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学报是一个传播学术思想和成果的重要阵地,每天接收着大量来自全国各地以及海外学者的投稿。在这些稿件中,有的选题新颖、论述得体;有的思路清晰、观点独特;也有的东拉西扯、逻辑紊乱或者空洞无物、不得要领,其文章的质量水平呈现出异常多样的情况。笔者在《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审稿工作中对当前的音乐学论文写作问题颇有感触,故仅以此为个案,谈及几点有关音乐学论文写作方面的问题,以期与同行和专家学者们共同探讨。
首先谈一下几类常见的论文类型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综述类。综述是一种学术研究的起点,是了解不同学科领域研究现状并对其进行综合审视和评价,以推进该领域研究深度和广度的一种学术必经之路。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可能从综述开始进入自己的研究。因此,综述类的论文既是一种学习阶段的重要过程的反映,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学术价值,具有发表的意义。然而笔者发现大多数综述类论文的投稿首先最容易出现的一个缺陷就是简单地罗列文献,而没有一定的解读和评价。这种罗列再多再详尽也仅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只有资料收集的作用,作为发表论文来说其价值相对欠缺,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则需要对文献进行一定的归纳和总结;因此,对文献进行解读是综述类论文必需的要求。解读即是指对文献进行一定的理论概括、分析、归纳和比较;同时,解读也存在一定的取舍和选择,需要以最能突出该研究的核心观点入手进行剖析,才能较准确地驾驭文献并发现问题。对于这一点,不少投稿都做得不太理想。再次,有价值的综述更需要有适当的文章组织结构方面的构思,或者以某一类问题为核心来考察,或者以某一种特征为线索来分析,从而较为集中地反映某一类论题的研究现状,避免写成“流水账”。最后,综述需要具有一定的学术前沿视野,要求把研究对象放在一个较宽泛的理论背景中进行考察,而这种视野建立在研究者对国内外大量文献进行阅读的基础上,需要较高的语言水平和学术修养。必须指出,虽然大量的已有研究成果奠定了综述的客观性基础,但是因作者个人的兴趣和眼光的不同所体现出来的主观性依然是难以避免的,故在这种意义上,综述必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并不会因此而削弱综述的学术价值。所以,一篇有价值的综述应该是一种具有学术前沿眼光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值得指出的是,综述还可以简明扼要地放在各类论文的开始部分作为对所论问题的学术背景的交待,成为研究性论文的重要标志。
第二,作品分析类。作品分析是投稿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论文类型。这一类论文通过对作品的结构、技法、构思、表现等各种因素的详细剖析,展现其作品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并为创作提供一定的借鉴,为欣赏提供一定的指导,为表演提供一定的依据。然而,在这类论文中最常见的不足之处有两点:一是“为分析而分析”;二是“从头到尾”分析。首先,对“为分析而分析”不能全盘否定,毫无疑问,音乐分析是从很技术性的工作开始的,应该从作曲技法上,特别是音乐组织结构和发展逻辑上对作品进行详细地研究,大多数经过专业音乐训练的研究者都能掌握较好的分析方法,比较清楚地展现作品的创作特色。然而,分析完了之后呢?很多人止步于此。不知道为什么要分析,没有思考过分析的目的,或者说对分析的意义认识不足,基本上没有结论或者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总结和提炼,来阐述如此分析的意义。因此,呈现出的是合格的分析作业,而不是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其次,分析也需要归纳总结。由于缺乏对所分析的作品特色的总结和提炼,因此常规方式的分析一般都是从作品的开始分析到结束,这使得分析有些死气沉沉。而好的分析应该更多地以几个重要的创作特色或者以某个突出的特征及其表现方式入手进行归纳和总结。再次,具有历史感的分析是提升分析价值的一种有效视域。其实,仅就某一部作品而分析该部作品是缺乏价值的,因为任何一种作曲手法都有其历史的演变和发展,即继承与创新。因此,保持一种历史的眼光,把思路放得更宽一些去拟定研究课题是必要的,即研究者应该在选题上就努力培养一种探索某种作曲手法在不同作曲家作品中的运用情况的意识,从而去历史地把握创作手法的演变和发展。最后,分析应该为表演提供一定的参考,研究者应该重视从表演的角度对作品进行适当的解读和诠释,全面地反映作品的价值。
第三、学位论文类。学位论文是研究者针对某一个专题进行的较长期且深入细致研究之后的成果。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作为论文发表时均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写。而这类论文作者在投稿时通常容易采取截取某一章节直接投稿的方式,从而出现了许多片段性的研究个案。这主要是因为学位论文的组织结构较大,建构篇幅较长,从研究目的到结论通常具有一定的系统性逻辑,各个章节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而直接截取出一个章节发表就会造成前后因果关系不清的突兀感。改写时首先应该简明扼要地交代研究的背景和已有成果,在此基础上再进入论题;其次,对原先论文的章节需要进行语言重组,因为做学位论文时一般对理论的阐述都有详细的说明和例证,而作为单篇论文发表时则需要大量的精简;再次,学位论文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对于针对一个问题的多方面论述,改写时通常应该对各个章节的核心观点和论述进行“提取”而非“截取”;对于针对某类问题所涉及的多个问题的分章节论述,则最好是选取问题的最重要的方面进行重点改写,再简明扼要地概括其他相关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篇幅上发表论文一般不允许学位论文的规模,而又为了保证主题的集中;最后,针对其采用了多个例证证明某个问题的学位论文,则最好选取最能说明主题的例证。总之,实际情况可能更多,但是“去粗取精”是必然的,且任何取舍都必须从学位论文的整体出发进行恰当的调整、衔接甚至重写,而不能简单地拼接或粘贴;同时突出重点和亮点,集中主题以论述。
第四、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研究方面的论文投稿质量长期以来不太理想,这一方面是因为表演者大多很少做理论研究或学术研究,基本忙于教学和演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在论文写作方面受到的训练较少,就算有想法和感触也很难组织成像样的文字,更难说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了。偶有擅长于写作的表演者所写的论文也经常存在很多问题。首先,表演类论文很容易写成作品分析,即用大量笔墨分析作品。的确,作品分析是表演的基础,但是表演更应该关注技法的运用和艺术特色的处理,特别是一种技法的历史演变和现代演绎,从风格诠释的角度立意去解析技法和艺术之道。其次,为了提升表演的理论水平,不少研究者时常生搬硬套各种理论,比如现象学哲学、释义学美学和情感心理学等等通通运用上了,可是仔细读来要么就是感觉理论和实践完全是“两张皮”,要么就是泛泛而谈,空洞且缺乏实际意义,或者人云亦云,不能抓住作品演绎的特色进行表现特征方面的深入分析。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表演者缺乏理论训练,虽然读过一些理论书籍,但是缺乏理论分析的方法和思路,并且对很多理论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其意思就开始运用。而要写出一篇高质量的表演类论文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需要找到一个较好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切入点,运用比较的方法分析技术与艺术处理上的细节。其实表演是异常丰富多彩的,其论述的角度可以很多样化,比如从乐器的技法沿革、演奏演唱的历史发展,以及不同的表演风格比较中都能谈出一些较有价值和深度的问题。
第五,音乐评论类。在音乐评论类文章中比较常见的是书评。书评的写作要求评价者具有犀利的洞察力、深入的分析能力和广博的理论知识。首先,评论者必须对所评价的对象有很深入的了解,对评价对象进行仔细地研读,在研读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写作特点和思路,突出新的研究方法或写作特色;其次,评论者应该对评价对象具有很全面的掌握,这不仅包括对书中提到的重要知识点或者理论进行一定的解读,同时,还要求对书中主要论及的理论现状颇为熟悉,能够在相关的学术背景中清楚地分析作者的成败得失,以突出该研究的价值和意义。也就是说,评论者必须具有该领域的一定研究广度和深度,能够对类似的研究现状有宏观的把握,才能在比较鉴别的基础上写出具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书评。而大多数书评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评论者缺乏对书中理论的理解,难以抓住最有特色的地方或者最重要的问题以评述,而是写成介绍性的内容摘要;同时,又因为缺乏学术视野,因而难以驾驭评价对象,而写成一般的读书笔记。另外,由书评引申出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各类音乐论文事实上都需要具有一定的评论性质,在学术研究中,批评本身应该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既然任何类型的研究都应该对研究对象的价值和意义进行深入思考,从而不得不对研究的问题进行一定的概括和评价,那么,适当的评论性就是各类论文应有的属性,这种评论性体现为一定的理论总结、评价甚至批判,是在比较中进行的学术判断。
其次,除了上述几类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写作问题之外,笔者认为,在各类音乐学论文写作中应该注意培养以下几种意识:
一是道德意识。这是决定一篇论文是否严谨和清晰的关键。道德意识就是指学术规范。研究者应该从根本上意识到自己所论述的问题和所采用的语言,到底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也就是说对于哪些是引用的,哪些是转述的,哪些是理解基础上改写的,研究者应该有非常清醒的认识,而不要模棱两可、含混处理。对于直接引用的务必详细标明出处;对于所涉及的比较重要的观点或提法,即使是间接引用或转述的,也应该标明出处。对于这个问题,很多研究者都并不重视,以致阅读起来难以分清哪些是已有的研究成果,哪些是运用他人的理论和语言,哪些是作者的创造。研究者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种区别,从而给出较为明确的表述。
二是问题意识。不管是研究人物还是事件,确定研究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分析,确定几个研究的方面是论文动笔之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或者说是一种展开论文结构的有效方法,对论文写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使作者有的放矢,明确研究的对象,避免笼统和泛化,很有步骤地写下去,同时也能使文章具有鲜明的理论特征。通常,从一个小问题去挖掘与此相关的问题或方面,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问题意识中又包括三种意识:历史意识、比较意识和价值意识。任何问题都有一定的历史成因和发展过程,对这种发展变化的探究不仅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的演变,而且使研究的问题变得具有参照性,有历史的依据,从而更具有说服力;任何问题都只有在与别的问题相比较中才能确立自身的意义。因此,写作过程中不仅应该多注意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成因、发展及变化,也要注意问题与问题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另外,正是因为问题的确立来自于问题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在写作之前,应该反复思考研究该问题的意义何在,在写作过程中,也时刻注意这种意义是否得到了充分的论证,这有助于在揭示问题的同时又跳出问题,思考问题并深化问题。
三是语言意识。语言表达的清晰流畅与否,不仅有学术规范上的原因,也有语言运用上的原因。有的论文读起来别扭,甚至有“翻译感”,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作者直接挪用外文文献,而在语言转换方面存在缺陷,用了并不理想的翻译语言而产生的,是存在与汉语和他国语言表述逻辑差异之间的一种转换的“不协调”;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作者对他人的理论理解不够深入和透彻所产生的语义含混,即读者看不明白所言何义。这两种类型共同表现为语言驾驭能力不足。因此,如果不是受制于思想逻辑本身的混乱或思路不清而造成的表述含糊的话,那么研究者确实应该加强自己在遣词造句方面的语言功底的修炼,不断提高自身用正确的语法、清晰的逻辑和恰当的文字来表达思想和意义的水平。
四是自省意识。自省来自于心态,心态决定着研究者的学术生命,也影响着学术质量和学术风气。而目前学术期刊审稿过程中的一个常见现象就是许多投稿都是作者为应急评职称而拼凑的,大多数这类作者的文章不仅在质量上难以得到保证,而且还表明时间紧迫,发表心切,反映出一种急于求成的心态。在论文与职称的关系问题上,一方面,职称是某种程度上对授予者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的认定和评价,是一个需要时间积累而水到渠成地形成研究成果的过程;另一方面,以论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学术研究成果应该是一种学术兴趣的反映和个人价值实现的方式,而不应该成为急于拼凑数量而获得某种资格的途径。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应该潜心钻研,用一种脚踏实地的态度对待论文写作,对待“成果”,此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当然,笔者在审稿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论文写作方面的问题还有很多,有的可能比较零散和缺乏代表性,在此没有一一列举,仅就感触最深之处略谈了几点想法,希望对音乐研究者特别是广大学生提高论文写作水平和投稿质量有所帮助,不当之处恳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高拂晓 中央音乐学院副研究员,《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
(责任编辑金兆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