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普打赢官司,小区公共空间收益回归全体业主

2012-04-29 00:44范春旭张玉学
百姓生活 2012年7期
关键词:赵普业主大会业委会

范春旭 张玉学

2012年3月初,北京市西城区朱雀门小区业委会从物业公司处获得86万余元公共空间收益,约占小区6年来公共空间总收益的85%。这笔收益得以回归全体业主,正是该小区业主、央视主持人赵普与物业打官司的结果。

一场官司为小区全体业主赢回86万余元

赵普介绍,根据相关合同,小区物业北京嘉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楼外广告位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收取经营收入中的15%作为佣金。但物业未将收入向业主公示,因此,2009年8月,他将物业告上法庭。该案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物业公司主动公示小区公共空间广告收益,并表示将提高物业管理水准。

由于小区一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这部分收益依然在物业账户下。直至去年年末,朱雀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按照约定,今年2月初,物业公司已将小区2006年至2011年这6年的公共空间收益,除去归属物业部分外的86.91万元移交给业委会。

物业项目负责人黄先生表示,物业希望这笔公共空间收益能用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惠及所有业主。为此,2012年2月29日下午,物业工作人员主动约谈赵普,想让这个维权活跃人士也能为收益的使用问题献计献策。物业公司还就将来物业费是涨还是降、小区车位的管理等问题等征求赵普的意见。

赵普认为,收益的使用问题,由业主大会商讨,由物业来配合执行。作为一名业主,他会更关注业委会、物业行为程序的正当性、合法性,业主应该起到监督的作用。

“物业公示收益并移交给业委会,是很大的进步。”赵普说,对一个小区来说,物业公司、业主管理委员会、其他业主这3个方面都很重要,这几方通过良好沟通,很多问题都能顺利解决,不必对簿公堂。

赵普说,目前他最关心的是“3笔钱”:物业管理费、公共空间收益、房屋维修基金。其中,公共空间收益已经通过他的诉讼解决,另外两笔钱的支出他会继续监督,“以后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只要有不合适的地方,我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按照此前的合同,小区公共空间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可收取15%作为佣金。对此,物业项目负责人黄先生说,小区物业费是2.9元/平方米,从2004年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已经是相对较低的了,所以希望部分收益能补贴较低的物业费,这得到了业委会的同意。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张女士证实,从今年起,物业和业委会约定,小区公共空间收益的30%归物业所有,作为物业对这些公共空间的管理经营费用。

公共空间收益怎么花

朱雀门小区的共有收益除去物业归属部分,由业委会主导使用。黄先生说,公共空间收益平分给业主不现实,希望能用在业主最关心、最急迫的地方,尤其是小区的公共区域。他介绍,业主入住以来,小区园林景观已经过时了,可能会进行相应改造,物业也在考虑增加小区的绿植品种,美化绿化环境,以及改善停车场地下停车智能系统,以降低管理风险等。

这些项目都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通过后物业会给出预算等书面文件,采取招投标的方法,由业委会主导实施,物业配合完成,在项目开展期间,物业会进行监督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小贴士:公共空间收益有哪些

和谐社区发展中心理事长蔡若琰介绍,一般而言,利用共有设施设备(含空间)经营所得都是共有收益,包括楼道电梯、电梯间、门厅、外墙、楼面、露台等,比如广告、推广经营、摊点等收益都属于此类,在这一点上,法律的归属毫无疑义。

北京市力珉律师事务所麻增伟律师表示,利用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该收入原则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但也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使用或分配。对于分配时的具体分配比例,若业主管理公约对此有明文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收益分配。

蔡若琰表示,目前各小区的共有收益基本上用于补充物业收费不足,这与我国物业费十几年不变导致的标准偏低有直接关系。目前在很多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共有收益一般都纳入物业管理费共同预算,只有个别小区会脱离物业管理主体单独核算,作为业主大会经费。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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