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泉的土地维权路

2012-04-29 00:44彭薪
经济 2012年7期
关键词:张家港张家港市龙泉

彭薪

2012年5月初,江苏龙泉汽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冷敏向《经济》杂志反映其企业遭受张家港市政府强拆和不公平对待等情况。接到反映后,记者前往江苏省张家港市对事情进行调查了解。

土地证批不下

公司建筑遭强拆

位于张家港市的江苏龙泉汽车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龙泉),其前身是成立于1989年的金港物资贸易部,1995年改组为张家港保税区龙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后来更名为江苏龙泉摩托车有限公司。

进入2000年,由于政府对摩托车的种种限制,江苏龙泉决定由摩托车行业转入汽车行业,故于当年依法向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土局、计委(发改委)申请并取得了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范庄村4组的土地(国有出让)使用权。

江苏龙泉建设汽车4S店,最初申请的是销售中心,后在实际规划图纸及所有审批手续中均为汽车4S店营业大楼。当初由于是洼地且垃圾乱堆,实际地块与道路落差达2.6米,初步丈量为11.304亩,因此批准征用土地11.304亩。范庄村从自身利益出发,强卖给江苏龙泉0.75亩土地,由江苏龙泉出资另行修筑水泥村道给范庄村。后经过江苏龙泉出资100余万元进行回填土之后,国土局重新丈量实际为9672.37平方米,合14.509亩。

按照《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土地部门应当按照当初规划审批的选址、立项和实际批准的规划用途,在工程建设完毕对土地进行验收与复检并确定土地性质。江苏龙泉一直是以建立销售中心立项选址,以汽车4S店营业大楼规划并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批准;从选址、规划、征地、立项、建设均和现状一致,进行了报批和核准,并最终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江苏龙泉向张家港市国土局申请建设后用地进行验收,并要求核发符合实际状况与面积的土地证。但张家港市国土局却只在工程建设前签发过一张临时土地证,且面积只有9.38亩(此证早已过期失效而被注销)。

江苏龙泉曾多次找到国土部门讨要说法,但国土部门以种种理由拒绝为江苏龙泉办理商业用地证。江苏龙泉多次向上级反映,中央巡视组也曾到张家港实地调查。据江苏龙泉反映,面对上级调查,当地政府以问题已经解决为由敷衍塞责。

江苏龙泉2000年的征地成本每亩17.3万元;且该地为洼地,实际加上土地回填平整每亩地实际成本近40万元;而当年张家港同类商业用地一般为每亩10万~15万元;工业用地每亩2万~5万元。江苏龙泉的负责人反映,他们所征土地的出让价格远远高于此行情。无论从选址、立项、规划、征地、建设批文和手续,都是按照商业性质办理的,包括配套设施费、水电费、房地税等均按照商业性质缴纳,实际建成的也是两个4S店,与申请规划没有任何变化。可是国土部门却不按法规验收,拒绝核发合法的土地证件。

江苏龙泉负责人说,先是2009年在江苏龙泉发展壮大时,张家港市城投公司以修建拓宽道路为名,欲强行无偿占用龙泉的部分停车场用地,后于2009年12月4日在没有任何执法文件的情况下,动用数百人和数十台大型机械对江苏龙泉的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毁灭性强拆,给江苏龙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相关部门至今没有说法

强拆事件发生后,江苏龙泉多次向省、市、中央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2010年5月,江苏省信访局受中央巡视组的委托,到江苏龙泉调查,并承诺帮助协调解决,但至今没有结果。

江苏龙泉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1月,张家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突发通知,对江苏龙泉地块进行储备。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可是,在其后两年半的时间里,江苏龙泉分别向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做了4次书面专题报告,并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述情况,均无结果。

江苏龙泉负责人说,在没有任何部门帮助解决困难的情况下,自2009年强拆至今近3年的时间里,江苏龙泉苦苦支撑,现已无力继续经营。先是2010年至今长达2年的税务检查,后是2011年11月1日被东风雪铁龙终止经销协议,2012年3月31日被东风日产停业整顿并将要终止经销协议,造成江苏龙泉亏损累累,员工流失,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据了解,江苏龙泉自2003年起主要经营品牌汽车4S店以来,由开始的40余人发展到最多160余人,招收员工主要以下岗工人为主。从那年起,江苏龙泉累计向国家上缴购置税近1亿元、增值税500万元;解决社会人员安置工作160余人,累计发放工资逾4000万元。同时,把一个脏乱差的低洼垃圾集散地改造成环境优美的4S店专营汽车城,为张家港卫生城、文明城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可是,张家港市有关部门于2011年12月拿出的拆迁补偿报告,是由张家港市正大价格评估事务所评估的,补偿金额仅为1300余万元,而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价值为2.5亿元以上。如此之大的反差,让江苏龙泉感到难以接受。

在记者的调查过程中,张家港市规划局、城市投资公司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一直不愿意接受采访谈及此事。江苏龙泉表示,愿意让政府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购,由此退出当地经营市场,并要求张家港市政府按照实际情况核发龙泉的用地土地证并验收应有的面积,遵照国务院拆迁条例相关规定合理补偿损失,先补偿到位后拆迁,公正、合理、妥善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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