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课题组
摘要: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广西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团结政策指引下,模范地践行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实现了各族人民大团结、大发展与大繁荣,开创了各民族空前团结的局面。总结广西民族团结发展的60年历程,对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实现广西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保障南疆地域安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团结;当代广西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3-0027-06
2002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2004年9月,我们党又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广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教育,改善民生,促进广西民族和谐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奏响了民族和谐的时代颂歌。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广西民族和谐发展的历程,总结民族和谐的广西模式及意义,不仅对富民强桂,实现广西跨越发展和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而且也对保障南疆地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广西民族和谐关系发展历程
广西地处祖国南部,不仅有美丽的自然景观,也有自己独有的灿烂文化与和谐文化底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广西各族人民建立人民政权,迎来了广西各族人民翻身做主人的新纪元,胜利地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过渡到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开始了广西崛起之路。特别是自治区成立和改革开放以来,从流畅千年的灵渠之水到风生水起的北部湾之潮,从右江的红色之都到西江的百年商埠新貌,八桂人民携手并肩,谱写了一曲曲华美动人的新乐章,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广西人民团结和睦、亲如一家,演绎了和谐幸福的图景。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广西的形成(1949年12月—1958年3月)。1949年,随着民族剥削制度的废除,广西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在解放前,广西少数民族长期遭受历代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歧视,大多过着落后与贫困的生活。1949年12月广西解放,广西民族关系步入了新的历史进程中。诚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力量根深蒂固,新的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受到历史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落实民族政策,是既定国策,也是稳定局势,促进民族和解,并逐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构建民族和谐的重要措施。第一,向各族人民宣传《共同纲领》。1951年7月,中央派出160多人的访问团到广西民族地区访问,8月,全州县东山瑶族自治区成立。8月19日,广西成立了一个县级民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联合自治县;同时,广西省委、政府组织大量的民族慰问团深入边远山区慰问。第二,加快发展广西经济。1950年7月,邓小平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1] 167从1953年开始,广西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加快。相比1952年,1957年广西工业总产值增长1.34倍,年均增长18.6%。第三,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1年11月12日,广西颁布了《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1954年7月23日,广西成立桂西僮族自治区僮族文字指导委员会。1956年,成立广西省僮族文字工作委员会。特别是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广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愿望得以实现,标志着广西民族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有了新的进展。
广西民族和谐关系曲折发展(1958年3月—1978年11月)。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有过高潮时期,也有过低潮时期,有前进和发展,也有曲折和挫折。总之,社会主义是在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在曲折中不断发展、前进,趋于成熟和完善的。随着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超额完成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建立,广西1958年上半年度的经济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这期间,广西民族工作也有新进展。但在此前后特别“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我国的民族工作步入了一个曲折过程。这一时期,广西民族工作也同全国一样,出现了许多曲折问题,如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民族融合”风;在“文化大革命”中,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等等。这一些做法,妨碍了民族团结政策的贯彻执行,致使民族关系受到破坏。同时,由于有中央对于广西的关怀和人民的努力,使广西在曲折中发展,为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物质、技术基础,为日后继续前进积蓄了力量。
新时期广西民族和谐关系的恢复和发展(1978年12月—1992年)。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思想理论,树立了正确的新的思想路线,并决定从1979年起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此,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理论运用于广西实践,并根据形势的变化对其进行了丰富和发展,广西民族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一是把广西民族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11月,广西统战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广西民族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集中进行现代化建设。二是继续开展民族识别。1990年10月,广西正式确定“俫人”为仡佬族。三是启动民族法制建设。1980年10月,自治区人大成立民族委员会。此外,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发展教育、培养民族干部等民族政策的贯彻力度不断加强。四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格局基本形成。1984年后,广西在原有基础上,新建立5个自治县(富川、罗城、环江、恭城、大化)。1992年底,广西有民族自治县12个,享受自治县政策的县2个,民族乡58个。五是加强扶贫工作。1986年3月广西出台了《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决定》。1991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657.74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78年增长3.3倍;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人为1613.62元,相比1978年增长4倍多;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01.39亿元,比1978年增长50.6倍,广西城乡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
民族和谐新格局阶段(1992年—至今)。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鼓舞和指导下,广西进入有计划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中,广西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20世纪末的发展目标、改革目标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广西的区位优势和建设大西南出海通道的良好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取得重大成就。一是适时地制定了符合区情的经济发展战略。20世纪90年代以后,广西制定“三大战略、六大突破”,通过西部大开发、建设“西南大通道”等,加强以水电为主的交通、能源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优势产业;进入21世纪,在新时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指引下,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北部湾经济合作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广西实现了跨越发展和科学发展。二是少数民族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保障。1984年,广西开始举办少数民族歌手班。1992年 ,广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意见》。广西先后举办女童班136个,常年在校生6800人以上。三是城市民族工作得到加强。1994年11月,广西召开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四是提出了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区”“和谐稳定示范区”战略任务。2011年中共广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五是培养和提拔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继续广泛开展民族和谐和爱国主义的再教育。随着区域经济蓬勃发展,广西出现经济初步繁荣,政治稳定,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新面貌,广西进入了从跨越式发展转变为科学发展新阶段,谱写了改革开放新篇章,总体提升了广西对外开放水平,开创了广西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新局面。
总之,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实现了广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发展进步,推动着广西经济社会走向辉煌,促进广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009年,广西生产总值达7700多亿元、财政收入达966亿元,分别是1958年自治区成立时的66倍和近200倍;全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80元,分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时的40多倍和约30倍[2]5。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又为巩固和发展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促使民族团结关系呈现出不断发展的良好态势。据2010年的调查数据表明,67.6%的被调查者对广西的“民族关系”表示最满意,实现了“民族关系”连续11年成为广西民众最满意的社会发展指标[2] 4。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在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高度赞扬广西是“四个模范”区,即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和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中央政府还特向广西赠送了有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题写鼎名的“民族团结宝鼎”。“民族团结宝鼎”不仅标志着广西民族团结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且也表明广西开创了各民族空前团结的局面。
二、广西构建民族和谐中存在的问题
(一)广西民族工作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
广西与越南陆路边境线长达1000多公里,沿边有8个县市与越南接壤,这是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大特点,受地理区位、毗邻他国、人口构成、社会发育、传统文化诸多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一系列特有的社会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根据自由贸易区建设历史经验,由于自由贸易区构成的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念,必将面临文化、宗教、生态、毒品以及霸权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国际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等问题。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推动区域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广西民族工作将全方位涉及中国—东盟各国合作与发展的各项事业。为此,只有立足加强“富民强桂”而开展的构建和谐边境研究,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文化而加强广西和谐民族文化研究,立足于各民族共同利益的需要而开展的中国—东盟经济、政治、文化、安全等服务业合作问题研究等,才能认清形势,构建社会主义民族工作的宏观视野,促进边疆和谐稳定,切实把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需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上发挥更大作用
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最好途径。广西是全国最大的民族自治区和唯一沿海自治区,不仅要探索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与广西实践相结合,更要积极探索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途径、方法和措施,建立具有地域特点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与理论体系,成为推动世界和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有力武器。
(三)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是影响新时期民族团结和谐关系的主要因素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先有后,都是不平衡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涉及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历史、现实、自然、社会、体制、政策等多方面。发展不平衡,概括地说,是指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协调、不匹配和不和谐的问题。它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无论在全球还是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发展过程的不平衡性始终广泛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经济建设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也比较突出。如广西既有经济相对发达的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北海等城市。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得益于历史社会条件以及国家新的北部湾发展战略,发展相对较快。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广大民族地区仍有数目庞大的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乡。这种情况会影响广西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民族和谐,影响广西现代化进程。
(四)如何确立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主导地位,整合民族文化,构建具有时代特色和南疆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
广西有汉、壮、瑶、苗等12个世居民族,有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绚丽多彩的民间艺术,如各民族的民间歌舞、戏曲、剪纸、刺绣、民间故事、宗教艺术等。如何整合这些文化,构建和谐的民族文化体系,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新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构建广西和谐民族关系必须考虑的问题。21世纪,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广西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机遇。我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发挥优势,需要依托资源优势,实现资源和人才的优势互补,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扶贫、文化惠民、知识共享、农家书屋等民生工程,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同时,就广西而言,面对新形势下的机遇与挑战,只有加强民族工作理论研究,夯实民族教育基础,做好民族和谐宣传,才能构建和谐稳定模范区,为实施科学发展规划、加快实现富民强桂而努力奋斗。这既是时代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难点。
三、新时期广西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对策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中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没有民族和谐,就没有社会发展稳定新局面。面对新形势,如何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是一个新的历史课题。广西作为一个后发展地区,要加强民族和谐的对策研究,使民族工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适应,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实现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障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在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广西在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取得了光辉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构建了党委决策、人大抓法制、政府抓落实、政协抓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21世纪以来,广西紧紧抓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发展思路,推进民族和谐关系进一步的发展。新时期,坚持党的领导,保障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必须要做到:第一,加强政治领导。既要贯彻党的民族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又要结合广西实际和时代特征制定符合时宜的民族政策。第二,加强思想领导。要以科学理论武装全党,用主流文化整合各种文化思潮,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传统文化相结合,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第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构建组织领导网络,加强与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谐教育,营造社会和谐文化环境
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江泽民指出:“大家都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研究和处理民族问题。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内容是很丰富的。”[3]长期以来,广西广泛深入开展“五观”教育(国家观、公民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以及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二是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三是普法教育与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四是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对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各级党校、干校进行培训;对青少年,做到民族理论和政策进教材、进课堂,民族关系和谐的思想基础得到不断夯实。2008年2月5日至8日,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在广西考察工作时指出,“要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我们要按照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主题,加强民族和谐教育,构建国家和祖国的文化认同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为富民强桂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不断巩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必须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党的民族政策,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是维护民族平等团结、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根本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真正实现各族人民的当家作主,为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少数民族各项权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要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建立以来,广西始终把制度建设置于突出位置。根据实际情况,广西还先后建立了12个自治县和58个民族乡。广西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证明,这种多形式、多级别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同繁荣,促进了社会和谐,是一条光明之路,必须坚持和不断巩固完善。
(四)坚持科学发展,开拓发展思路,推动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增强社会和谐的物质保障
促进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始终是党思考的重大问题。1950年7月邓小平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一系列的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1]167江泽民同志指出:“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全国实现了现代化。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更为重要。”[5] 2005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6]第一,把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起来起来。广西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开放优势。改革开放以来,广西把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结合,“八五”以来已经取得了较大的开放成果。但是,广西的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要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特别是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契机(自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一次中国—东盟博览会),抓住这种重大历史机遇,努力构建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平台。如凭祥市浦寨,著名的友谊关坐落在此。1992年以前,这里是个仅有17户村民的边境小屯。随着边境互市点的建立,浦寨的边贸发展突飞猛进。 浦寨现在已开发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开设商铺1000多家,常住人口近3000人,绝大多数是壮族群众,2007年创造边贸成交额35亿元。2010年广西外贸进出口总额177.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3%。桂西北民族地区资源优势明显,在水电、矿产、农林土特产、旅游等方面很有开发前景。如百色的铝土矿远景储量超过10亿吨,占全国总储量一半以上。过去,由于交通条件差,一直没有开发。经过10多年的交通建设,百色不仅开通了铁路和高速公路,还开通了空中航线。这样,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就有了基础。
第二,加强“西部经济强区”建设。民族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问题。实践证明,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才能切实解决好前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在新世纪新阶段,要从增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平等,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广西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拓发展思路,大力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和中共广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西部经济强区”战略目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着力构建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增强广西综合经济实力,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物质保障。
(五)加快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创造重要条件
广西拥有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为文化强区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条件。2011年11月,中共广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必须依靠文化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中国与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使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硬支撑。”这为促进广西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我们要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广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第一,推进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广西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推动作用。如讲究信用、诚实等观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是相通的。发扬民族文化的传统美德,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要因势利导,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化。第二,合理开发传统资源。要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办好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创作基地,特别是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创作基地,推进广西民族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等的发展,促进文化的融合和发展。第三,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繁荣民族文化,就必须创新民族文化。2005年,广西提出了“四个广西”建设,2006年,广西提出“先进文化省区”建设,提出了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因此,要推动民族文化创新,多出精品。第四,推行民族文艺精品战略。近年来,广西《妈勒访天边》等一批剧目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南宁国际民歌节、《印象·刘三姐》等具有一定影响的广西文化品牌被树立起来,有效地提升了文化形象和推动了民族地区的历史和文化的发展。
(六)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民族干部,为民族和谐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国以人兴,政以人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关于西北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中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7] 1956年9月,邓小平在中共八大作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在少数民族地区,党必须用最大的努力培养本民族的干部”[1] 251。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胡锦涛认为:“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6]因此,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民族干部,为民族和谐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一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贯彻落实国家民族教育政策,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发展民族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族教育体制,为民族教育的发展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支高学历、高素质、高水平的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三是要强化岗位专业培训。为社会培养专科人才,同时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四是挂职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机关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干部多方面的工作适应能力。六是注意培养和选拔具有德才兼备和具有爱国情怀的的民族干部。
(七)建立健全民族利益协调机制和构建民族和谐的长效机制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社会转型,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经济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和界定,诱发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因素不断增多。这些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或诱发本区域民族的矛盾纠纷的产生。协调民族关系,就是要解决民族间的矛盾、纠纷,加强民族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是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正确处理好民族之间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各民族人民由于在经济利益、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方面等产生的纠纷矛盾,要按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处理;要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及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渗透、分裂和破坏活动。二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应建立健全统战、民族宗教、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区域组织协调小组,设立小组办公室,制定小组相关运作制度。三是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培训交流机制。四是建立应急处变机制。应根据《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精神要求,制订广西民族和谐协作调处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本区域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民族利益协调、民族和谐机制,解决利益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安定团结,这对促进我国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 何成学.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维度下的广西民族大团结[J].桂海论丛,2011(3).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等.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181-182.
[4] 陈仕平.胡锦涛总书记春节期间在广西考察工作看望各族干部群众[N].广西日报,2008-02-09.
[5]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302.
[6] 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光明日报,2005-05-28.
[7] 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六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0.
(课题主持人:赵 静,成员:朱新玲、刘绍卫、何成学)
责任编辑张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