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由卫生部、环保总局等部门在1995年制定实施标准的基础上,经过了6年的时间制定而成的,饮用水监测指标从原来35项增加到现在的106项,新增加的这71项标准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对于砷、铅、铬这些重金属类的指标限制规定到了最低,以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基本实现饮用水标准和国际接轨。
如果新国标落实,意味着我国的自来水和国外发达国家一样,将成为“直饮水”,标志着我国饮用水安全与质量方面的飞跃性提高,自然是公众的福音。
而饮用水新国标实施延迟,对于公众的期望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引发了公众强烈的不满情绪,忧虑、愤慨、伤心……但实际上,这并不意外,甚至可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迟迟不能落实,具有法律效应的标准一再被推迟,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国情大事,动用那么多部门、那么多专家的力量,新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迟迟难产,这其中的困难和障碍,究竟在哪里呢?
(本专题由记者宿希强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