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君
我生在江南一座老旧的宅院里,在那里度过一大部分童年时光,以及一小部分的少年时光。我在那里目睹生老病死,季节轮换,时光日复一日逝去而无能为力。我能留住一些什么呢?无论快乐的还是悲伤的,都过去得飞快。父母工作忙碌,作为他们唯一的孩子,幼年的我极其孤独。父亲藏有许多书,我便经常翻看以为乐趣,那是我最初的阅读。阅读让我知道了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也确认我自以为知道的。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有书教我就够了,天地人生所有的答案都在书中,一点儿不知道对书的沉迷,导致我忽视并错过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世界的了解。现在回想,他们其实是那样一种有着朴素的价值观的人,心地善良纯净,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被我认做无能、庸碌甚至愚昧,在狭小的空间里生存着,承受命运的任何打击而没有怨言,快乐那么稀少难得,困苦忍耐才是常态。
十六岁以后我离开老宅院,开始独立生活。无论我走到哪里,多么想摆脱,那段过去的生活总是跟着我,它们并不无时无刻,然而总有一个时候,我忽然想起它们,那幢灰黑的宅子,生活在其中的我的外祖父外祖母,我的母亲和父亲,同样已成为记忆无法寻找的自己,惘若有失。为什么写作?写作为了什么?我其实有些惧于这样的提问,也有些惧于写创作谈,那意味着必须正视自己写作的理由,顺着人生行进的脉络,抽丝剥茧,找出最核心的那个写作动机。对我来说,写作其实就是用直觉书写过去的记忆,意识深处的印迹。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我写作,是在书写我对生活的直接印象,如同以指触火。我喜欢直觉这个词,它是我对现实世界最真实的触摸。我也喜欢真实这个词,认定它是文学的一个基本标准。现实世界复杂多样,时刻变化,用语言,通过故事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文学的努力。
十年来,我一直在写小说,我喜欢小说,它可以一并光华夺目、藏污纳垢,一并厚重、轻灵,它接纳而不排斥,装得下我的记忆,我的想象和愿望,我对天地万物的理解。可以说,我进行的,是完全自发的,没有受过任何训练的写作,我用语言、情绪来推动小说,而不是故事和情节。我并不知道早在1908年,伍尔芙就表示“小说情节并不重要”,强烈反对传统小说家提倡的“故事”、“情节”概念,称生活不是一盏左右对称的马车车灯,而是一团光晕,一个始终包围着我们意识的半透明层。人物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犹如“时钟时间”和“心理时间”一样,构成现实的整体。
伍尔芙自始至终认为小说家该把描写、探索人的欲望、情感看作小说家的基本任务。时间推进到现在,这还是小说家的基本任务吗?如果已经不是了,那又是什么呢?
我写过一个小说《后屋》,写一个小女孩,在肮脏的后屋中始终保持着干净和纯良。我还写过一个小说《琉璃》,写一个女人等一个人等了十五年,等到时已尸骨还乡。几年前,我试着想写一个自我寻找的小说。这个小说前半部分的“我”希望通过远行逃离无趣庸常的生活,这一部分的最后,她跳上了一辆马车。她去哪里了呢?我没有写。我想,这里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她可以去任何地方,也可以因为最终无处可去返回出发的地方。与此同时,后半部分的“我”开始寻找她的去向。他找到了吗?我也没有写。他找过了,便已经有了意义,这一部分的最后,他看到了一个初来人世不久的小女孩,这就是《红马》。
我写小说,也通过小说在寻找,那是一个渐渐显出形貌的原始的梦境,我希望一点儿一点儿地接近自己最为理想的小说,也接近这个原始的梦境。现今的小说家是否应该涉及新闻记者无法涉及的东西——想象人们不希望被发现的那些生活,它触及的是救赎、道德和隐秘的内心生活,那是同样被阳光照耀的另外一些。我试着把它从生活中找出来,并用小说的方式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