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行业步履蹒跚

2012-04-29 20:18
居业 2012年9期
关键词:服务公司能源管理客户

十多年来,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节能公司并没有获得预期的高速成长,反而大多步履蹒跚,处境被动。这种局面或许是世界银行始料不及的。正如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所说,凡是在市场上做不起来的好生意有两种,一种是用户没有意识到,另一种则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障碍。

双赢模式为何做不大

合同能源管理绝对是未来的方向,市场前景巨大,这点毫无疑问。但在目前,各地的节能公司规模都太小,各种机制上的问题使人们并不看好这项生意。首当其冲的是诚信风险。据悉,节能管理项目的实施“短则一两年,长则十几年”,如果节能客户经营不善,节能公司承担的整改费用就难以回收。

还有一种情况,节能客户一开始对技术并不信任,于是双方谈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节能公司承担技术风险和资金投入风险。但项目运作一段时间,节能效益逐渐显现后,企业发现签定节能合同所付的成本是买断设备自行管理的两倍,于是到付款时便又后悔。这样的例子在节能管理行业比比皆是,发展到后来,在节能效益分享的基础上,行业中又衍生出了多种商业模式。

“事实上,提前买断设备对节能公司来说不一定是完全负面的。”曾经负责投资高益能源的高地资产副总经理毛海峰称,“只有在对彼此都有利的情况下,双方才会执行这个合同。有时,节能客户一次性付清钱款,我们还能拿这笔钱进行后续项目的运作。”同时,这种“双赢模式”对节能客户来说并非没有风险。即使节能单位什么钱都不用掏,之前换上的节能产品如果坏了,维护也需要一笔费用,如果实在不行,再换一家还是成本。如果说诸如酒店等大型物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那么对于既没名气也无资金的小型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显然能“随时消失”。小型节能公司的信誉度,确实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政府在对行业的政策扶持上必须考虑担保的问题,可以是政府机构提供担保,也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如果再进一步,政府能在一个工程中投入20%,那么整个项目的诚信度就完全得到了改观。”

融资难是行业的一座大山

项目运作之初,节能公司需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只是在后期才能回收收益。因此,先期的启动资金对企业至关重要。以国家当下给予财政奖励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例,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这直接导致了节能公司所承担的较大资金压力。“比如说一个项目要500万,一个节能公司做10个项目5000万就没有了,它的收益就要从这些个节能项目当中慢慢地收回来。这个周期是很长的,就会导致资金方面的困难。”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钱锋说。

而一旦节能企业试图通过银行等渠道进行融资时,他们会发现这条道路充满了荆棘。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起步较晚,目前从事这一业务的多为中小企业,他们很少拥有银行所看重的土地、厂房等抵押物,加之自身也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并不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

此外,如果银行内部没有下达开展节能项目贷款的业务指令,各个分行就不能开展这项业务,因为“节能贷款领域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可以操作,无据可依”。据了解,目前国内有三家商业银行与世行旗下的IFC(国际金融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为节能企业提供项目贷款。这三家银行分别是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

北京银行信贷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节能企业的技术门槛并不高,行业内的公司大都不具备经济实力,有些小公司的注册资金甚至只有几百万,因此银行方面往往会比较慎重。”评估一个项目主要看三方面,首先是节能客户在行业内的地位和经营能力,第二是节能项目的回报率,第三则是这项技术的成熟性。除此之外,节能公司如果有相关的大型企业为其担保,申请贷款就会相对容易得多。

据介绍,北京银行对节能企业放贷的额度按项目而定,节能企业对单个项目的投入一般要超过20%。“我们总行估计已经在这个领域放了两亿多的贷款,将来这个额度还会加大。”具体说来,在放贷前,IFC会对项目做前期的认证,之后由北京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双方都觉得项目没问题,北京银行就会放款”。而一旦出现项目损失,“IFC则会对北京银行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

用林伯强的话说,只要节能行业的风险大,就不会有资金愿意投入,那么这个行业的风险就更大。他指出,节能领域的机制应该采取市场的机制,但政府仍需扮演重要角色,以解决资金不足和诚信风险问题。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整个市场对于合同能源管理认识的加深,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始意识到这一商业模式的价值,并推出了相应的服务。

2010年,浦东发展银行推出《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业务方案》,以“远景收益”作为质押,向企业提供专项贷款。通过这一解决方案,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提前获得原本数年之后才能拿到的项目收益,进而投入到新项目中,加快了企业的发展步伐。除此之外,节能服务公司将来甚至还可以拿远景收益进行交易。如果此举可以实现,那么对于那些节能服务企业而言,无疑又是一大福音。

补贴提高“及格线”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并明确指出备案名单内的全部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并获得国家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少于2个或项目实现的总节能能力不足每年1000吨标准煤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这一条款让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客户为之一震。

从节能客户来说,他们认为节能项目属于技术性很强的项目。国内现在有很多节能技术,一些技术也非常有效,投入产出比高。可问题是技术非常混乱,鱼目混珠,有些节能服务公司能力不强却夸大节能效果。由于缺乏权威、有效的信息,节能客户很难判断哪些技术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哪些技术最合适,技术到底有无风险,这就需要提供信息服务和检测服务。但社会上还缺乏完善检测队伍和检测机构,节能检测的能力建设滞后。上门推销,海吹胡说类似情况防不胜防,想做节能改造的客户稍不留神就会被“忽悠”,到最后不止弄得“财物两空”,还落得一个“伪节能”骂名。

从节能服务公司来讲,他们主要靠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单从此看,只要保证方案合理、设备完善,节能服务公司的压力并不是很大,但是在可选的支付方式中有一种节能量保证支付型。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如何解决先前提到的节能客户害怕上当受骗的问题,这个评判标准以及这项支付方式就可以给节能服务公司带上一个“金箍圈”,迫使其在实施节能管理时真正务实有目的,而非打着虚假口号,招摇过市。

1000吨标准煤的节能量对于很大一部分节能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是个“跳一下就能够得着”的目标,而随着财政补贴盛宴的日益丰盛,获得财政补贴已经成为他们的终极目标。这就使得节能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无形中站在了统一战线,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彼此的猜忌。

《2011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3900家,其中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增加了88.23%。行业从业人数也大幅度增加,从原来的17.5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增加116%。然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蛋糕虽然大而诱人,但要吃到嘴里却并非一件易事,众多节能企业都表示力不从心。如何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备案入围,中扬电器董事长舒良却是自有想法。“节能不是口号,降耗至关重要”,舒良认为在节能降耗方面,完成承诺,电力行业是“大头”,但要获得电力行业使用者的认可,还需费些时日,他调研过很多耗电企业,能源利用率不足,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同时,也影响了人们的居住质量,他自己形象地称之为“烧钞票”。舒良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国内正在运行的电网全部摒弃“烧钞票”的运营模式,淘汰旧有的老式电抗器,全部列装半心干式电抗器,全国每年可以减少两个装机容量为两百万千瓦的火力发电站;一组空心半心干式电抗器按照20年的设计寿命计算的话,将可以节省数百万元的运行成本产生可观的环境效益。

敢问路在何方

技术,诚信,资金,一直是制约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主要因素,而《“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出台,则是国家政策给出的一剂良药,同时也为在夹缝中生存的节能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规划》中提到的节能设备租赁为节能公司及企业降低了成本与风险,使双方可以提高彼此的互信度。而对于节能项目融资担保,则大大减轻了融资难这一问题,使节能公司的发展有了更多的信心与底气。用舒良的话来说,《规划》的出台,对于合同能源的发展不仅仅是提供了一个契机,同时也对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如何借助《规划》这场东风,掀起一场“节能风暴”,成为了摆在节能企业面前的一道课题。

国外合同能源管理起步早,技术完善。因此舒良认为,只有走出去,才能紧随市场发展的潮流。“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所以不能把竞争对手和市场经营管理设定在国内,要勇于走出国门,敢于放眼国际市场,借鉴国外发展模式,因为只有拥有先进科技水平才能轻松融入市场。”舒良对此深有体会。

新模式的推广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和政策支持,近年来,全国已有20余个省市出台文件,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国家有关部门也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大力支持,以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400余家。虽然发展迅速,可是对于我国庞大的节能需求来说,这仍然只能算是初级阶段。任何一种新理念、新模式要想广泛被人接受,最终获得市场的认可,直至获得成功都有一段漫长的路程。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加强宣传和引导,通过理念占据观念,通过观念得到认同,这才是关键。

《规划》中明确提出目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30%,到2015年,形成20个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业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这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无疑成了“钦点”的朝阳行业。

《规划》提出了节能减排的具体目标,但是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的节能减排指标一半未完成。今年上半年的减排完成情况依然不乐观。这么大的提升空间,正好可以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提供更加宽敞的舞台,节能服务企业是不是已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呢?只要抓住这次机会,给出强力一击,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那么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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