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校企合作模式的借鉴及实施策略

2012-04-29 23:45戴素江陈海荣
科技资讯 2012年3期
关键词:产学校企高职

戴素江 陈海荣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只有开门办学、校企合作,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彰显高职教育的不可替代性。大陆的高等职业教育经历了十多年的实践,中国特色的高职教育思想及体系尚未在真正意义上形成,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素质教育为根本”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已具雏形,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已成为共识。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经过近六十年的发展,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技术及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不同的发展时期,也形成了不同校企合作的模式。

1台湾地区校企合作模式分析

台湾的职业教育经过漫长的发展岁月,建立了与普通教育平行的相对独立、结构完整的体系,它涵盖了专科、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三个阶段的学程。这个职业教育体系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健全、完善的。台湾地区的校企合作模式也随着经济发展状况和技职教育层次不同而发生变化,但主要的模式可以概括为四种:工读实务实习模式、产学技术合作模式、师资交流模式、学校创新育成模式。

2009年5月14日台湾的教育部门整合各方意见,提出一份《技职教育再造方案》,其中“落实学生校外实习课程”为推行的十大策略之一,其规划的作法为:一是补助学校鼓励逐年扩大并落实校外实习课程。二是利用暑期或学期中一定期限,弹性赴企业实习,并列入毕业学分。此外,“落实学生校外实习课程”也希望达成下列目标为:(1)学生提早体验职场,建立正确工作态度。(2)增加学校实务教学资源和学生就业机会。(3)减少企业职前训练成本,储值就业人才。(4)2012年技专校院修读校外实习课程之学生数该学年度毕业生人数55%。

1.1工读实务实习模式

工读实务实习模式合作的主体是学生,是进入企业的先修班,实现最后一哩产学接轨的教育目标,亦是企业与学校校合作培育人才最佳典范。工读实务实习的学生在企业实际岗位中工作并获到一定的工资,以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精神、脚踏实地,刻苦耐劳、追根究柢之处事态度;协助清寒优秀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习专业技能及管理实务,实现最后一哩产学接轨。在时间安排上有半工半读、梯次工读、学季制工读、学期制工读等。半工半读采用半天工作、半天上课方式进行,工读地点位于校内附设之生产训练工厂;梯次工读采用学生每学年工读一次,分五梯次,每次工读约2.4个月;学季制工读采用一季上课,一季工作;学期制工读为二、四年级各一次,每次为期6个月。工读实务实习使学生从实际工作中,验证课程所学,有效排除学校教育与企业用人之间的落差,实现了产学接轨的教育目标,建置远距教学平台及数位化教学与学习环境,提供学生工读期间学习,工读结束举办工读实习成果竞赛,相互观摩学习。

1.2产学技术合作模式

产学技术合作模式合作的主体是教师,产学技术合作模式有企业委托开发式和教师专案研究式,企业委托开发式是企业或公司为某项产品的需要,到学校寻找合适的专家、学者,以委托或合作方式,从事相关的专题研究。可分为先导型产学合作计划、开发型产学合作计划、技术及知识应用型产学合作计划。在方式上企业可以独资投入教师研发新技术、新计划或新产品的开发,也可透过申请国科会及经济部补助的相关产学合作方案计划方式进行,使不同的企业需求,寻找到适合的合作方案。专案研究式是学校教师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设定科研攻关和经济研究方向,可带领学生一道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物化产品、或工艺技能、或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种校企紧密合作模式,既解决了企业的难题,直接为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同时极大提高了教师和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1.3师资交流模式

师资交流模式一是聘请产业界有专长的专家到学校协同教学计划。二是培训企业员工,如委托训练、甄训式、回流教育专班式都属于员工培训式,委托训练指企业委托学校对新进员工或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费用由工厂负责;甄训式是企业或事业机构从即将毕业的学生中考虑性向、兴趣及学科能力甄选适当的学生另行编班,由合作机构派人到学校或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专业学习和训练,学生毕业后到该单位工作,这段时间的费用由合作机构承担。回流教育专班式又分为企业专班、校外专班和在职专班,员工可以日间工作,夜间或休息日到学校上课。目前科技大学内开办的建教班,主要是针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学校只要上理论课就可以了,不需考虑员工的实践操作训练。三是教师借调至公,民营机构服务。四是教师协助办理证照考试、技术检测服务等。

1.4学校创新育成模式

学校创新育成模式是学校孵化企业的模式,学校建立创新育成中心,建立企业培育环境,让中小企业进驻并接受辅导,推动研究发展,提升其发展价值与营运成效,全方位提供由创意、技术、流程、商务、管理,质量与市场的整合服务。积极协助中小企业争取政府奖励补助。有效协助中小企业及新创企业提高经营成功的关键能力,并降低创业及研发初期的成本与风险,提高事业成功的机会,企业毕业后将给育成中心一定的回馈。学校在扮演创业者与想创业者最佳的帮手与推手角色的同时,学校教师也获得了企业育成的经验,并推广本校同仁(教授、学生)研究成果,以产学合作、研发或技术移转方式,促进研究成果之实用价值与技术之流通性。

2大陆校企合作的瓶颈

如何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运行机制,对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造就一大批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满足社会需要,促进高职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校企合作已经成为高职院校的标志性特点,但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校企合作瓶颈也随之显。

2.1观念上的瓶颈

(1)企业方面观念上的瓶颈。

企業与学校分属于不同的系统,在职业教育发展以前两大系统基本处于分隔状态。大多数企业看重的是短期和即得的利益,对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都较低。即使作为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主要使用者的企业,在直接利益的驱动下,更多关注的是本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而不是人力资源培养的过程,对长期的投资和等待没有什么兴趣和动力。目前往往是企业要么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合作层面,要么就是被动地进行捐资助学,不参与或很少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因为校企合作中企业支付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但能实现营利或保本的企业不多,大多数为亏本。所以,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都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在企业界寻求合作

伙伴。而主动寻求与学校合作培养人才的企业则少之又少。即使有,多数也只停留在订单培养、项目支持、实践基地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全面介入人才培养过程的企业少之又少。在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能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的情况下,想让企业提高校企合作热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学校方面观念上的瓶颈。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职业教育历史不长,使不少人对“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仍未能充分认识和接受。对参与和推动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2.2政策上的瓶颈

政策、法律法规的滞后以及体制的不畅在硬环境上制约校企合作发展的瓶颈。虽然我国高度重视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从国务院到教育部乃至地方教育部门,都积极引导学校进行相关的校企合作实验,开展了大规模的试点、试验,但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准则与指导手册;国家也未出台校企合作中对企业的奖励机制,尤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足,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部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调;同时高职院校体制改革滞后,制约校企合作的发展前景。

2.3体制上的瓶颈

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单一,没有形成统一协调机制。校企合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学校,协会、政府等多个部门和行业,但我国目前只有教育部门对校企合作进行积极引导,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造成很多项目难以获得企业主管单位,劳动部门、教育部门的充分协调,指导和管理企业相关的协会和政府部门无所作为,使得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得不到企业的有效配合。这些体制上的瓶颈制约着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和工学结合的顺利实施。

2.4学校自身的产学研合作能力有待提高

作为校企合作的主体,企业与学校合作的目的主要是获得学校的技术与人才资源,学校只有发挥其服务功能,才能寻求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但在目前,高职院校大多由过去的中专改制而成,师资层次不高,科研能力较弱。科研也主要停留在一些低层次、重复性高的项目上,对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攻关等帮助不大,这也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发展。

3借鉴台湾经验突破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瓶颈

3.1通过制定校企合作教育法完善法律性制度

2006年台湾地区针对职业高中学校、技专院校制定了《技职教育推动产学携手合作实施计划》,结合职高、技专校院与产业界资源,发展职高加二专、职高加二专加二技、职高加四技或五专加二技之纵向弹性衔接学制。由合作厂商提供工作机会、津贴补助,或设施分享,兼顾学生升学与就业意愿,亦可满足业界缺工需求。招生对象以学习适性发展明确之学生为主,并以家庭经济弱势或清寒学牛优先。该文件除目标、原则外,有产学携手合作概念图,有具体措施和合作机制,详细说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有业务分工表,说明督导考核内容、预期效益、配套措施等,整个计划是可操作的。借鉴台湾经验,大陆要尽快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督促各级政府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教育法》的具体实施条例。要规范制定、完善学校和企业的责任机制,明确规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改府要做好合作的“推动者、利益的协调者、过程的监督者、成果的评估者”等角色。

3.2寻求校企利益的共同点。成立校企利益共同体

要提高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动力,必须依据不同的企业寻找不同的利益结合点,成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言,高职院校不像普通高校,它们在教师素质、科研条件、科研水平、学生素质等方面对大中型企业都没有吸引力。但是这些企业规模较大、技术先进、资金雄厚,生产一线对应用型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而且它们的管理意识超前,面临的人才竞争更是激烈,所以其参与人才培养的意愿比较强,也有实力参与校企合作。学校可以和这些企业共同成立校企利益共同体,如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与众泰控股集团合作成立的众泰汽车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由企业和学校双方人员组成。学生采用双主体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负责人、班主任、专业课的任课教师等双方各派一人,负责专业建设、学生管理和课程教学,共同建设校内和企业的实训基地,既为学生提供实训场所,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的员工培训基地,以节约资源。对地方中小企业来说,虽然这些企业数量庞大,但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小,各企业对应用型技术人才的需求量较小。尤其是在目前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缺乏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人才的动力。因此,高职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在人才培养上难以针对某一企业实行“订单”培养模式。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人才匮乏、设备落后、研发能力不足等问题,使高职院校在人才、科研设备、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方面对其形成一定优势,学校可以利用这些优势和企业展开合作。

3.3学校加强为企业服务的能力,提高自身在校企合作中的地位

校企合作是平等的合作,因而学校必然要增强自身的合作能力,以服务求生存,以贡献求支持。台湾技职院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70%以上,有很强的研发能力,推动了校企合作的发展。大陆的高职院校应该在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培养、培养模式、培养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在专业建设上,协调好专业稳定性与适应市场变化之间的关系。形成实践教学优势,形成特色和品牌优势,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在师资建设上,不但要提升教师的理论水平,同时也要提升教师的实务操作能力。强化教师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在学生培养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如生产安全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等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基本職业素养。在培养模式上,采用切实可行的多种培养模式,为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培养,在培养管理上,实行开放式的培养管理,主动向企业提供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及企业人员来校查阅图书资料、利用各种实验室等服务。学校应充分挖掘自身的资源优势,针对企业的需求点,积极提供各种服务。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目标和特点所决定的,是高职教育的核心,也是高职教育培养模式形成的基础。高等职业教育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是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由之路,只要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学校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阻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校企合作的瓶颈必将被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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