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珍
宴会结束,虎王发现丢了一颗夜明珠。它怀疑是狐狸干的,因为狐狸曾经离开过宴席。
虎王下了悬赏令:有捉到狐狸者,赏金10万。
狐狸看见森林里到处张贴着悬赏自己的告示,既害怕又委屈:天那,我即使再有前科,也只是干过偷鸡摸鸭的勾当,何时做过这样的惊天大案?转而一想:谁叫我名声不好呢?还是赶紧逃吧……
狐狸弃之山林,向太平谷逃去。可它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它即将逃出山林的最后一刻,却落到了狼的手里。
“哈哈,我要发财了!”狼高兴得手舞足蹈。
狐狸哀求道:“看在我们以往的交情上,放过我吧。我是冤枉的……”
“我管你冤枉不冤枉!关键是,你值10萬大洋……”
狐狸眼看着自己被五花大绑起来,不无悲愤地喊道:“你的死期到了!”
“此话怎讲?”
“你想啊,虎王为了找到夜明珠,一定会问我夜明珠藏在哪里。到时候,我就说夜明珠被你吞进肚子里了……”
狼一听,吓得两眼直冒绿光:“好一个狡猾的狐狸,算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