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菁菁
前几天,看到《读者》里的一篇文章——《为一条鱼辩护》,我深受感动。2010年2月,在瑞士的苏黎世法院,当地代表宠物、饲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利益的著名公立律师哥切尔,为一条梭子鱼辩护,因为这条鱼在挣扎了10分钟后被渔夫捕获。哥切尔辩护的核心在于渔夫将咬钩的梭子鱼钓上水面所花的时间过长,导致梭子鱼遭受过度的痛苦。
虽然哥切尔败诉了,可是,无论怎样,为一条鱼辩护,就等于是为一切生命的尊严辩护。反观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垃圾随手扔到小溪里,废水任意排到河里,根本不把水里的生命当回事。山上的树木也难逃厄运,就像课文《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说的那样,谁家想盖房,谁家想种茶……就拎起斧头到山上去,把树一棵一棵砍倒。树也是生命,为什么要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剥夺其生存权呢?
我们学校外经常有一个小男孩儿,无论严寒酷暑,总是光着脚。最可怜的是没有人给他饭吃,而且他还没地方睡,走到哪里就睡在哪里。听妈妈说,他是个智障儿,他的亲生父母不要他,让他自生自灭。一个生命,被如此虐待,想扔就扔,真让人心酸。和哥切尔比起来,智障儿的父母太不尊重爱护生命了。
所有的动物植物,和人类一样,都只有一次生命。生命没有贵贱高低之分,都是平等的,都值得我们尊重和爱护,正如哥切尔为一条鱼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