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龙
“绩效”即成绩和效益。“绩”指工作业绩,以数量为主;“效”指工作成效,以质量为主。没有哪个企业不搞绩效考核。绩效不仅有高低之分,且有正负、显隐之别。因此,考核手段尤为重要。
绩效考核走了样
T公司在2005年通过咨询公司导入了绩效考核体系,主体内容为:
(1)所有员工进行月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优罚劣;
(2)考核结果分5个等级(S、A、B、C、D),月基本工资的20%为奖惩基数,其中:B级以上者可获得奖励,奖金=基数×(员工考核等级系数×部门考核等级系数-1);C级以下者则处以罚款,罚款=基数×(员工考核等级系数×部门考核等级系数-1);
(3)依据“活力曲线”原理,对部门考核结果进行强制分布。
在考核实施初期,因有目标的指引和奖金的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最近两年,因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成本上涨等情况,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为开源节流,开始推行成本管理。而在进行人力成本分析时,公司高层们惊讶地发现,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的奖金占月工资总额度的1/3。即使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这两年,员工的考核奖金都一直保持上升趋势。
经过综合调查分析发现,在绩效考核中有两方面问题比较严重:一是员工在考核上弄虚作假。如绩效考核方案中规定,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A”,可以加薪一级,于是有些已经连续两个月达到“A”的员工,在第三个月为了能够拿到“A”,就私下花钱买其他员工的产量;有些基层主管为了让自己的绩效好看,制造假数据;还有当员工绩效不好面临罚款时,员工只要跟上司一说情,有些上司就会调整部门考核结果,让员工免受处罚,或象征性地少罚一点。二是实际工作表现与考核结果的差异大。如有些部门实际工作表现并不好,但考核结果月月都在“A”以上。当订单旺季时,部门的考核结果却并不好;反之,当订单淡季时,部门的考核结果却很好。
都是罚款惹的祸
第一类问题引发的原因显然是公司监管不善所致,但为什么这些问题发生时,管理层会视而不见或手下留情呢?第二类问题引发的原因是公司上下目标脱节。但为什么在考核体系推行之初能做到上下目标一致,到后来却脱节了呢?经过深入地分析,答案终于浮出水面——主要是绩效管理中的“罚款”惹的祸。
公司的考核结果是将员工基本工资的20%作为奖罚基数。如一个员工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则考核奖罚基数就是1000元,当员工和所在部门考核等级都为“A”时(A级的等级系数为1.3),则该员工的月收入为5000+1000×(1.3×1.3-1)=5690元;当员工和所在部门考核等级都为“C”时(C级的等级系数为0.8),则该员工的月收入为5000+1000×(0.8×0.8-1)=4640元,也就是说,员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5000元工资被扣了360元。
在该公司薪酬待遇的市场竞争力并不强的情况下,这是所有员工不想看到也不愿意看到的。管理人
员如果把考核目标收紧,在公司薪酬体系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一旦被扣,流失率就会增加,何况很多时候员工绩效不好,也与设备、订单数量、生产工艺等情况有关。而且,中、基层管理人员也希望自己能多拿点奖金,或者至少保证工资不被扣。于是,除不被考核的高层管理人员外,在其他员工绩效考核体系运行中,逐渐把考核指标和目标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设置,考核奖金成了员工的福利。而这些变化在公司盈利状况好时也没被察觉,直到效益下滑进行成本控制时才被发现。
怎样才能入正轨
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让绩效考核回到正常轨道上来呢?问题的根源已经找到——主要是因“罚款”惹的祸。因为害怕罚款,所以员工在设置考核目标多少都会有点“私心”。然而,是不是只要把“罚款”取消就可以把问题解决呢?实际情形也不是这么简单。要想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分别站在公司和员工的角度衡量双方权益,也需要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
从公司角度来看,通过金钱来赏罚员工是激励他们的最好办法,员工干得好就奖,做不好就罚,这在管理上可能在一段时间内的效果可能会立竿见影,但时间长了,尤其是面对80、90后新生代员工,这个方式就显得力不从心。从员工角度来看,自己只要被罚多了,就很容易表现出对公司的不满,轻者可能离职,重者可能会倾诉于法律。所以,必须找出一个能让公司均衡成本、又能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对策。
第一,改变管理思路,把绩效奖罚改成绩效奖励。基本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部分,不应该因绩效不好而被扣。绩效奖励是对在工作中取得优秀业绩的员工的额外激励,对达成和超出绩效考核目标的员工给予金钱奖励,对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员工虽然不用金钱处罚,但考核结果可以与员工的年终奖、年终评优、调薪、晋升等挂钩。在员工基本工资不变的基础上,绩效奖励作为员工高绩效结果的回报。这样员工就不会担心自己的基本工资会因绩效不好被扣,如果想在保证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多赚点钱,就应该付出更多的努力,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
第二,在总工资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对薪资构成比例做些变动。因目前基本工资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所以有必要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比例。在绩效奖金比例上,可采用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适当降低绩效奖金基数,提高考核等级系数(如员工考核为“A”,奖金系数从1.3调到1.35)。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员工绩效越好,奖金越高,更具激励性。缺点在于只有绩效良好的员工才能拿到较高的资金,绩效较差的员工因拿到的奖金较少,会逐渐失去动力。第二种方式是保持绩效奖金基数不变,降低考核等级系数。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均衡绩效良好以上员工的奖金,但激励性比第一种方式要弱一些。
第三,把所有员工包括高管也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来,保持大家的利益和方向一致。而且从员工到基层、中高层管理者本来就应是一脉相承的,如果员工的绩效不好,相关管理者理应承当连带责任。考核周期可以依据职位层级、考核数据提取周期以及工作结果显现时间来定。
第四,理顺考核指标和目标,主要抓住五个关键环节来进行。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分解确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2)利用“价值树”或“鱼骨图”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层层分解,依据各部门职责确定部门应承担责任及经营目标。
(3)找出各部门实现经营目标的关键考核指标(KPI),KPI的思考维度可采用平衡计分卡(BSC)的思路,从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四个方面着手。
(4)依据各部经营目标设定KPI的目标值。目标值的设置可按以下原则设置:一是可参考过去相类似指标在相同市场环境下完成的平均水平,并根据情况的变化予以调整;二是可参照一些行业指标、技术指标、监管指标、国际指标,确定合理的水平;三是可参考上级岗位相关指标所设定的目标值,保证上级单位目标值被逐级分解。
(5)对考核指标和目标进行横向和纵向检查梳理,保证一致。
第五,完善绩效管理监管机制,加强考核过程的透明性,对在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