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同空降形式的分类:
第一类可以分为中央的空降和地方的空降。原先的空降是从中央调往各地方的空降,慢慢地各省、市、县也在进行一些空降委派,随后一些系统的部门也开始对下进行空降了。
第二类是军队的空降,是军队干部到地方的空降。主要是50年代的“三线建设”。这类“空降”干部的素质比较高,到了基层就能发光发热,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引导力、执行力。
第三类可以分为单向的和双向的空降。干部的空降从最初的单向空降,即单向的“京官下调”,发展成现在的双向空降,即“京官下调”与所谓的“土官上调”并举。中组部在2010年的新空降政策,就提出了双向“任职”的要求。
第四类可以分为团体空降与个体空降,即成集团、成批次的干部空降和单个干部的空降。团体空降往往是统筹比较完备的,纳入中央、地方的建设总盘里面去考虑的空降,有“批次空降”和“集体空降”两种形式。而“单个空降”则是个别干部临时性地、自主性地、安排性地空降到地方或者基层去,这类空降往往较容易出现问题,被别有用心的人钻制度空子而去为自己谋私利的事情时有发生。
依照不同空降目的分类:
工作性质的空降。为了打开局面,加强组织力量或者为了解决某些具体问题等等进行的空降都属于比较常见的工作性质的空降。
扎根式空降。即干部空降下来就要扎根基层,实打实地工作,不指望短时间内的回归,甚至有长期扎根下去的可能。
查案式空降。主要是为了破除地方的利益结构而进行的空降,带有一定的短期色彩,因为此类空降的优势在短期内比较容易见效。
锻炼式的空降。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培养和锻炼一些缺乏基层经验的“三门”干部(出了家门进校门,出了校门进衙门)到基层去实地锻炼和成长。
“镀金”式空降。干部空降下来就是为了“镀金”,有职务上的履历,方便日后升迁晋级。这类“空降”干部往往善搞短期行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也会影响地方干部的工作作风。
占位式空降。个别地方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心而委派自己熟悉的人下去占位而安排的空降,等到将来某一时间出现好的时机或者职位空缺的机会时,再将空降干部调到“一把手”或者更重要的岗位上去。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 李永忠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