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茜
摘要: 作者在教学中发现,只用逻辑配价理论无法解释德语被动态中全部的语言现象,在此基础上引入Helbig和Jacobs的语义配价理论,对动词的被动语态进行深入的剖析及说明,以期对德语初级学习者起到帮助和指导作用,并说明这两种配价理论的运用意义和前景。
关键词: 德语教学逻辑配价理论语义配价理论被动态指导作用
1.研究背景及目的
动词在德语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德语语法配价理论的引入更奠定了动词的中心地位。时至今日,在专业德语的日常教学与授课中,动词的学习一直是重中之重,也是学生学习的难点之一。其中,动词的被动语态历来都是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的重点和难点。
德语中的每个动词都有五种特征,即数、人称、时态、式与语态。数,即单复数;人称分为第一人称(我)、第二人称(你)及第三人称(他);时态属于语法中的句法范畴,德语共有六种语态,即现在时、过去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第一将来时和第二将来时;式是德语中表示说话者态度的用法,共命令式、直陈式和虚拟式三种;最后的语态,即主动语态及被动语态,其中的被动语态,即本篇文章的论题。
被动态在德语中被广泛使用,因为它不需要出现行为主体,并且强调表语的重要部分,将其放在句末。有时被动态的使用能使句子更简略,结构更清晰,而且主动态与被动态的交叉使用能给文章风格添彩,使得句子结构不过于单调,因此被动语态的掌握一直是德语教学中的重中之重。
在以往的德语教学中被动态的解析一直停留在逻辑配价层面(Logische Valenz),逻辑语法层面的解析使得被动态结构清晰,便于学生掌握,但对于被动态中的一些用法,如一些及物动词为何不能使用被动态等,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因此我们必须从语义配价层面(Semantische Valenz)理解被动态。本文引用Helbig和Jacobs的语义配价理论全面分析被动态,对动词的被动语态进行深入的剖析及说明,以期对德语初级学习者起到帮助和指导作用。
2.基本理论与方法
配价是一个多方面的现象,它由不同的层面体现出来。Helbig(1982)提出了动词的逻辑配价和语义配价,即一个动词不止有逻辑层面,还有语义层面。简单来说,逻辑配价层面,即动词要求的搭配空位,如动词machen(做),要求主语和第四格宾语,它的空位就是两个,称为二价动词,而geben(给)要求主语,第四格宾语和第三格宾语,它的空位就是三位,为三价动词。空位填满,语法才正确。逻辑配价的运用使得动词在句中的作用得到空前的关注,极大地推动了动词教学,但随着教学的推进,一些句子现象无法用逻辑配价来说明,因此语义配价的出现就显得至关重要。语义配价层面是指动词赋予它的搭配成分以一定的语义,扮演固定的语义角色。德语中的语义角色主要有以下几种(Jacobs,1994):
Agens:事件的发动者,即行为主体
a.Hans liest.汉斯读书。
Patiens/Thema:事件直接涉及的事物或人,即行为客体,经常表示状态或地点的变化。
b.Peter ?觟ffnet die Tür.彼得把这扇门打开。
Rezipient:接收者
c.Eva schickt dem Otto eine Mail.艾娃给这个奥托发一封邮件。
Experiencer:精神或感情过程的承担者
d.Eva hasst Spinnen.艾娃讨厌纺纱。
注意,该句中由于动词是hassen,表示情感,因此Eva是承担者而不是发动者。
Stimulus:过程的起因
e.Den Zuschauern gefiel die Aufführung.观众喜爱这场演出。
Jacobs(1994)认为,配价理论不是指一种层面关系,而是各种层面关系的大集合,这些层面关系不一定会同时显现(“überhaupt nicht um eine Relation,sondern ein ganzes Bündel von Relationen,die nicht immer alle zusammen auftreten müssen”)。因此在分析被动态时,应当将逻辑配价与语义配价相结合,使得分析更加全面清晰。
3.理论运用及分析
提到被动语态必须提到以下两个概念:行为主体和行为客体,即上文提到的Agens和Patiens。行为主体是动作和现象的发起者,行为客体是受事者,即听命于该动作的同一动作参与者。当一个句子的主语是行为主体,即以施事者的身份出现时,谓语就必然以主动语态体现,主语若是行为客体,谓语则以被动语态体现,如:
f.(1)Ein Fachmann repariert die Schriebmaschine.
一位专业人员在修理这台打字机。
→(2)Die Schriebmaschine wird von einem Fachmann repariert.
这台打字机被一位专业人员修理。
这两句意思相同,第一句的主语为施事者,故为主动句,第二句则为被动句,两句的相应关系为:主动句的宾语成为被动句的主语。
虽然意思相同,但这两句无论在结构还是在表达方式上都是不一样的。这里就需要提出一个问题,在何种情境下使用被动语态,即探讨被动语态的功能。根据Leiss(1992)的观点,被动语态的主要功能是角度转换(Perspektivenwecksel),即主动语态从动作的角度讲述事件,而被动语态则是从现象的角度或者说主动语态永远从行为主体,即施事者的角度陈述事件,而被动语态从行为客体,即受事者的角度陈述,二者的立足不一样。
被动语态可以分为三种:过程被动态,状态被动态和接受被动态,分别表示不同的角度。过程被动态强调动作的过程,状态被动态则侧重由此动作造成的结果状态,而接受被动态是指由bekommen/erhalten/kriegen和动词第二分词构成的被动语态,也称之为bekommen—Passiv。
被动态与主动态一样,有六种时态。过程被动态由助动词werden和实义动词的第二分词形式组成,时态由werden的变位形式体现。状态被动态由助动词sein和实义动词的第二分词形式组成,时态由sein的变位形式体现,这里werden和sein必须与句子中主语的人称和数匹配。
3.1过程被动态
3.1.1人称被动态
从语法规则上说,原则上只有及物动词可以构成被动态。主动句中的直接宾语变为被动句中的主语,主动句中的主语省去或以介宾结构出现。主动句中的其他成分,如第二格成分、第三格成分、介宾结构、时间状语等,在被动句中都以相同的形式保留。这种被动态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即人称被动态,如:
g.(1)Die Studenten übersetzen den Text.
学生们翻译这篇文章。
→(2)Der Text wird(von den Studenten)übersetzt.
这篇文章被(学生们)翻译。
h. Heute Abend wird Karten gespielt.
今晚打牌。
i.Er wurde gebeten,einen Vortrag zu halten.
他被请求做一次演讲。
在以上例句中,动词übersetzen,spielen和bitten都是及物的二价动词,要求主语和第四格宾语,被动句中的主语der Text,Karten和er都是动作的受事者,即Patiens。
3.1.2无人称被动态
不及物动词通常不能构成被动态,但德语中有一部分以人为动作发起者的动词,尽管不能直接支配第四格宾语,但能支配第三格宾语、第二格宾语或介词宾语,这时也可以构成被动态,如:
j.(1)Der Lehrer hilft schwachen Schuelern.
这位老师帮助学习差的学生们。
→(2)Es wird schwachen Schuelern(vom Lehrer)geholfen.
学习差的学生们被(这位老师)帮助。
→(3)Schwachen Schuelern wird (vom Lehrer)geholfen.
学习差的学生们被(这位老师)帮助。
理论上讲,这些不及物动词的被动态没有主语,因为位于主语的位置的Schwachen Schuelern是第三格,但可以用es这个词来充当主语,放在助动词之前,如d(2)。当助动词前已有其他成分时,es必须省略,如d(3)。主动句的主语成为被动句中的介宾成分,并且助动词由es要求,永远以第三人称单数形式出现,主动句中的其他成分在被动句中都以相同形式保留,这点与人称被动态相同。
此时,无人称被动态由于助动词仍是werden,因此仍属于过程被动态的范畴,但强调的是动作过程或动作产生的结果,如:
k.In unserer Stadt wird viel gebaut.
我们城里正在建设的工程很多。
l.In letzter Zeit ist mehr als früher gestohlen worden.
前段时间小偷明显增多。
3.1.3过程被动态中的介词宾语
在过程被动态中原主动句的主语与介词von或durch共同构成介词宾语。由von构成的介词宾语体现动作的发起者,即行为主体Agens,并控制整个动作的进程,如:
m.Die Lampe ist vom Elektriker repariert worden.
电灯被电工修好了。
n.Von dieser Verk?uferin wird man sehr hoeflich bedient.
这位女服务员服务态度非常有礼貌。
由durch构成的介词宾语不强调行为主体,而强调媒介、中间人、手段、方式、方法,如:
o.Eine Nachricht wird durch Presse und Rundfunk verbreitet.
消息通过报刊和无线电广播扩散开来。
3.1.4不能构成过程被动态的动词
被动态主要由及物动词,即连接第四格宾语的动词构成,但并不是所有的及物动词都能构成被动态,如:
p.(1)Wir haben einen Brief bekommen.
我们收到一封信。
→(2)Ein Brief wurde(von uns)bekommen.
句p(2)是错误的,但动词bekommen要求一个主语和一个四格宾语,且它是及物动词,为什么不能构成被动态呢?
当一个动词不要求Agens,即发动者或行为主体时,该动词就无法构成被动态,如句p中的bekommen,它只要求事物(Patiens)和接收者(Rezipient),如Er bekommt das Buch.其中er是接收者,das Buch是动作涉及的事物,因此它无法构成被动态。句p从逻辑配价层面上是正确的,但从语义配价层面上是错误的。再比如动词gefallen,在句e中gefallen要求一个过程的起因(Stimulus),即die Aufführung和一个承担者(Experiencer),即den Zuschauern,因此它也无法构成被动态。从这两个例子看出,将逻辑配价理论与语法配价理论相结合,可以更加全面地分析句子用法。
3.2状态被动态
3.2.1状态被动态的构成
状态被动态体现的是一个静止的状态,一个已结束的过程。它存在的前提是可以转换成被动态的及物动词,并且由此产生一种状态,如:
q.(1)Die Mutter reinigt den Anzug.
这位母亲在洗这套西装。
→(2)Der Anzug wird(von der Mutter)gereinigt.
这套西装在被(这位母亲)洗。
→(3)Der Anzug ist gereinigt.
这套西装洗好了。
r.(1)Sie renovierten das Cafe.
他们在装修这家咖啡馆。
→(2)Das Cafe wurde (von ihnen)renoviert.
这家咖啡馆在被(他们)装修。
→(3)Das Cafe ist renoviert.
这家咖啡馆装修好了。
上述例句中的谓语由动词“sein”和及物动词的第二分词构成,表示被动态。这种被动态体现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句中的主语是动词涉及的人或物,即Patiens,状态被动态主要使用现在时和过去时,其他时态很少。
反身动词无法构成过程被动态,但它们可以构成状态被动态,如:
s.(1)Der Mann betrinkt sich.
这个男人在买醉。
→(2)Der Mann ist betrunken.
这个男人喝醉了。
t.Er überarbeitet sich.
他工作劳累过度。
→Er ist überarbeitet.
他工作劳累过度了。
3.2.2状态被动态中的介词宾语
过程的施事者(Agens)可以在状态被动态中出现,特别是当状态被施事者改变或想强调施事者时。施事者由von和名词构成,如:
u.Das Schreiben ist vom Direktor unterzeichnet.
这份公函由院长签字了。
v.Die Fenster waren von der Mutter ge?ffnet.
窗户被母亲打开了。
3.3接受被动态
接受被动态由助动词bekommen,erhalten,kriegen和动词的第二分词构成,助动词无实际含义,如:
w.Er bekam/kriegte das Buch von ihr vorgelesen.
她读这本书给他听。
接受被动态一般由三价动词构成,二价动词极少,如:
x.(1)Sie(Agens)erklaerte ihm(Rezipient)den Weg(Patiens).
她给他指路。
→(2)Er(Rezipient)bekam(von ihr) den Weg erklaert.
他得到她的指路。
能构成接受被动态的前提条件是,主动句的意义主语必须是行为主体,即Agens,如:
y.(1)Die Arbeit(Patiens)ist ihm(Experiencer)gut geglückt.
这份工作让他很快乐。
→(2)Er bekam die Arbeit gut geglückt.
他从这份工作中得到很多快乐。
句y(2)中主语以承担者Experiencer的身份出现,因此此句无法改成状态被动态,此句从逻辑配价层面上正确,但语义层面上是错误的。
4.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德语被动态的分析中,逻辑配价理论和语法配价理论相结合不仅能更加全面清晰地解释语言现象,有利于学生对被动态的掌握,还能运用于其他语言现象的分析,如德语性数格的一致。因此全面掌握并交叉运用这两种配价理论将对学生的语法掌握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Helbig,Gerhard:Valenz—Satzglieder—semantische Kasus—Satymodelle.Leipzig:VEB Enzyklop?覿die,1982.
[2]Jacobs,Joachim:Kontra Valenz.Trier:Wissenschaftlicher Verlag.(Fokus12),1994.
[3]Klenk,Ursula:Generative Syntax.Tübingen:Gunter Narr Verlag,2003.
[4]Leiss,Elisabeth:Die Verbalkategorien des Deutschen.Berlin:de Gruyter,1992.
[5]唐进伦著.德语语法重点与难点.外研社.
[6]蔡幼生,江燮松编著.新编德语语法.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