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侯英民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引领新时期山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侯英民
山东是海洋大省,伴随着海洋开发战略的不断深化和提升,全省海洋经济发展不断实现新跨越。“蓝黄”经济成为全省最为活跃的经济板块,预计2012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将达9460亿元,比2011年增长15%,继续在全国处于前列。全省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不断跃上新水平,为“蓝黄”两区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服务保障,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近年来,山东根据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转变管海用海方式,大力推进集中集约用海,积极运用海域使用杠杆,促进转方式、调结构,近5年来为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核电工业、跨海桥隧、滨海旅游等450余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了用海保障,为蓝黄两区经济科学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山东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把海洋环境保护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环保工作考核目标。海洋保护区体系日趋完善,海洋生物资源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控制和治理各种环境污染取得新进展,全省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趋好,海洋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走在了沿海省市前列,为经济建设和沿海居民生活提供了服务保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在山东海洋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还比较粗放,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近远海开发格局不均衡,蓝色经济发展“海味”不够浓;海洋生态保护压力加大,局部海域环境形势严峻;公众海洋意识还不够强,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有待于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这些问题需要在长期的探索、创新、转变、推动中加以解决。
山东省贯彻落实海洋功能区划座谈会
海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将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海洋工作放在了前所未有的位置,做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并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战略总布局,强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山东海洋面积达15.9万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半壁江山”,没有美丽海洋也就没有美丽山东。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将有力地发挥蓝色生态屏障作用,保障蓝色经济发展。以此为指导,山东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坚持保护优先,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一是站在全国前沿高起点谋划,争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新优势。要把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生态山东、“蓝黄”两区基础设施、生态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相衔接,提升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调节引领作用,不断优化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要认真落实国务院新批复的《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三是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注重发挥海洋生态文明示范综合效益。完善海洋监视监测、观测预报网络建设,完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和主要入海河流海陆统筹规划,强化海洋环保和生态建设科技支撑;切实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四是坚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控,探索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新机制。建立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海洋环境监管,推进近岸海域、陆域和流域环境协同综合整治,在沿海地区试点开展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削减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严格执行海洋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完善沿海及海上主要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海洋行政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五是增强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爱海洋、保护海洋、建设美丽海洋的氛围。
严格贯彻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大力推进海洋综合管理。《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于2012年10月10日获国务院批复,开启了山东海洋管理工作的新篇章。按照国务院批复文件的要求,山东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完善海域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用海预审、审批制度和围填海计划,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坚持海陆统筹方针,切实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支持海域使用金项目对海域海岸带开展综合整治修复。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保障新版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
积极服务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重点落实好需要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和参与的蓝色经济区建设重大任务。组织开展蓝色经济区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创新示范等重大政策调研,积极参与海洋产业政策制定,编制海洋产业发展目录;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建设国家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省级节点,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决策服务。