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安玉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利用高科技手段,大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形成前所未有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高压态势。
今年是郴州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第三年,从实施效果来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影响深远,成效明显,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
土地违法类型多样成因复杂
经核查,截至2011年底,目前全市共有违法用地241宗,总面积3043.2亩,其中涉及耕地面积1124.6亩。
按违法用地类型划分:未报即用的220宗,边报边用的18宗,未供即用的3宗。
按违法用地项目类型来划分:一些比重较大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各类个体办厂(如铸造厂、冶炼厂、砖厂、鞭炮厂等)及一些煤场、沙场等违法用地166宗,占总宗地数的68.88%,占地面积1133.6亩,占总面积的37.25%,其中涉及耕地面积167.8亩,占总涉及耕地面积的14.92%;道路桥梁工程违法用地9宗,占总宗地数的3.73%,占地面积1113.4亩,占总面积的36.59%,其中涉及耕地面积817.6亩,占总涉及耕地面积的72.7%。
由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郴州市违法用地类型多样,其中:各类个体办厂不仅数量多,而且占用面积比重大,这些厂房大多为简易厂棚和房屋,设备设施简陋,工艺技术粗糙,有些为高能耗、高污染产业;道路桥梁工程违法用地虽然宗地数不多,但由于线路长、跨度大,占地面积大,特别是占用耕地面积大,占了全部违法涉耕面积的72.7%。另外,各种违法用地类型在空间分布上并不均匀,呈现地域差异。如:鞭炮厂、引线厂违法用地大多分布在宜章县,全县93宗违法用地中,鞭炮厂、引线厂就有76宗;而铸造厂主要分布在嘉禾县,44宗违法用地中,有21宗为铸造厂。
造成土地违法的四个原因
郴州市违法用地类型多样,成因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土地供求矛盾突出,国土资源管理陷入“两难”局面。年度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十分紧张,不能满足地方经济正常发展的需要,导致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2.依法用地意识淡薄,一些地方过分依赖“土地财政”维持支出,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默认违法行为的发生;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对一些传统支柱产业不能正确引导规范,放任自流;一些地方对一些基础设施、招商引资等项目用地总想大干快上、早见成效,在项目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允许其先行动工;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抱有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
3.用地审批周期过长,用地审批程序复杂,一宗项目用地手续,从立项开始到最后完成审批,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半载。而一些项目又确实必须尽快动工,抢抓工期,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便采取边报边用的方式,造成违法。
4.采矿造成土地违法,非法采矿行为往往伴发土地违法行为,滥采滥挖之后,地表植物被破坏,满目疮痍。即使是合法矿山,由于长期以来,许多矿山企业在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后,并没有要求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因此,在卫片照到之后,给执法部门如何认定处理带来困惑。
卫片执法的问题与困难
执法难是卫片执法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
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要求高,所有违法行为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查处整改到位。面对如此繁重的工作,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往往感到任务艰巨,力量不足。在执法过程中,违法案件处理并非一蹴而就,一些执法的难题依然困扰执法人员,影响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程,如:调查取证难,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当事人往往不配合,由于取证难以到位,给案件定性处理带来困难;执行到位难,如对农民未经批准建住宅,法律上规定只能拆除,而实际上很难办,往往感到拆之可惜,留之不妥,想拆也难,群众工作十分难做,极易引发社会矛盾,执行难以到位;非法采矿日常监管难,往往在政府集中整治的时候,违法当事人逃之夭夭,以致无法确认违法主体,给案件处理带来困难;另外法律未授予国土资源执法部门强制执行权,必须借助司法力量来执行,在移送过程中,由于法律赋予了被执行人复议和申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被执行人救济途径时效未到之前,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导致一些案件的移送超出规定的查处整改时限。
第二个是关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方式及问责考核方式问题。国土资源部规定,对于违法用地已组织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仍作为违法用地统计,但在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不予计入。基层对此规定存有异议。在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努力下,违法用地经过整改查处并依法补办完善农转用手续,其性质已从违法转为合法状态,照理应不计入分子,而应计入分母,此计算方式有利于提高地方查处整改工作的积极性。然而,按照国土资源部规定方式计算,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下降效果不明显,基层均对这种计算方式感到困惑。另外,问责考核方式单从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一个角度来衡量,有失偏颇,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地方执法工作的全貌,应该制定更科学的考核体系。
此外就是有关土地复耕复绿标准的问题。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其中一项重要的整改措施就是拆除复耕复绿,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整改时间紧,图斑数量多,若复耕、复绿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实施,则标准太高,很难到位,而要做到何种程度才算合格,又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验收标准,这就导致一些地方随便应付了事。二是对于公路、铁路等线路工程用地,其特点是工程施工线路长、跨度大,取土、填土、弃土等是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内容。在用地审批过程中,虽然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落实了复耕、复绿措施和责任,但在工程未完工前就要求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很难实施,与卫片执法检查要求的整改时间产生冲突。
(作者系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执法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