或退居二线官员担任一些协会要职中可见。
唐贤兴:有大量协会的存在,是社会成熟的标志。各种行业协会不是政府权威的挑战者,而是政府管理的合作者。但现在不少协会的独立性和自治性程度都相当低,而政治化和行政化的程度却相当高,它们离理想的社会治理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理想状态下,各种协会对于其行业内的管制和服务对象,可以有相应的作出处罚的权力,这个权力,不应该只有政府才能有。
乔新生:在任何国家,自治团体都不得享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在德国曾短期内赋予过商业自律组织管理市场的能力,但是他们后来发现,如果不对自律组织的权利加以限制,那么这些社会自治组织也可能会侵害公民的权利。
《廉政瞭望》:中国是一个长期中央集权和政府主导的社会;同时也有人认为,中国国民性有松散、自私的一面,那现在来推动民间“自治”能行得通吗?
唐亚林:是什么造成了中国国民松散、自私呢?恰恰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长期规训的结果。
乔新生:在清代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典型的“官府不下乡”,只不过到了民国,政府开始加强管理,才不断地压缩社区自治组织的生存空间。
和静钧:国民自私性其实是全球人类的共性,只能说中国国民性这一点相对被我们放大了。老外推崇大社会小政府,与之适应的是分权制;中国却是小社会大政府,之与适应的就是中央集中制。中国的有效管理模式,不在于自治,而在于权力不断渗透到每一细胞这个管理极致效果。
沈阳:第一,自治是公民的权利,官员和一些自以为精英的人素质再高,也不能否定民众的权利。第二,让自治起来的民众参与到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中,是化解社会矛盾、让政府公正廉洁执法的社会基础。
《廉政瞭望》:我们注意到,在现实中,一些地方面临着社会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例如针对外来人口旧的计划式、防范式制度还未完全解体,但新的管理方式又不健全,那此时应该按老办法还是新思路来办?
唐贤兴:社会管理的创新,显然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创新存在难度,创新产生的绩效很慢,而转而向旧体制寻求出路(即重新回到旧的管理格局)。如果要让新旧体制的转换更为顺利些,我们就必须尽量缩短这个“间隙”,妥善处理各种矛盾。
沈阳:应该是循新。关键是新到什么程度。这是一个改革与发展的问题。如果拒绝改革、拒绝发展,国家的未来就颇为令人担忧。为此,既要尊重中央的统一安排,又要培育地方政治家,还要促进社会发育,一起开启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和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