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芳 王飙尘
受害者多为留守女童和流动女童
联合调研组的报告指出,广东省近3年来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女童人数增多。2008年至2011年6月期间,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涉及到“不满18岁”女童被侵害人案件共2267件2506人。其中涉及性侵害的案件高达1708件,占受理案件数的75.34%,排前列的分别为强奸、猥亵儿童,强迫、组织、引诱卖淫等性侵害案件。在2506名女童被害人中,14周岁以下的1235人,占总人数的49.28%。
同时,加害人多为受害女童的“熟人”身份。据调查数据,此类案件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属于“熟悉”关系的占65.74%。侵害者包括邻里、朋友、同事、亲属、老师等。比如强奸案件,加害人与被害人存在主顾、客人和朋友关系的多;再如猥亵儿童案件,侵害者多是邻里、亲属、老师等。
而加害人作案的地点,大多集中在被害人住所附近。茂名化州市、高州市和深圳市南山区统计的作案地点,在被害人住所附近的分别占52%、45.5%和40%;另外,将被害人带到宾馆酒店、出租屋、宿舍和郊外作案的,也比较多见。
令人警醒的是,在不满14周岁的受害幼女中,以在校学生居多。如茂名化州市检察院办理的此类案件中,未满14周岁的被害幼女占68%,而其中在校学生占87%;深圳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此类案件中,未满14周岁的在校女学生占一半以上。
报告还显示,受害者多为留守女童和流动女童。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在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女童受害者多。
女童遭侵害后报案率低
调研组还了解到,由于女童遭侵害后的报案率低,还有不少加害人未得到惩处。
不少女童遭受侵害后,或因年幼无知、或因耻于诉说、或因受到威胁,而不敢及时报案或告知他人;有的监护人在发现女童被侵害后,顾忌被害人及家庭名誉受损害,顾虑亲情关系或邻里、朋友关系受影响,或者受到加害方的胁迫利诱,往往宁愿私下了结也不及时报案。因此,还有不少加害人因为没有人报案、或者因为报案不及时未得到惩处。
今年14岁的小花和12岁的小英是一对姐妹,家住粤西一个山村。由于父母在外打工,小姐妹常年独居在家,只有姨妈偶尔上门照顾。就在两年前的一个夜晚,一名男子翻墙闯入了她们家中。她们在惊恐和绝望中惨遭蹂躏。小姐妹像惊弓之鸟,每天都害怕黑夜的来临。可是,因为歹徒的威胁,她们选择沉默,连自己的姨妈和父母都不敢以实情相告。
可是,噩梦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相反,灭绝人性的蹂躏接踵而至。“闻讯而来”翻墙而入的歹徒从一个增到两个,3个……到最后,先后闯入她们家中对她们实施强奸的人竟然多达6人,而且,这种情况持续了两年。直到两年后的一天,她们的父母从亲戚处知道了一切。父母当即报案,最终6名犯罪分子落网,可是对于小花和小英而言,心灵的创伤却成了永远的伤害。
只有6岁的琪琪,因为妈妈在珠三角的某个城市打工,她和外婆一起跟妈妈住进了工厂的宿舍。有一天,妈妈出差了,年幼的琪琪看玩具坏了,于是拿着玩具来到妈妈的同事李连军的单人房间,请他修理玩具。让人难以置信的是,19岁的李连军居然对年仅6岁的琪琪实施了强暴。
受到伤害的琪琪把事情告诉了外婆,可是,因为琪琪表述不清,“想都不敢往那方面想”的外婆对琪琪的话并没有太在意。几天后,琪琪的姨妈来看她,才发现有异。幸而这一次,琪琪的讲述引起了姨妈的重视,马上告诉了琪琪的妈妈并报了警。李连军最终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9个月。
在粤东某个山村,只有8岁的旋旋和阳阳,只因同村的张权良说“我家有可爱的小狗”,她们便毫无戒心地跟他回了家。在张权良的家中,两个孩子都遭遇了张权良的猥亵。更加令人扼腕的是,此后,旋旋竟又被张权良哄骗到家中,猥亵3次。理由居然都是“我家有可爱的小狗”。而两个孩子的家长一直蒙在鼓里,直到此事被别人发现。
原因:家长无力监护,防范教育缺乏
调研人员指出,女童遭受性犯罪侵害的原因,既有个体因素,也有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
从个体因素看,主要是因为生理心理发育的不成熟和一些生活习惯上的弱点,女童容易成为性犯罪的侵害对象。比如一名7岁女童,施害者利用她爱吃零食的弱点,以买零食为诱饵多次对其实施了奸淫。
从家庭因素看,家长无力监护或长期不尽监护职责,女童因没有得到家庭的庇护和教育而易遭侵害。其中有两种比较典型的情形,一是父母外出打工;二是家长忙于工作。此外,家长疏于对女童的性知识、性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大部分受害女童缺乏对性侵害的最基本的分辨能力和防范意识,有部分女童在遭到侵害后仍不能辨识事情的性质和后果,甚至不懂如何向家长表达。
从学校因素看,不少学校几乎没对女学生开展过防范性侵犯的教育;从社会因素看,基层社区治安条件较差,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环境。
(文中女童均为化名)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