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贤智 刘爱龙
一、银行卡城乡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
截至2010年底,郴州市银行卡总量4674260张,较2008年底增长42.10%;布放ATM机408台,较2008年底增长49.45%;安装POS机3671台,较2008年底增长548.58%;签约特约商户2795户,较2008年底增长302.74%。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城乡不平衡现象突出:
1.银行卡发行总量迅速增长,但发展结构不均衡。2008年以来,银行卡发卡量逐年提高,2009年、2010年均以超过18%的增速稳步增长。按城乡区域看,2010年末郴州市城区与县域及以下地区银行卡拥有量分别为232.77万张、234.46万张,城区与县域差距不大。从人均拥有量看,2010年末郴州市人均拥有银行卡1.02张,其中县域人均拥有银行卡为0.62张,城区人均拥有银行卡为2.84张。郴州市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79张(全国人均为1.81张),其中城区人均拥用银行卡量较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多1.03张;县域人均拥有量较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数量少1.19张。按发卡机构看,邮储银行占比最多,为26%;其次为建行、农行,占比分别为24%、17%,中行占比最少,为6%。
2.银行卡受理市场稳步发展,但城乡差异大。截止2010年底,郴州市每万人拥有ATM机数量、POS机数量、特约商户数量分别为0.89台、7.98台、6.08户。其中ATM机万人拥有量高出全国水平0.69台,但POS机和特约商户万人拥有量分别较全国水平少16.72台、10.09户。按区域看:布放ATM机,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56%、44%;布放POS机,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71%、29%;签约商户,城区和县域占比分别为70%、30%。按金融机构看:ATM机布放情况:新型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布放ATM机最多,占比25%;其次是建行、农行,占比分别为23%、19%。中行最少,占比只有9%。POS机安装情况:农行占比最多,达31%;其次为建行、工行,分别为18%、17%;信用社占比最少,仅为9%。签约的特约商户情况:农行占比最多,达31%,其次为建行、工行,分别为28%、21%。邮储没有签约的特约商户。
3.银行卡受理市场(POS机)交易额逐年增长,但交易量高度集中在城区。近几年来,郴州市POS机总交易额呈快速增长势头,2008年、2009年、2010年POS机总交易额分别为35.2亿元、64.5亿元、100.2亿元,分别占郴州市当年社会零售总额的12%、18.4%、24.5%。分区域看,县域发展快于城区。2008年县域POS机交易额仅为5.7亿元,到2010年POS机交易额则达到23.3亿元,较2008年增长308.8%。县域POS机交易额在总交易额中的占比也逐年提高,由2008年的16.2%上升到2010年的23.3%。
二、银行卡城乡发展结构不均衡原因分析
1.政策因素:法律规范不健全、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是准入机制不规范,各收单单位对商户准入条件把握不一致;二是手续费扣点选择不规范,为争取客户,在行业选择时套用非主营业务范围来选择低扣点手续费;三是机具布点不规范,未严格按照相关证件中的地点布放机具。
2.服务因素:专业人员配备不足,业务培训不到位、机具维护不及时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受理市场的拓展。一是县域金融机构大多未设置银行卡受理市场业务部门和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兼职人员因专业水平不足,无法规划、推动市场发展。二是各银行机构对银行卡受理市场虽有任务,但不做考核,各行对市场的拓展压力不大、动力不足。三是对商户的收银员业务培训不到位、不规范,同时,商户收银员队伍不稳定,使得收银员在受理银行卡的操作中经常出现错误操作,影响了受理的及时和通顺,给持卡人带来一定不便。四是银行卡机具出现故障后,各发卡机构由于人员、技术力量有限,很多银行卡受理机具难以在短时间内修复使用,影响持卡消费环境。
3.社会因素:宣传力度和方式欠缺,群众对银行卡消费认同度不高,影响银行卡受理市场拓展。一是方式单一,多为柜台解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榜公告等,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介平台宣传不够,未能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社会性的整体宣传机制和氛围;二是宣传范围狭窄,多局限于营业网点内或城区街道,少有深入农村、企业、集市等农民密集处;三是缺乏对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针对性、差异性宣传服务。持卡人不能充分了解其功能,使银行卡成为存折的替代品,只用来储蓄,从调查数据上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的银行卡从未进行过消费,从而成为“零消费卡”,甚至有相当部分未开通或未消费过一次,成为“睡眠卡”。2010年末郴州市共有睡眠卡40.63万张,占全部银行卡总量的9.79%。即使部分居民知道可以刷银行卡进行消费,但因不清楚刷卡手续费的承担者及手续费的收取规定,而对刷卡消费望而却步。
4.地域因素:作为现代化支付工具,银行卡在农村地区叫好不叫座。一是观念制约。广大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最喜欢的结算方式是现金,认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便、简捷、不受骗,对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完成的经济往来不放心。二是能力制约。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尤其是农村现在留守人员多数为老年人和小孩子,平时接触金融业务的机会就不多,对银行和结算方式的认识局限于存取款和现金往来,加上农村金融机构对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宣传和指导缺失,造成农村居民既无法正确了解银行卡的使用方法,也不能接受和掌握新的支付方式。三是成本制约。银行卡年费、跨行交易及异地存取款交易手续费的收取,增加了农村居民交易成本,同时,POS机刷卡消费的手续费影响商户的利润。一旦收费标准高于或接近心理承受成本,商户就会拒绝受理银行卡。四是设施制约。目前,受经营成本和安全影响,各金融机构只在极少数经济发达的乡镇布放了银行卡受理机具,绝大多数乡镇支付机具为零,农村居民持有的银行卡只能用于到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
三、政策建议
1.国家政策上的扶持。一是完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准入机制和管理机制,对银行卡交易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加强对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银行卡犯罪的认定和惩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控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中的风险;放宽县域及以下受理市场的准入机制。在目前县域及以下银行卡及受理市场培育和发展的初期,可以适当考虑结合各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条件,适当放宽县域及以下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准入条件。二是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对农村地区受理市场建设提供专项资金;把农村受理市场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中央政府投资计划,支持农村地区POS、ATM等终端布放;地方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形式对从事POS机具投入、布放和维护的第三方机构给予补贴;财税部门制定“商户手续费税前列支”等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于优先承担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的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台一定期限的市场保护政策,以维护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受理市场的利益,提高第三方机构培育农村受理市场的积极性。四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以及经济总量的实际情况,按行业、分档次细化手续费扣点,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商户参与银行卡及受理市场的积极性。尤其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商户,适当降低手续费扣点。
2.金融系统的作为。一是人民银行应利用相关的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完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规范化管理制度:比如统一规范操作规范、商户培训内容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秩序;加快我国第二代现代支付系统建设工作,尽快实施推广运用,以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支付生活的日益需求,为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资金通道;加快金融安全区建设,建设诚信社会,打造区域绿色金融环境,为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是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县域及以下区域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培育和发展工作力度。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成立专门的业务机构,配备2-3名的专业人员,完善健全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的考核奖惩机制,提高专业人员拓展、服务、维护县域及以下区域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业务培训机制,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相关业务技能和水平,为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通过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协调建立健全统一的对商户业务操作培训体系,确保银行卡受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完善升级目前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相关的业务系统,增强实时监控和规避风险的相关系统模块,切实防控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发展的风险。
3.加强宣传,着力提升社会认知度。一是由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牵头,联合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当地银行机构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各类现代宣传平台,加大宣传的资金、人力投入,开展卓有成效的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宣传活动,并形成常态,促进广大居民的用卡意识,从而提高社会认知度。二是宣传规模和范围的延伸,即宣传规模和范围不能仅局限于城区,而应该是向广大县域及以下地域的宣传倾斜,在旅游景点、农贸市场、养殖基地等农民密集场所和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间,开展银行卡宣传活动,提高县域及以下区域居民用卡、刷卡意识,努力挖掘广大县域及以下区域银行卡及其受理市场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