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应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

2012-04-29 00:44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2年44期
关键词:征地现代农业泰国

农民应获得更多土地增值收益

本刊讯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将“改革征地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舆论认为,这预示着中央将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农民利益,解决农村目前上访量最集中的土地问题。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售卖。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农民却无法公平地分享。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合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使他们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

村委会成员离任须受经济审计

本刊讯近日,民政部网站公布由中纪委、中组部和民政部等12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设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是《意见》的亮点之一。村委监督机构成员由民主推选3至5人,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以及村集体财产的管理、处置;村委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为规范村委会的廉洁,《意见》要求,有财务审批权,或参与村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都要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乡级政府组织实施。村民如有异议,1/5以上村民联名,也可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再审。

明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69.3亿元

本刊讯为提高地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中央财政提前下达2013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指标69.3亿元。

财政部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管理模式,将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完全赋予地方,由各地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扶持的主导产业和支持的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拨付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81亿元。

2012/13年度泰国大米出口将增至800万吨

本刊讯据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服务中心发布的参赞报告显示,2012/13年度泰国大米出口量将从上个年度的650万吨增至800万吨,因为政府将发放大米储备。目前政府的大米储备约为1200万吨。参赞报告称,政府将会加快陈米销售步伐,腾出更多的贮存空间。维持2011/12年度泰国大米出口数据不变,仍为650万吨,不过比泰国外贸部的预测730万吨低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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