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人的眼睛

2012-04-29 00:44张让
台港文学选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旅人旅行

张让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真实,这种真实只能以生活之眼捕捉,而不能以旅人之眼观看。

我们在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后,开始熟悉这地方的季节草木、情事脉动。我们在这地方之内,以居民视而不见觉而不感的无谓切入其中,体会周围的一切,因为是局内人,生活在常规中老旧而安心。走过每天走过的街道,进出每天进出的建筑,所有细节在熟悉中泯灭,不能描述那个招牌的颜色,弄不清楚巷子里有几盏路灯,但是那气氛、节奏、味道、声音等等,以总体留在我们的印象里。我们在印象的混沌中摸索,这感觉是熟悉到再不能熟悉,准确到再不能准确。我们是这印象的一部分,我们知道,不需要去寻找,去看。

当一个旅人远道寻访一个地方,看见的是什么?到纽约看见帝国大厦、自由女神、第五街、百老汇,到巴黎看见凯旋门、卢浮宫、艾菲尔铁塔、皇家歌剧院、塞纳河。这些名胜古迹一一看在眼里,甚至背诵它们的历史掌故,仿佛比当地居民知道更多重要细节。然而正是这种仿佛知道,使旅人的看见停留在表面。这是局外人的看,不能在几天之内吸取属于一个地方的精神,以当地的山水人文为自己的血肉素质、风格性情,充其量只能是眼睛的看。也许所见不是虚假,然而隔了一层,见皮不见神。

许多作家写他们居住的地方,以心灵之眼捕捉真实。乔伊斯的都柏林、怀特的纽约、卡缪的阿尔及尔、白先勇的台北、张爱玲的上海。他们写的不是外在的音容笑貌,而是里面的动荡哀乐。

我现在既然近居纽约,文学中对纽约的描述便比以前切身得多。美国作家约翰其佛(John Cheever)在日记里写纽约“似乎制造需要年轻的健康和精力的自我中心主义,而当年轻的健康和精力不再时,以伪装来代替……似乎预兆深渊,你不时听见沉落的人的声音,看见他们的脸孔。”今年才过世的哈洛布洛基(Harold Brodkey),在临终前一篇散文里有类似的描写:“这城市(纽约)的邀请的麻烦是你知道你可能撑不过去;在你做任何有趣的事之前,你可能溺死,可能跌下火车,不管你喜欢哪个隐喻。”是的,熟悉纽约你便可以感觉到,那使这城市迷人的繁华正是背后致命的冷酷。高楼插天,你必须同时记得它投影的长度。

王安忆的《长恨歌》承张爱玲余绪,试图以史笔写下一个上海女人的爱恨,可惜脆弱的故事本身承载不起这样大的野心。但是她描写上海的许多片段,大笔纵横而深入骨髓,是只有长住其中的人才写得出来,观光绝对看不到的神貌。

譬如写上海弄堂:“是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它们有时是那样,有时是这样,莫衷一是的模样。其实它们是万变不离其宗,形变神不变的,它们倒过来倒过去最终说的还是那一桩事,千人千面,又万众一心的。”

“上海弄堂的感动来自于最为日常的情景,这感动不是云水激荡的,而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这是有烟火人气的感动。那一条条一排排的里巷,流动着一些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东西……”

“鸽群飞翔时,望着波涛连天的弄堂的屋瓦,心是一刺刺的疼痛。太阳是从屋顶上喷薄而出,坎坎坷坷的,光是打折的光。这是由无数细沙集合而成的壮观,是由无数耐心集合而成的巨大的力。”

有时虽嫌感情过于夸张,但是以地理写心理,由房屋巷弄而至爱恨起落,从格局捕捉一个城市的灵魂,手笔的壮观在当代文学中少见。

我要以一个居民的身份认识所到的地方,知道那里的山水节气,了解在那个环境生活的甘苦。我想要捕捉属于每个地方的特质,也许是天空的颜色、城镇的格局,或者是居民的口音。我想要在出发前便略有所知,到时能够看见内在生命的肌理,而不是游客一味寻乐的平面。

我不喜欢一般所谓的观光,然而还不到痛恨的程度。六年前到法国旅行,在巴黎街上奔走找寻名胜,好像被谁逼着一站一站往前赶,突然醒悟这样观光庸俗而又荒谬。为什么总是要跟别人的脚步走?为什么凡事必得一窝蜂?最重要的,为什么旅行?旅行的意义在哪里?我不要看大家都看、“非看不可”的东西。我要看我想看喜欢看的东西,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步调。“旅行本身是个自相矛盾的概念。旅行是为了看,但是看的是别人告诉你看的东西,结果看到别人看的东西,自己什么都没看到。”我在那时的札记中这样写。

我对巴黎最好的回忆不是到了卢浮宫、凯旋门、圣母院、香榭丽舍大道,而是倚在小旅馆房间窗上看街景,或在菜市场上买甜而多汁的血橘,或只是走过街道,看擦身而过的行人,浏览两旁古老建筑,听不同角落的市声,吸取属于巴黎的情调、节奏和色泽。

我喜欢慢慢走过陌生的城镇,给自己充足的时间领略新的空间,让自己浸透那里的气息。我理想中的旅行是慢的,是体会而不是观光。

意外读到大陆作家张承志在《如画的旅程》里说:“彻底蔑视老外的旅行。”我对他的激烈十分惊讶。他的解释是:“真正有美的有意味的长旅中,应该有艰苦,有饥饿和干渴、褴褛和盘缠罄尽。路线应是底层民众的活动线,旅人的方向应当同他们谋生的方式一样。”

有时幻想以一种极端素朴的方式旅行,扛一个背包、走路、骑脚踏车或搭便车,住廉价的旅馆,吃粗简的食物。不为强调贫穷和受苦的优越,而是为回避过度舒适带来的隔阂甚至虚伪。我考虑的是一个旅人怎样能看到真实的问题,不关系道德、宗教和任何理论教条。

在法国巴尚松时,我们在朋友古老拥挤的小公寓中过了两晚,随他们走过巴尚松的街道和公园,见到他们友善亲切的朋友。短短三天里,我们分享他们简单略微拮据的生活方式,多少体会到那个城市。因为他们,我们不只是纯粹的旅客。在巴黎,我记得小旅馆的早餐,在厨房边的小房间里,几张小桌子,女侍从隔壁端咖啡、热牛奶和新鲜的长面包来,简单家常,没有任何豪华的地方。一天我剪完指甲倚在旅馆房间窗上,看对面楼里的工人做工和小学生上课,不小心指甲刀掉下去,落在行人道上,一对男女刚好走过。出乎我意料之外,她捡了起来,看看没有瑕疵便收进口袋里。我无意中看见巴黎人的实际,好像忽然窥见光亮的窗里普通的家具,不禁微笑。我们没有钱每天吃法国菜,走过一条又一条街找勉强吃得起的小餐厅,小心看门口贴的菜单价钱。尝试的第一家餐馆就在旅馆附近,很小,大概不到十张桌子。我们进去时还没有完全开张,老板让我们坐下,继续在餐厅和厨房间忙碌。我们点了菜,从座位可以听见厨房里讲话做菜的声音。我不记得主菜,只记得白嫩的猪头皮切得细薄,用红葱头煎的马铃薯从没有的好吃。在巴黎的穷酸,变成最宝贵、最接近真实的回忆,因为接近我们平常的生活。

而张承志的出发点不同。他所谓“有意味的长旅”涉及旅行意义的哲学命题,已经不单是旅游的问题。他是穆斯林,对人生、社会的理想抱持批判刻苦的精神。我尊敬他绝对的人生美学,理解他对旅游的要求,但不能认同他对旅游的定义。我以为一个地方的真实在于一般大众所代表的常态,而不在底层民众和格外的艰苦。我固然不齿上流阶级的豪华旅行,却一样反对刻意褴褛的作态。旅行和生活一样,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只是顺自己的本性。在游客和平常的自己间,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过渡。

我喜欢旅行。或者说,需要旅行。经常便会有坐立不安的情绪,觉得应该走了。不管到哪里,总之拔脚离开这里就对了。而我很清楚问题只在“这里”和“那里”,是欲挣脱时空的企图,是打破现实的渴望。而所谓现实,是四面八方,物质和心灵无法超越的局限。我不谈时光旅行或永恒,我只谈一点叛逆的自由: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有的日子,气温和阳光正好,和小筝坐在后院,面对一小片树林和草地,看顶上的天空、在树林间飞掠的小鸟,听虫鸣和鸟叫,感觉微风拂过肌肤,一边读书,一边和小筝说话,那种从生活和时间走了出去的无重量感,恍惚便给我旅行的感觉。

旅行或不旅行,都使我思索旅行的意义。我想的是旅行的需要和目的:为什么旅行?

早先我已经决定人不可能在家里旅行,因为旅行必然的条件是离开。也就是,旅行追求的是空间的移动。更进一步说,以空间的变化换取时空的扩张和延长。因此人不可能旅行而不离家,正如不可能既站着又坐着。然而这时我发现旅行与其说是时空的移动,不如说是心境的变动。旅行无论怎样匆忙紧张,因为是自愿而不是被迫,它的快乐来自这种必然的轻松之感。而这种卸去压力的轻松之感,不过是情绪的一种变化,有时只在一念之间,和距离无关。换句话说,旅行终极的意义不过是一种心境。读书、看电影、散步的平常愉悦,无非也就是精神上的旅行。而这种精神旅行的极致便是诗,所以法国诗人保罗·瓦雷里(Paul Vallery)说:“诗必然是心灵的假期。”像我坐在后院,心神透明如大气,时空已经不重要。而实际的旅行,往往不超越坐在自己后院的兴致,只是一场乏味徒劳的过程。

我心目中的旅行不包括艰苦困挣,重要的在于某种时空的转换、心理上的更新。像一种人为的、精神的季节。

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走过陌生的街道,以平常没有的雍容和优闲,不急着到哪里去,只为了“在”——现在、这里。旅行的荒谬和惊喜在于我们必须千里跋涉以换取“在”的心境,必须到一个遥远陌生的地方以实现生命在现实中失落或从来欠缺的气象:一种美,一种境界,或竟只是短暂放纵的奢侈、童年的召唤。

回到张承志的问题:为什么旅行必须艰苦?生活本身不够艰苦吗?需要再刻意去寻求艰苦?旅行消极的意义在于逃避现实,走离生活常规小事休息,像下课十分钟。积极的意义是在山川或人文之美中,寻求知识和感动。旅行是由每天的现实中转过一个弯,气定神闲,从另一个角度回视。如果可能,我们也愿意越出自己,隔一段距离遥遥对看。然则,我们必须通过旅行证明什么吗?证明自己不会被艰苦、贫穷打倒?证明自己是生命中的强者,可以死而不可以打败?还是必须在旅行中寻找某种终极的意义,譬如我是谁?

如果同意旅行的本质是放下重量,为什么要给它加上那么沉重的负担?我们的真相、生命的意义或无意义,在日常生活中已经表露无遗,何须刻意去寻找?(又怎么知道当人刻意去寻找时,找到的是真的?)除非旅行不过是另一种生活,必须负担生活等量的忧患。除非旅行不是度假,而是生活的另一种进入。如同犹太哲学家马丁·布柏(MartinBubor)所说:“宗教是一种形式的进入。”

不管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旅行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许多人在度假时,匆匆赶到目的地,在一番精疲力尽的旅游之后,又匆匆赶回来。我不喜欢这样的旅行,却不免落入这样的旅行,正如旅客最讨厌看到别的游客,自己却不免是游客。

也许我在赞扬张承志书中表达的刚劲节操的同时,恰正落入他所鄙视的那种“老外”典型。而我同意他,在某个程度上,我也鄙视自己所代表的“族类”:胆小温吞的中产阶级。他在《汉家寨》里写的“八面十方数百里内只有我一个单骑……在那种过于雄大磅礴的苍凉自然之中,我觉得自己渺小得连悲哀都是徒劳”,给我文字和道德的震动。我想要看到他看到的,不管是山水荒凉还是人文繁华之中,我想要看见背后,那真正使世界美丑的东西:生命的基本元素。

旅行回来,我总问自己这个问题:看到什么?为了看到特地做给旅人看的庸俗而失望,而生气,然后尝试在浮面印象中,萃取背后一些朴直无华的东西,譬如那些和观光客无关的住宅区,或雄伟大道以外,不引人注意的斑驳边墙、破落小街。旅人的眼睛要求新奇,要求戏剧,要求娱乐,日常生活里所没有的种种。而我,我要来自真实的感动。我要历史,要生命承受时间的重量和力量,要视觉和超越视觉的美感。然后,我要在所有的拔起和跌落、苍凉和辉煌中哑口无言——不再是旅人,而是进入了时间,成为那个地方的一部分。

(选自台湾天下远见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天下散文选》)

·本辑责编杨际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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