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林莽
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获得了2011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这是诗歌的光荣。这位已届八十高龄的诗人,被称为“象征主义和超现实主义大师”,其实,属于什么“主义”,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所具备的独特的诗歌个性。对特氏来说。他甚至不愿意为一种定型化的艺术个性,即风格所固定,总是在追求着变化、突破与创新。他说:“不要成为自己的学舌者”“求新,应该是作者的第一要求”。他的早期诗多以意象、隐喻表现内心世界,形象丰满,感觉新颖,后期诗则更见深刻,对现实世界的观察体验细致入微,细节描写、叙事因素有所加强。或许正是由于这一转化,他的后期作品中,散文诗的比重明显增多。相应地语言节奏上更加自由大度了。
从李笠先生翻译的他的“诗全集”中,我读到的散文诗有20余章。这些散文诗在写法和样式上,和我们常见的(特别是中国当下流行的)不太一样,读后有耳目一新之感,读一读,可以起到开阔视野的效应。我选出其中两章,作一些简略的介绍。
《林间空地》是写大自然的,诗人以朴素的语言、白描的手法,呈现出这一块“迷路时才能找到的空地”,也就是说,人迹罕至。通篇都在“叙述”。而叙述,是不少散文诗作者颇感头痛的一件“差事”。我以为,特氏在此诗中的“叙述”,看似平实,其实几乎每一句都藏着机锋,很是耐人寻味。“空地被自我窒息的森林裹着”,以“自我窒息”状写森林,实在太恰切了。“地上,影子哺乳着影子”,影子们相互角逐,一种寂寞的动感隐约可见,而“哺乳”二字用得何等新颖而出色!对于此处,过往年代人们留下的无从稽考的遗迹,他写道:“谁在此生活过?没人能回答”,然后是:“只有档案永远青春不朽”,这是一句有着反讽意味的语言。而“吉普赛人能记,会写的人能忘。记录,遗忘”,更具有一种十分深沉的,对于世事迷离、惘然若失的感慨系之,却全出于冷隽的笔墨,便是功力不凡的所在了。
诗写到此,均属于“有我”之境,在陈述着诗人的见闻和所思。末一段“我”似已隐去,“哼着歌曲的电线杆子上坐着一只晒太阳的甲虫,翅膀收在闪光的盾牌后,精巧,像专家包打的降落伞”。诗人将“森林间空地”还给了大自然的无人之境,让给了那一只晒太阳的甲虫,便有一点“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味,让人领悟到大自然那种自在的无比丰润的生机,使全诗的意境,获得了升华。
《对一封信的回答》便是写“人事”了。一封早已“过时”的旧信,如此而已,有什么可写的呢?诗人在叙事。其实所有的细节均关涉着他心情的激荡,所有的叙述都是在抒情。请注意:“房子有五扇窗户”,四扇明亮,惟独第五扇,“面对黑色的天空、雷电和暴风雨”,这是什么意思呢?超现实,幻觉,神秘感,诗人惯用的技巧直逼内心:“我站在第五扇窗前。那封信。”诗人想的什么,还需要“表白”吗?这便是诗、散文诗的奥妙所在了。
“星期二和星期三之间的深渊”是对时间的一种反向性的夸张,为的是突出“二十六年却转瞬即逝”的这种感叹。经过了这一“过渡”之后,诗人的思路自然转向了必然的归宿:“这封信回复了吗?”“我记不得了”,诗人为了说明时间的久远,仅仅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样的交代,是难以满足“诗性”要求的,那不过是一句散文的,甚至是“报道性”的语言。诗人用了从大海、心脏。以至“八月之夜湖地上的蟾蜍”这样新奇的意象,来表达“未曾答复的信字字聚集在一起”这一“枯燥”的细节。如果仅止于此,诗仍然在“现实”的范畴以内,追求幻想、“醒着的梦”,和“揭示神秘”的超现实感的特朗斯特罗姆决不甘心于此,“有一天我将回答”,笔锋一转:“那时我已死去”,于是便步入了一个幻觉丛生的、莫须有的“那座都市”,展开了离奇的幻觉中的“消隐”。读他的散文诗,能否帮助我们在“局限”中洞开更多的想象空间、梦幻境界,和新鲜思绪呢?我想,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