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洋
“裸考”是当前非常流行的词语,其大概有几个含义:完全没有准备或没有做充分准备就参加考试和没有各种加分而参加考试。本文所要探讨的“裸考”是指参加考试的人完全没有准备或没有做充分准备就参加考试的情况。据相关调查,“裸考”现象存在于各种考试中,既包括学校内部设置的关于各种课程的学业考查类考试,也包括学校外部的考试,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会计考试、计算机考试、GRE考试、托福考试、各种应聘考试及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等。由于“裸考”已经不再是由个体实施的个别现象,而是转变为由群体实施的普遍现象,其自然就会吸引相当的关注度,从而引起相关人士探讨和研究的兴趣。正是在这种探究动机的驱使下,一些探究者经分析得出结论,认为“裸考”现象出现的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①对自己的实力充满信心;②增长见识、以利再战的心理;③当前的高就业压力;④侥幸、碰运气的心理;⑤缺乏自制、懒惰;⑥跟风从众心理等。通过对以上原因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除了就业压力这个因素是来自社会的原因之外,其他原因多来自参加考试的个体自身。从目前对“裸考”现象的解读来看,一些研究者把参加考试的个体当成一个孤立的、与周围环境和他人没有任何联系的对象,割裂而片面地解读参加考试的个体所实施的选择和采取的行动。对以上关于“裸考”原因的解读和分析,笔者更愿意把其看作是表象层次的,也就是说这些解释并没有触及引起“裸考”现象的深层本质。
一个人的成长大致要经历三个重要阶段:家庭阶段、学校阶段和社会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单个个体受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或主动或被动、或有选择或无选择地接受这些影响,并将其内化为个体的价值体系,以此作为指导其作出选择和采取行动的准则,这个价值体系就是解释个体显性行为现象的根本原因。因此,笔者对“裸考”现象的解读是:参加考试的个体受到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经过个体对这些影响或主动或被动、或有选择或无选择的内化过程,形成了一个指导其作出选择和采取行动的价值体系,而这个价值体系正确与否就是是否产生“裸考”现象的根本原因。“裸考”现象的出现只不过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共同作用于参考个体,并通过参考个体表现出来罢了,其不应该只是由参考个体来承担全部责任。本文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来论述这个观点。
家庭
大多数人一出生首先接触到的社会基本单位就是家庭,这就意味着我们要最先受到来自家庭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个体在没有正式进入学校和社会之前,对其影响最大的主体就是父母。更具体地讲,就是父母所持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会对其子女相应部分的形成在最初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父母所持有的价值体系会最初甚至是最终影响到其子女价值体系的形成,也就是说这个影响可能是一时的,也可能是终生的。价值体系通常由一系列具体的价值观组成,包括生活观、学习观、教育观、挫折观、爱情观、婚姻观、生命观、父母观、朋友观、金钱观、工作观等。如果父母所持的价值体系是正确或者是合乎社会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并且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促进作用,那么这个价值体系就会对其子女价值体系的形成产生正面积极的影响,为其子女正确价值体系的塑造打下最初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基础;如果父母所持的价值体系是不正确甚或是反社会的,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并带有强烈功利色彩的,那么其子女的价值体系多半会受到负面的消极影响,同样也会为其子女不正确的价值体系打下最初甚至是决定性的基础。因此,父母的价值体系对其子女价值体系的形成有非常重要之作用,这种作用可能是积极正面的,也可能是消极负面的。
学校
学校作为实现教育的最主要最具体的形式之一,其所实施的教育对人的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常情况下,大多数人一离开家庭,接着进入的就是学校,其大致要经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经历这三个阶段,但至少会经历其中的某几个阶段。既然学校教育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必须经历的阶段,那么其重要地位就决定了其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不可否认的是,从新中国成立到现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在培养人才、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促进国家各方面建设中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从一系列教育改革的实施中及大政方针的制定中,我们也可以看见其指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实施这些教育改革和大政方针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跑偏”的现象。当然,对这种“跑偏”现象的解读也有很多,如认为体制机制出了问题、选拔标准单一等,而这些也确实是客观存在并影响教育实施者作出判断和决策的因素。但笔者认为,要想解决学校教育“跑偏”的问题,教育实施者要做的首先是使教育回归其本身应有之义,即培养人、引导人和塑造人,其应该为人类的幸福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作出贡献。其次要做的就是要以平衡的观点来实施教育:既注重外在科学文化素质的传授,也注重内在人文素养的塑造;既注重技能的训练,也注重理想信念的树立;既关注对外在世界的解读,也注重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关怀。最后是教育实施者在立足现有实际的基础上,应尽最大努力真正将教育应有之义和实施平衡教育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和行动中,让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从而也让社会和人类从中受益。只有平衡的教育,才能培养出平衡、客观、理性的人,而这种平衡、客观和理性才是我们克服内心躁动不安和无止私欲的真正利器。由此,平衡的教育会培养出平衡、客观、理性的人;反之,“跑偏”的教育会培养出“跑偏”的人。
社会
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学校里,人并不是脱离这个社会而存在,而是一直生活在其中,尽管处于这两个阶段的人与社会接触的频率和强度与完全脱离这两个阶段的人相比会有程度上的差异,但由于科技的发展和新媒介的出现,实际上已经导致了处于这两个阶段的人缩短了接触社会的时间和空间。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东西都会对我们的感官和内心产生极大的影响和作用力。社会现实对个体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正面的和负面的。而社会现实的反映往往是以社会事件和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形式呈现出来。社会事件,如三聚氰胺奶粉、染色馒头等事件反映的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社会现实;“李刚事件”引发的“拼爹”现象反映的是社会关系的现实;“小悦悦事件”反映的是社会道德滑坡的现实;“求爱不成的毁容事件”反映了相关教育缺失的现实等。而在社会主流价值观中,应然和实然之争即标准答案和实际答案之争一直在持续。如金钱观,标准的答案应该是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实际的答案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如择偶观,标准的答案是人品、感情最重要,但实际的答案是房子、车子同样重要;如择业观,标准答案是国家需要、专业对口、个人兴趣和追求等优先,但实际答案是稳定、身份、地位、收入等才是决定因素。在现实的生活中,促使人们作出判断和决定所依据的标准往往就是实际的答案,而不是标准答案。那么这个实际的答案是如何产生的呢?简单地回答是社会的现实让人们得出了这样的答案,是在人们并没有平衡而理性地看待社会现实的情况下得出的。这也就造成和解释了现在许多“正常而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社会主流价值观的正确形成并深入人心得到广泛认同之路还很漫长,需要社会给予那些践行标准答案的人以更多的尊重和承认,从而形成正效应,吸引和鼓励更多的人以标准答案作为其作出判断和决定的依据。由此可见,社会现实对个体的影响同样很大,并且这个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
参考个体
如果说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是外因的话,那么参考个体对这些影响的处理能力就是内因。这种处理能力就是自觉反思的能力。处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重影响之下的个体,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参考个体在这三重影响之下,其本身具备自觉反思能力,可以有选择地、主动地处理这些影响,剥离消极的、负面的影响,那么其作出“裸考”决定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至少不会形成一种现象。另一种就是参考个体在三重影响之下,其本身不具备自觉反思的能力,没有选择地、被动地接受这些影响,没有剥离消极的、负面的影响,那么其作出“裸考”决定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也极易形成为一种现象。现实的情况是,“裸考”确实已经成为一种现象,这就说明参考个体在没有对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作任何处理或者仅作简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地将这三重影响通过“裸考”这种行为呈现出来。由此可见,自觉反思的能力对于人来讲是多么的重要。而这种能力的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家庭和学校的教育与引导;参考个体自身的自觉性高低。家庭和学校教育应该为人的自觉和反思能力的形成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和播下希望的种子,而要想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家庭和学校对个体进行有意识的引导和培养,使个体养成从不同高度、不同角度、全面地看问题的方法和思维的习惯。参考个体也应不断提高自己的自觉和反思能力,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性思维能力和批判精神,这样就会避免被同化或异化,以一种更加独立、冷静、理性的姿态看待各种扑面而来的思潮和影响。
综上所述,“裸考”现象的出现是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陷和不足,造成所培养的人不具备自觉反思的能力,引起其对来自社会现实的事件和主流价值观的浅读和误读,放大了社会现实的负面影响,没有将理想和信念上升到信仰的高度从而生发出由内而外的敬畏和遵行,致使其作出“裸考”的行为选择。因此,应该由家庭、学校、社会及参考个体共同来承担“裸考”现象出现的责任,而不是只由参考个体独自来承担。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关系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对身在其中的人给予更多正面、积极的引导和培育,特别是要使培养的人具备自觉反思的能力,因为这种能力对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增进人类幸福是十分必需的。我们应该重视“裸考”现象的出现,因为其已经成为一个群体的共同选择,所以,需要从根源上探寻解决之道。
[责任编辑:蔡桂兰 实习编辑:祖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