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之争: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

2012-04-29 21:07李彤
商界 2012年5期
关键词:经营性资产政府

李彤

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

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就是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由此,政府的经济活动应严格限于以下五个方面: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国民经济。《大学》中说:“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可见,治国理念是古今相通的,先哲所论的“义”就是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比如,民众教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水利和道路设施等。而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创造好的政治经济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政府以税收为收入来源,经济繁荣、税款增加又使政府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佳的服务,形成良性的循环。

正因为此,当下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为补充的思路需要更正。主导体现在垄断性行业,理由是这些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的经济命脉,需由政府直接控制。果真如此,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就应当以国计民生为己任,而不是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然而实际情况刚好相反:电力、通信、石油等行业的暴利不仅损害了国民的利益,而且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国有石油公司“狂赚”几百亿元,丝毫没有缓解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反而火上浇油。

另一方面,尽管这些行业为国家上缴了大量利税,但这只是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是与民争利的结果,是以损害宏观经济为代价的,为全社会树立了唯利是图的榜样。孟子说:“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难道不振聋发聩吗?

不仅如此,社会内的经济活动是相互关联无法割裂的。被定位为补充的民营经济在夹縫中难以获得公平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环境。比如民营煤炭运输企业想做大做强就要有成本控制能力、要寻求与大的供应商和用户建立固定合作关系。但大煤矿是国有的、电厂是国有的、高速公路是国有的、加油站也是国有的。如果一个人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无能为力,还谈什么上进心、积极性?

反之,国退民进并不令人恐惧。盖茨也好、李嘉诚也罢,他们真正的资产是经营性的,产权对他们来说是资源的支配调度权。天才的经营者可调动数亿资产、上万员工高效地运转,资产在他们手中多多益善。如果经营规模超过经营者的能力,资产的边际产出就会下降,企业扩张就会受阻甚至走下坡路。另外,民营企业取得国有资产的控制权是有代价和风险的,其后还需进一步动用资源以提升收购对象的业绩。有的国有企业表面很好,而实际上潜在问题很多。就我们所知,民企改制成功和败走麦城的案例都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富人是承担了风险、付出了辛劳、用自己的才能和勤奋为社会理财,他们应当被社会接受而不是被妖魔化。

不可否认,在国退民进的转换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利用制度缺陷而一夜致富。我认为两害相权后者为轻,因为我们可从两方面设置纠错补偿机制:首先,警惕贫富差距加大对社会底层的影响,采取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其次,以健全的法制纠正国企改制中的投机行为、补救改革中的不公平现象及其后续影响,化解贫富差别加剧带来矛盾的恶果。比如采取扎紧篱笆不让资产外流、严格执行资产实名制、严厉稽查所得税、堵塞职务侵占、开征高额遗产税等措施。

总之,亿万富豪消费掉的只是其资产的一小部分,他们的财富主要是经营性资产。而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不过是资源的调配权,不论动机如何,其所有者不过是用自己的才智和辛劳为社会理财创富。

中国最大的危险是不改革,而不是改革中的不公平和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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