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3月14日起,山东省枣庄市境内发生了多起疑似狼的野生动物咬人事件。截至3月19日,这些事件共造成2死5伤的人员伤亡,受害人最小的4岁,最大的62岁。继3月19日捕杀第一只狼后,23日,山东枣庄民警又捕获了一只“狼”,这引发了关于受保护野生动物伤人后是否该网开一面的争论。而被捕的第二只“狼”实为宠物狗哈士奇的疑云,让“狼患”风波持续发酵。当地官方称相关“是狼”“是狗”的认定都不是官方声音,而是民间自发鉴定的结论。枣庄市表示,目前正组织专家进行权威鉴定,结果将会尽快公布。疑似狼伤人事件吵得沸沸扬扬,被网友称为“疑似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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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狼”的出现不禁让人们想起了千年之前赵高“指鹿为马”的事件。作为政府部门,如果连狼与狗也分不清楚,岂不叫人笑掉大牙?而如果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不加以改正,为了面子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遮掩,便要贻笑大方了。其实个人也好,集体也罢,谁都会出错,错误的出现不可避免,但错误出现以后的态度却更值得人们关注。希望“疑似狼”的问题再也不会出现,也希望在面对错误的时候,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都能以一个正确的态度去对待。适用话题:知错就改,态度,黑白混淆,看问题的角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