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业务“一个公司运作”模式

2012-04-29 00:44马倩
信息化建设 2012年7期
关键词:公司化运作试点

马倩

“智慧城市”有两个主题词:“智慧”和“城市”。

“智慧”是建筑在网络信息技术之上的;“城市”则包括“业务”和“内容”。“内容为王”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基本要求。所谓“一个公司运作”,是指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每一个试点项目都要实行公司化运作,组建一个专业运维公司,负责试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专业公司和网络传输商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才能把试点项目做好。

原因:内容服务要由专业公司专门做

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网络传输商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它的主要业务是做好信息传输网的建设。但智慧城市建设当中一个最重要的要求是由内容服务商提供服务,这项业务不能单纯由网络传输商捎带着做,捎带服务做不专、做不精,效果也可能不好。一项业务要由一个内容业务专业的网络服务公司去运作。在整个智慧城市规划建设中,需要匹配好各方面力量,网络传输能力要上去,否则服务提升就没有条件,这也为骨干网络传输商打开了新的发展领域,但是,网络内容服务商的角色绝不是由网络传输商捎带一下就可以做好的。

智慧城市建设要实现从“数据为王”向“内容为王”转变,需要建立专业的业务公司来负责“专业化的内容的服务”。“内容为王”的服务是大量业务服务的组合,以“智慧健康”为例,它的内容主要是“治已病”与“防未病”,这不仅需要单纯的医疗内容服务,也不是靠单纯的数据传输就能满足的问题,而是需要另外组建一个专业的业务服务公司来做。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建数据中心,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也很高,但大量的数据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管理和应用,可能会变成无效甚至垃圾数据,其实这也是一种浪费,重点是要提高为业务需求服务的能力。

当然,强调“一个公司运作”并不是排斥网络传输商参与内容服务,而是建议其最好是与其他有专业业务优势的公司联合组建新的专业公司来做。市场化的交易有三类产品,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服务加货物贸易,而服务贸易把知识、劳务等都包含其中,其分类已达148种之多,呈现越来越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特点。网络传输商可以参与智慧城市的内容服务,但是要组建新的公司或者与专业公司一起去做。

提供“一揽子”服务的目的是聚焦业务,对服务的专业性、综合性、品质性要求很高。这也需要组建专业化公司去提供“一揽子”的服务。只有专业性强的业务服务商或者是内容服务商,才能把专业化的“一揽子”服务做好。

好处:服务更专业且能动态优化

“一个公司运作”模式促使服务更加专业化。这个专业化其实是跨界的专业化,既需要城市专家也需要信息化专家,而公司化运作可以网罗这两方面的人才,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专业化的内容业务服务。

专业公司化的运作有利于以市场化的机制来保证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服务至上”,一定要千方百计满足老百姓的服务需求。公司化是最容易做好做优服务的一种模式,因为它的人员能进能退、岗位能上能下、薪酬能高能低,有一种自我的激励约束机制,如同国际星级宾馆专业管理公司那样,服务态度、效率可以达到比较高的水准。

对于服务业而言,最重要的竞争手段是质量和效率。没有效率的服务是不长久的、不可持续的。因此,要提倡花钱买服务,政府、居民、企业、社会组织都可以购买。只有公司化运作,才能适应各类购买服务的要求。以绍兴“智慧安居”为例,普适性的安保服务由政府提供,富人居住区完全可以、也应该由他们自己出钱购买个性化的保安服务;企业的保安服务可以自行买单。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出台政策文件,规范具体的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权益保障。由一个公司提供统一的内容服务,成本可以降低很多,支付方式可以更加多样,上述四种方式都可以尝试。

公司化运作有利于服务水平持续、动态优化。智慧城市的业务服务是个新事物,会有一个完善提升的过程,公司化运作可以较好地适应这样的过程。为了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的要求,很多发达国家都设立了“市长质量奖”,设“质量奖”的一个目的是“促进持续改善”,希望能持续地提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一揽子”服务、“一网打尽”是对总体与顶层设计的要求,但业务开发是可以逐步到位的。

华数的发展就是如此。华数在初建阶段主要是提供新闻方面的服务,逐渐又加了一些文化娱乐服务,而现在已经把有偿放映电视电影作为主推的业务,这个过程就是不断的提升。如果不是由一家公司去做,可能也会有提升,但进程绝对不会像现在华数这么明显。电子商务分很多类,不搞专业的公司是做不了做不好这项业务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的成功,就是得益于它定位于专做市场平台类的电子商务专业公司。美特斯邦威刚开始做的是服装的生产协作系统,后来拓展到销售为主的系统,最后是把采购、生产制造、营销全部整合在一个服装专营的体系中,这些经验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展望:模式推广复制、各方利益平衡

相比各公司的同质化竞争,“一个公司运作”模式更有助于试点模式未来的推广与复制。智慧城市示范试点的整体思路就是整体设计、逐步建设、逐步拓展。先行试点的好处就是先发优势,可以为推广复制创造更好的条件。以绍兴“智慧安居”为例,可以先在诸暨、在一个社区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地推广与复制。我们在进行试点建设的时候,整体上要把绍兴市全覆盖,但可以分步实施,例如第一年先在诸暨进行,第二年扩展到二三个县市,然后再逐步覆盖整个绍兴市。

公司化运作的必然要求是规模化,要有规模效益,其实,这是值得提倡的,对政府和公众也是有利的。目前全国在做的试点基本上都是小打小闹型,无法满足公司的规模效益,这无疑会增加居民和政府的成本支出,或者难以持久发展。我认为,一个专业化公司负责一项业务,而这项业务最起码是一个地级市的规模,才能形成规模效益。如果把浙江省的大部分市场给它,专业公司才会有更大的积极性,才能合作共赢。我们对专业公司的业务服务水平要求要高,但同样,它们合理的规模效益要求要满足,这是做高水平示范建设试点应该遵循的原则。我想如果把“智慧安居”的专业公司总部设在绍兴市,通过分公司的方式再推广复制到其他城市去,这对绍兴市是有利的,也是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值得我们努力去探索。

同时,省内各城市间亦要开展互利共赢的开放合作。比如台州做“智慧水务”,绍兴做“智慧安居”,这两个城市各自的试点做完以后,两个城市可以通过协议让渡市场,绍兴把水务业务让渡给台州的专业公司去做,台州的安居业务让绍兴的专业公司去做,这样就降低了成本,扩大了规模效益,对双方都有利。因此,我们要咬着牙把示范试点做好,为总部基地型的专业公司发展创造条件。

公司化有利于打破垄断、打破条块分割,是打破政私不分、政企不分的一个途径。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如果让利益相关方按各自的利益比重组建股份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建成利益共享机制,可能会有利于破除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的现象。这样组建的公司,只要把股份配比安排好,大家都认为是自己的公司,就不会再分你的、我的,就不会搞条块分割了,也能得到更多方面的支持。当然不是说光靠这一条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这只是一种利益互换机制,还要借助多种手段、通过多种方式来完全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我们现在要坚持这样一个观点,哪怕是公共性很强的事物,也要组建一个公司去做。以城市摄像头建设为例,如果由一家公司投资运作,就可能把城管、公安、交警原来各自安装的探头集中起来,实现规模化、一体化运作,避免低水平重复投资。在目前全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实务研究中,还没有人提出要公司化运作,浙江省应该带头做这方面的尝试。究其实质,就是服务模式、商业模式的创新,投资、建设运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政府承担建设责任是必须的,但是实现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出钱购买服务就是其中一种,而且可能是更合理的一种。不出钱才能说是不作为,出钱尽责也是有作为。那种认为政府要作为就必须自己直接办的思路与观点也是不正确的。政府可以当服务购买方,服务数量、质量达到要求,就付钱给专业公司,还可以根据满足程度,按有关合同规定给予差异化的奖励,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只有长期这样坚持,才能走出一条好路来。

(本文根据毛光烈省长的“智慧城市建设务实六讲”之第三讲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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