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 刘旭
摘要: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从刚引进到缓慢发展再到跌入低谷再到政府积极支持,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影响非常大。本文分析了风险投资从引入到现在我国风
险投资政策的变化,并分析了我国风险投资制度对风险投资的影响。
关键词:风险投资;政策法规;制度变迁
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史上,政府作为制度供给主体提供了一系列正式制度,每一项新的重大制度安排,通常都被作为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程的标志性事件,我国风险投资的发
展历程也是我国风险投资制度变迁的过程。回顾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有发展也有低谷,而政策制度的出台对风险投资的影响是巨大的。下面我们就通过分析風险投资制度的
变迁过程来了解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风险投资在我国正式开始。此后,全国各地成立了多个政府主导型的风险投资机构。由于风险投
资在中国刚刚开始,借鉴国外的经验,摸索着前进,所以发展缓慢,1985年——1990年被称为“史前”启蒙阶段。
1991年3月,《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标志着中国风险投资行业即将拉开大幕。1996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法》中的规定使我国首次将风险投资概念纳入法律条款。1991年——1997年被称为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
1998年3月,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召开,民建中央提出《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即“一号”提案)。在一号提案的带动下,中国本土风险投资企业纷纷
建立,并开始了以“创业板”为目标的投资。1999年12月出台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指出对风险投资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界定。紧接着,从2000年开始,中国开始
为创业板的推出做积极准备,但是在2001年11月,朱镕基总理表示,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国内如火如荼的风险投资也随之进入低谷。1998年——2001年被称
为中国风险投资的大起大落阶段。
跨世纪之初,为了挽救陷入低谷的的中国风险投资业,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04年6月深圳中小企业板的出台,重拾了本土创投机构的退出希望。是中国风险投
资退出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业在陷入低谷之后的整顿调整,让创投机构重拾希望,此阶段被称为低谷调整阶段。
经过一系列调整,我国风险投资业开始从低谷慢慢走出来,从06年开始,为保障风投业的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继续出台,以完善中国风投市场。在做足一系列的准备之后,
2009年10月30日,酝酿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盛宴终于开席。从06年开始我国的风险投资企业活动频繁,发展迅速,创业企业陆续在海内外上市,此阶段是中国创业风险投资业屡创新
高的阶段。
政府在风险投资制度变迁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是制度变迁的重要推动力量。政策法规的出台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影响巨大。
我们选取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且数据比较全的指标,分别是vc机构总量、管理资本总额以及风险投资总额。对搜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得到图1。图1反映的是我国从94年开
始vc机构总量、管理资本总额以及风险投资总额的变化情况,基本与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状况相吻合。图1中的管理资本总额在94年到97年虽然是逐年增长的,但是增长幅度却很
缓慢;从98年到2001年,由于风险投资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出台,特别是98年“一号提案”的出台增加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迅速,管理资本总额也是在不断增
长的,并且这几年的管理资本总额数比前几年数额都大很多;但是由于2001年下半年呼之欲出的创业板被扼杀在萌芽阶段,打击了投资者信心,此后风险投资陷入了低谷阶段。从
2003年开始管理资本总额的增长却处于停滞甚至处于负增长状态,这种状况持续到05年,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挽救风险投资市场,使得风险投资业又开始慢慢从低谷中走
出来,从05年开始,管理资本总额处于高增长状态。从图1我们可以看出管理资本总额、vc机构数和风险投资总额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都反映我国风险投资业相关政策法规出台之
后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情况。
“一号提案”的产生让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使风险投资在总量和总数上都有很大的改观,同时也使投资者看到了中国对发展风险投资的信心,对推动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5年之后的数据比较完整,我们在整理的时候发现,05年之后有的数据指标特别是2006年、2007年和2008年的数据呈下降趋势,但是在2009年开始又慢慢上升,原因为:
首先,金融危机的影响。08年的金融危机让全世界的经济体系顿时陷入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困境,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不足,导致08年多数风险投资指标都比07年降低不少,
所以中国风险投资政策的出台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效果会大打折扣。
其次,我国风险投资制度供求失衡。虽然我国风险投资业在最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比较不错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制度供给方面,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一号提
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以保障风险投资在中国的发展。制度需求方面,既有来自中国政府前瞻性的战略决策引起的风险投资领域要求改变现状的回应,又有来自我国风
险投资领域实践研究中自发形成的诱致性需求。结合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很明显,制度需求的产生通常要优先于制度的实际供给。我国风险投资制度的供求失衡导致我国风险
投资业的发展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